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0日 星期二

[剪報] 3年前涉亂倫強姦繼女‧技師罪成囚18年打6鞭

3年前涉亂倫強姦繼女‧技師罪成囚18年打6鞭

(吉打‧亞羅士打)一名技師3年前涉及亂倫強姦繼女,被定罪後,地方法庭宣判18年監禁和鞭打6鞭。
地庭法官沙比利本月28日在辯方沒法提出合理疑點後,對該名來自浮羅交怡的27歲被告做出以上宣判。
根據案件說明,被告被控於2007年11月20日下午6時,在浮羅交怡熱水村縣湖馬村的一間房子里強姦了當時17歲的繼女。
被告被控於刑事法典376A條文,並在376B(1)條文下同步提控;若罪名成立將面對監禁不少過6年和不超過20年,以及鞭打。
辯方律師卡迪古瑪在法庭作出宣判後,申請展延執行該刑罰,直到他向高庭提出上訴;沙比利允許該項申請,但被告需以3千令吉和一位保證人保釋出外。
被告曾在2008年2月被控做出有關行為時,付上4千令吉的保釋金。
星洲日報/大北馬‧2010.11.29

[剪報] 3次強姦親生女兒‧狼父監25年打30鞭

3次強姦親生女兒‧狼父監25年打30鞭

(柔佛‧麻坡29日訊)來自隆旺村的建築工人於3年內前後3次強姦親生女兒,證據確鑿,今日遭麻坡地庭判處25年監禁及打30鞭,刑期由今年1月21日被捕日算起。
麻坡地庭法官甘瑪魯丁在下判時指出,被告在自辯時無法挑起任何令人信服的疑點;而控方證人已提出充足的證據來指證被告涉及亂倫。因此,法庭裁決被告的3項亂倫罪名皆成立。
法官說,被告身為人父,不但沒有保護年幼的受害人,反而在3年內前後3次強姦這名只有17歲的親生女兒,被告的行為構成亂倫罪名,是應受到嚴懲,以警惕世人。
甘瑪魯丁說,法庭判處被告的每一項亂倫罪名坐牢25年及打10鞭,惟刑期同時執行。
被告聞判時並沒有傷心落淚,只是木無表情的站立在犯人欄裡,一會兒就被庭警帶離法庭。
現年48歲的加查里馬日是來自嶺嘉隆旺村,育有3名兒女。受害人是他的親生女兒,被告於今年1月21日在遭麻坡警方逮捕。

[剪報] 年老逃過鞭刑‧老漢強姦繼女監14年

年老逃過鞭刑‧老漢強姦繼女監14年

  • 強姦繼女罪名成立,莫哈末諾尤索判監14年。(圖:星洲日報)
(彭亨‧關丹29日訊)一名老漢強姦繼女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4年,但由於年紀老邁,被告逃過鞭笞刑罰。
被告莫哈末諾尤索(64歲)是控於2005年10月份,下午3時至4時之間,在班珍當地甘榜峇魯斯里班丹一間沒有門牌的住宅裡面,強姦21歲受害者,因而觸犯刑事法典376(B)條文。一旦罪成者可被判監禁不少於6年,但不超過20年,另加鞭笞。
被告來自班珍地區,受害者為被告繼女。被告於今年10月18日落網,並於今日被控上關丹第4推事庭。
被告承認強姦罪名,法官依萬判決被告監禁14年,但由於被告年紀老邁,而沒有被判鞭笞。
星洲日報/東海岸‧2010.11.29

[剪報] 港社工涉西雙版納強姦案開審 慈善為名淫辱孤女

港社工涉西雙版納強姦案開審
慈善為名淫辱孤女


香港蘋果日報 2010.11.30
現年 49歲的被告李國華,案發時為本港註冊社工。李國華因左腳行動不便,須用枴杖助行。他否認強姦、非禮及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等七宗罪。控罪指他 05年 9月至 07年 7月,身為香港永久居民,在雲南強姦 X女童及向 X作猥褻行為、四次與 X非法性交及一次非禮 Y女童。案件昨日在高院開審。

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

[剪報] 沉溺人妻A片 20歲外甥性侵舅媽

中國時報  2010.11.29
沉溺人妻A片 20歲外甥性侵舅媽
馬瑞君/台中報導

     台中縣廿歲林姓夜校生因沉溺「人妻」色情A片,第一次對舅媽性侵後,舅媽僅叫他發簡訊寫悔過書;沒想到林生以為女方「你情我願」,二度性侵。事情爆發後,林父指責「故意勾引我兒子!」被害人氣不過提告,台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六年四月徒刑。法院雖還給女方公道,仍難逃離婚的結局。

