2010年12月15日 星期三

[剪報] 惡姨丈!誘外甥女到摩鐵 教訓後性侵

中國時報  2010.12.15
惡姨丈!誘外甥女到摩鐵 教訓後性侵
王志宏/高雄報導
     一名惡姨丈假藉關心讀國二外甥女交友狀況,把人帶到汽車旅館辱罵教訓後性侵,還咬傷她耳朵及小腹。外甥女畏縮床角打電話向同學哭訴,母親帶往醫院驗傷證實陰道留有姨丈精液。雖然雙方民事部分以卅五萬元和解,高雄地院仍依強制性交判處三年二月。

     去年七月二日上午,以駕駛為業的姨丈,假裝關心十四歲外甥女的交友狀況,開車載她到高市三民區一間汽車旅館聊天。姨丈故意越說越大聲,質問「妳是不是在援交?已經被我知道了」要求脫褲子檢查是不是處女。
     外甥女不願意,不斷掙扎欲逃跑仍被抓回來,姨丈強行脫掉她的褲子還咬傷耳朵、肚子、膝蓋,外甥女無力掙扎畏縮床角哭泣,即使不斷反抗仍被性侵得逞。


     事後她打電話給同學哭訴遭姨丈性侵,同學報告老師並轉告母親報警,隔天前往醫院驗傷證實陰道留有姨丈精液。
     姨丈辯稱當時喝醉酒,不記得發生何事,但檢警調閱汽車旅館監視器及性侵害驗傷診斷書,讓他百口莫辯。於法院審理時全盤承認,並以卅五萬元和解,外甥女撤回民事告訴,她還提出書面資料為姨丈求情,希望法官從輕量刑或給予緩刑。

     但法官認為姨丈年輕力壯,身心正常又有配偶,不但不體會配偶心情及關愛後輩,反而強暴外甥女造成永久損害,不值得同情,即使民事部分達成和解,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罪判處三年二月。
     這名外甥女遭姨丈強暴後,經常蹺家,不斷頂撞母親,變得較愛玩,課業一落千丈,行為出現一百八十度大轉變,明顯有創傷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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