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自〈“亂倫”是一個模糊不清、是非不明的概念〉
文/鄧明昱
“亂倫”,也稱為近親性交。是指家人或有親屬關係的人有性關係(包括愛撫、性交)的行為。英文為Incest is sexual activity between closely related persons (often within the immediate family)。在當今,多數國家和地區把“亂倫”當作違反社會規範或違法(socially taboo or illegal)的行為。其實,這是一個模糊不清、是非不明的概念。
一、“亂倫”的兩種相對立的基本形式
一般而言,“亂倫”有兩種基本形式:其一、成年人之間自願的性行為。其二、成年人和非成年人之間脅迫的性行為。而這兩種形式在認知方面是完全對立的。
1、成年人之間自願的性行為。縱觀古今中外,成年人的近親婚姻、近親性交,乃至血親婚姻、血親性交並非少見。在中國古代,近親婚姻之一的表兄妹姻緣,多被描述為一段美好的佳話。而當今的近親性交和近親婚姻,即使不算違法,也受到社會世俗倫理的譴責。這給兩個擁有獨立擁有性權利的成年人,帶來了極大的心理痛苦。其實,干預成年人的近親性交和近親婚姻,是違背了性健康和性權益的基本原則。
2、成年人和非成年人之間脅迫的性行為。在媒體上曝光的“亂倫”,相當大一部分是成年人對非成年人脅迫的性行為,多數是父輩對未成年女兒(無論有無血親關係)的脅迫的性行為(包括暴力和誘惑)。這類性行為,往往給女兒帶來終身的心理痛苦。這類行為完全就是兒童性侵害(child sexual abuse),是犯罪行為。如果把這種行為也歸於“違反社會倫理規範”,那就是為罪犯的開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