     身材魁梧的夜校生,因愛看A片而有性幻想,去年十一月間他到舅舅、舅媽經營的工廠,見舅舅不在,竟趁機將四十多歲舅媽拉到工廠角落廁所,以手指插入其下體,又對舅媽口交,性侵得逞;過程中,舅媽還因掙扎、反抗,導致右手脫臼。

[剪報] A片人妻誘人 夜校生沉迷姦舅媽


A片人妻誘人 夜校生沉迷姦舅媽

2010年11月29日 壹蘋果


台中縣20歲林姓夜校生,喜歡看A片中的人妻誘惑情結,去年11月將舅媽拖到廁所性侵,以手指性侵下體並口交對方,舅媽掙扎時右手還因此脫臼,但她心想平時婆媳關係不和,事情曝光自己將受不平之冤,不願把事情鬧大,要林男寫悔過書認錯了事。林男見舅媽未大動作反撲,竟誤認和他「你情我願」,又再度性侵舅媽,被害人為掙脫騙稱「換個姿勢」,卻激起林男獸性。


被害人日前和老公吵架時脫口而出此事,不料家族中無人相信她,林男父親還一口咬定她為錢勾引兒子。被害人為證明自己清白提告,另提起三百萬元附帶民事賠償。台中地院認為犯行明確,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林男6年4月徒刑,民事部份另庭審理。被害人因此事也和老公離婚。

2010年11月28日 星期日

[剪報] 獸父姦女30年 亂倫子難忍真相自殺


獸父姦女30年 亂倫子難忍真相自殺

2010年11月28日 壹蘋果


阿根廷43歲的埃爾維拉(Elvira)遭父親性侵30年,並因此生下10個孩子。埃爾維拉前天(周五)接受訪問,形容自己像坐了30年無形監獄,但「連跟其他人說話都不能。父親強姦我,動輒毒打我,不許我接近其他人,而且他總是隨身帶著上了膛的槍,常常恐嚇我說:『我會坐牢,但我會先幹掉你們。』」


但埃爾維拉受得了折磨,子女卻承受不了打擊,她的長子17歲因發現父親竟是外公,受不住打擊而自殺。

2010年11月27日 星期六

[剪報] 超過三分之一南非男性犯過性侵

超過三分之一南非男性犯過性侵

小中大
中廣新聞網 
新發布的一項研究指出,南非每三個男性裡面,就有超過一個曾經犯過性侵。
這項由南非政府出資進行的研究,以南非最大城約翰尼斯堡所在的豪登省為調查對象,在487個受訪男性中,超過百分之37的人,承認他們性侵過婦女,將近百分之七,參與過輪暴。

在受訪的511位女性中,有四分之一的人曾被性侵,但是只有百分之四的受害人報案,另外有超過百分之51的受訪女性說曾經被男性施暴。

對於強暴的動機,有三分之二的受訪者說,出於生理需要,也有不少人是因為追求遭拒或是被對方激怒而施暴,三分之一的人說沒有罪惡感。

專家說,在南非,性侵是家常便飯,很多人根本不當一回事,這和南非種族與社會分裂的歷史有關,小時候受過虐待或是有過創傷經驗的人,長大之後,也比較容易出現反社會行為。

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

[剪報] 阿根廷獸父性侵女兒 生10子女

國際/阿根廷獸父性侵女兒 生10子女

【中央網路報】
http://www.cdnews.com.tw 2010-11-25 09:50:16

陳淑娟/整理  

 法新社布宜諾斯艾利斯24日電:承審法官今天表示,阿根廷當局已逮捕1名62歲男子,他涉嫌性侵親生女兒超過30年,並與女兒生下10個子女。 

 法官帕魯德(Virgilio Palud)告訴當地電台,「被告否認那些指控,但DNA檢驗證實他的父親身分」。 

 帕魯德說,那名男子被控一再性侵和亂倫罪名,最高可判處監禁20年。 

 那名男子的女兒,如今已43歲,她聲稱自己從13歲起,就在尼卡諾莫里納斯(Nicanor Molinas)村莊的家族住宅內一再遭性侵。尼卡諾莫里納斯位於首都布宜諾斯艾斯利(Buenos Aires)北方600公里處。 

[剪報] 阿根廷男子強姦並囚禁女兒30年生下10個孩子

阿根廷男子強姦並囚禁女兒30年生下10個孩子

2010年11月25日11:26:47 溫州網
國際在線專稿:據澳大利亞新聞網11月25日報導,近日,阿根廷當局逮捕一名62歲男子,該男子強姦親生女兒長達30年,並與其育有10個孩子。 據調查,自女兒13歲起,該男子就開始性虐和囚禁她。
  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透露,這名“獸父”的女兒今年43歲,家住距離布宜諾斯艾利斯600公里的一個小村莊。 該法官稱,“這起亂倫案件遠比奧地利那起案件惡劣得多。”轟動一時的奧地利“獸父”約瑟夫·弗萊茨勒強姦並囚禁親生女兒長達24年,與其育有7個孩子。
  據報導,在阿根廷“獸父”案中,受害者聲稱,由於父親一直在威脅自己,所以她不敢報案。 她一直等著有人救自己,也一直希望禽獸不如的父親能夠受到嚴懲。
  被捕後,“獸父”起初矢口否認自己強姦親生女兒,也不承認自己和女兒生了孩子。但DNA親子鑑定的結果,讓他的謊言不攻自破。 據報導,如果罪名成立,該男子可能會被判入獄20年。 (李傑)

[剪報] 「阿公性侵我」小四女作文揭露阿公獸行


「阿公性侵我」小四女作文揭露阿公獸行

2010年11月25日 壹蘋果


桃園縣1名江姓小學4年級女生長期遭到祖父及父親性侵。近日在學校1篇名為「我的煩惱」作文中,竟然寫出「阿公性侵我,是我最大的煩惱!」導師機警通報學校及相關單位。受害女童表示,阿公曾經以檢查發育為理由,趁機摸她的胸部,父親也趁她睡覺時,用手指對她猥褻。檢警昨將她阿公、父親依妨害性自主起訴

[剪報] 「阿公性侵我」小四女童作文洩心事

「阿公性侵我」小四女童作文洩心事
 
「阿公性侵我,是我最大的煩惱!」桃園縣就讀小四的江小妹,在作文「我的煩惱」中吐露心事,老師機警通報,檢警查出不僅阿公把她當玩物,連父親也對她染指;昨將她阿公、父親依妨害性自主起訴。

江小妹的阿公、父親都否認性侵,兩人只是和她玩耍,可能因此造成誤會;不過,兩人都未通過測謊。

警方調查,江姓小妹妹父母離異,跟父親過活,父親因工作關係,把她託給阿公照顧,屬隔代教養的兒童。今年四月間,江小妹的班導師出了一道作文題:「我的煩惱」,想要了解小朋友的心靈世界。

導師批閱作文時,發現江小妹文中寫道:「阿公對我性侵,是我最煩惱的事,我很討厭和阿公住一起,可是沒辦法、很煩惱」等。

[剪報] 小四女淪為玩物 作文吐露「阿公性侵我」

小四女淪為玩物 作文吐露「阿公性侵我」



nownews(2010/11/25 11:0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縣一名就讀小學四年級的江小妹,在「我的煩惱」作文中語出驚人,一句「阿公對我性侵,是我最大的煩惱」,揭露了江家父子共同對江小妹猥褻的人倫悲劇。江小妹學校指出,江小妹平常對男同學就有撫摸、親吻的習慣,還告訴老師「爸爸都是這樣」,直到看到這篇作文,老師才知事出有因。

今年4月,江小妹在作文中吐露心事,所幸老師趕緊報警,才發現她在家中竟是父親和爺爺的玩物。警方調查,江小妹父母離異,並歸父親撫養,父親因為工作關係將她託給爺爺照顧;儘管江家父子2人否認有性侵舉動,強調「只是玩耍」,不過他們並未通過測謊。 

[剪報] 在校撫摸、親吻 江小妹:「爸爸在家都這樣」

在校撫摸、親吻 江小妹:「爸爸在家都這樣」
江小妹的「我的煩惱」作文中,對遭玷辱只有一句話「阿公對我性侵,是我最大的煩惱」,這句話可能讓祖父和父親面臨坐牢。

江小妹就讀的學校指出,「如果不是作文內容被老師發現,完全看不出女童在家遭猥褻」。

桃園縣政府社會處長張淑慧表示,女童已被母親帶回同住,女童母親每次談到女兒就淚流不止,母親表示,女兒經常作噩夢,嚇醒後就不易入睡,甚至看到不順眼的成年男性,就以為對方想非禮她。

女童在學校的表現也讓母親傷神,因為她常莫名其妙打同學,對人的好惡只有「喜歡」、「討厭」兩種;例如,她喜歡某個男同學,就會猛抱著對方數秒鐘,讓同學覺得她「怪怪的」;她還常把「他喜歡我」掛在嘴邊,自以為是萬人迷。

根據校方輔導紀錄,江小妹在學校曾有擁抱男同學,並有撫摸、親吻的行為,甚至還迷戀男老師;班導師和她懇談時,江小妹曾說「爸爸在家都是這樣,有什麼不可以」,當時導師只覺得她家庭有問題,並糾正她「這樣是不對的」,直到今年四月間才知道事出有因。

社會處指出,女童心理創傷很嚴重,與同學關係不佳,必須長期接受心理諮商,否則長大以後很難融入群體;女童的媽媽現在正與前夫打監護權官司,縣府會全力協助。

江小妹「我的煩惱」作文寫得很簡短,文中對於祖父的性侵只一筆帶過「阿公對我性侵」,她的另一個小煩惱是和哥哥相處不好、常爭吵,讓她感到很煩惱,「不知該怎麼辦」。
【2010/11/25 聯合報】 http://udn.com/

[剪報] 婚禮拒奉茶 揭家族淫亂史 兄弟分別認亂倫 非禮三外甥女

婚禮拒奉茶 揭家族淫亂史
兄弟分別認亂倫 非禮三外甥女


香港蘋果日報 2010.11.25

【本報訊】一個緬甸華僑大家庭定居香港後,家人相處樂也融融。料不到家中幼女去年底與姑姐及一對孖生姊姊商討籌辦婚事之際,因堅持不肯奉茶給四舅父,觸發四名女成員自揭傷疤,講出三女於童年時曾遭四舅父及三舅父淫辱,姑姐更被三哥強姦。三女受辱後曾向大人投訴,卻換來遭母親掌摑或長輩漠視,致持續遭性侵犯的悲劇。兩名中年兄弟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共 12項罪名,下月 15日判刑。

首被告兩度姦胞妹

兩名被告在家中分別排行第三及第四。首被告現年 46歲任的士司機,他承認於 82至 88年非禮 X及 Y兩姊妹,並與現年 44歲胞妹 W兩度亂倫。 43歲次被告任保安員,承認於 82至 88年非禮 X、 Y及 Z三姊妹。兩兄弟等候背景、精神及心理報告始判。

案情指,兩被告一家約 8至 9名兄弟姊妹,自緬甸遷往澳門後, 82年來港定居,同住一單位。 W當年僅 16歲,有晚服藥後頭昏腦脹,遭 18歲的三哥以陽具磨擦其下體至射精。事隔兩至三個月後,她再遭三哥兩度強姦。

現年 33歲的 X與 Y是孖生姊妹。 X於 83年只得 5歲,有日遭三舅父拉入睡房,吻她下體,並要她照樣吻其下體,幸表哥剛巧經過叩門,她才脫身。她事後曾向母親投訴,反遭掌摑,此後便不再提。她 10歲那年,先後遭三舅父及四舅父以陽具磨擦下體非禮。

[剪報] 淫獸兄弟性侵犯4近親

淫獸兄弟性侵犯4近親
香港新報 2010.11.25
一對兄弟二十多年前先後性侵犯4名女親人,包括當年只有16歲的胞妹及3名年幼外甥女,其中一人首次被侵犯時只有3歲,淫賤兄長更曾兩度與親妹性交。去年一名外甥女出嫁,準新娘表示不願意斟茶給舅父,多名受害人討論下才知道全部人均曾遭這對禽獸兄弟侵犯。涉案兄弟昨於高院承認10項非禮及兩項亂倫罪,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15日宣判,但表明會判被告監禁。 採訪:溫卓賢
被告兄弟現年46歲及43歲,均有妻兒,分別任職的士司機及物業管理員。兩人共承認12項控罪,包括兄長認兩項亂倫及4項非禮,胞弟則認6項非禮罪。犯案的日期橫跨1982年至1988年,受害人包括兩人的胞妹W、3名外甥女X、Y及Z,她們為三姊妹,X與Y是孿生,其中Z於約3歲時已遭侵犯。

乘胞妹服藥後與她性交

案情透露,1982年時16歲的W因腹痛須長期服止痛藥,但之後會疲倦無力。同年8月,其三哥(首被告)趁W入睡時脫下她褲子以陽具磨擦她的下體。於4至5個月後,三哥又兩度乘她服藥後與她性交。另外,三哥於1983年至1988年又3度趁X及Y(現年均 34歲)到他家,以陽具磨擦她們的下體。首次犯案時兩人只有5歲,X將事件告知母親但她不信,更掌摑X。
另外,四哥(次被告)亦於1983年至1988年間,6度趁X、Y及Z到他家時非禮她們,包括以手指插下體及陽具磨擦她們下體,其中Z(現年30歲)4度遭性侵犯,第一次事件時只有3歲。
直至去年11月Z準備出嫁,眾人商討應給誰人斟茶時,Z向胞姊表示曾遭四舅父(次被告)性侵犯,她們同意不應尊重他,再傾談下眾人發現均曾遭兩名被告侵犯,故報警求助。

[剪報] 兄弟20年前性侵4親人等澘監

兄弟20年前性侵4親人等澘監
2010年 11月 25日 00:00    中國窗
 
    【香港商報訊】一對兄弟,逾20年前血氣方剛之時,多番侵犯胞妹及3名外甥女,其中一名外甥女向母親投訴,卻換來掌摑;直至另一名已成年的外甥女去年結婚,想及3歲時的「童年陰影」,不向侵犯自己的「四舅父」斟茶,傾談下才驚覺阿姨及2名胞姊童年時也曾遭淫辱,事件終得以曝光。這對已屆中年的淫亂兄弟昨於高院認罪,法官押后判刑。法官明言一定會判監,兩人勢須為20年前的過錯賠上自由。

    現年46歲、任職夜更的士司機的首被告,於家中排行第三,他昨承認於1982年非禮及兩度與當時16歲的胞妹W(現年44歲)亂倫,及於1983至1988年,非禮當時僅得5至11歲的孿生外甥女X及Y(現年33歲)。至於現年43歲、排行第四的次被告為物業管理員,承認六度非禮當時只得3至10歲的外甥女X、Y及Z。

    與胞妹亂倫及非禮3外甥女
    法官昨指出,控罪非常嚴重,明言會判監,押后至12月15日判刑以索閱報告。據悉,涉案一家人已因兩兄弟被捕而關系疏遠。

    案情指出,W於1982年常腹痛,其母自行購買止痛藥,W服后有睡意,當時已19歲的首被告趁機侵犯她。另外,次被告於16歲時曾侵犯只得3、4歲的Z,他當時唬嚇Z不准作聲,稱鄰家的狗會來咬她。

    稚女向母投訴舅父遭掌摑
    案情又指出,仍處稚齡的X及Y,分別於1983及1985年向長輩披露受舅父侵犯的慘况,但其母不信X兼掌摑她,而家中曾召開會議也不了了之。直至Z去年底籌備婚禮,決定不向次被告斟茶,4人互相傾訴后,才知受害人不只自己,遂向團體「風雨蘭」求助,事件才於20多年后被揭發。

[剪報] 3歲遭性侵 25年後痛未消

3歲遭性侵 25年後痛未消


香港明報 2010.11.25

【明報專訊】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指出,無論求助人遭性侵犯時的年紀有多小,痛苦記憶已「植入身體」,不會隨時間丟淡。她說,風雨蘭曾輔導一宗個案,事主回憶起25年前的經歷,當時只有3歲,「如果性侵時間愈長,感受愈深刻」。不過,律師黃國桐則表示,若受害人多年後才提出控訴,回憶雖然可被法庭接納,但並非有說服力的證據,「細細個經歷,20多年後才說出來,誰會記得如此清晰?」


黃國桐﹕回憶非有說服力證據

王秀容解釋,每當有成人求助,通常是決心展開新生活,「求助者小時候通常會很自責,以為是自己犯錯才遭懲罰,深感內疚。長大後會面對異性相處心理障礙,影響家人和親友關係,希望透過輔導去面對問題」。


她舉例說,受害人接受輔導時,通常可以具體回憶童年時的受害經歷,如「下體流血」、「被人壓很痛苦」,如有些人被親友侵犯,通常很怕再見對方。


律師黃國桐說,若自己身為辯方律師,一定會質疑證人兒時對性或親密接觸未必分得清,「被大人打屁股算不算性侵?如果我是辯方律師,一定問得很仔細,如問對方是遭左手或右手侵犯,憑什麼可以肯定等」。

[剪報] 兄弟姦妹狎甥認罪 一杯茶揭20年前惡行

兄弟姦妹狎甥認罪
一杯茶揭20年前惡行



香港明報 2010.11.25

【明報專訊】中式婚嫁傳統向長輩斟茶的禮節,揭出20多年前兄姦妹、弟非禮外甥女的不堪歷史。兄長兩度藉親妹服藥臥強姦對方,其弟則6度非禮胞姊3名年幼女兒,其中一名被性侵時僅4歲的事主去年結婚,與親姊商量應否向被告斟茶,兩兄弟惡行終被揭發,兩人昨承認12項非禮及亂倫,還押候判。


商量結婚應否向被告斟茶揭發

被告A(46歲)和B(43歲)分別任職夜更的士司機及物業管理主任,皆已成家立室及育有子女。兩人律師昨求情時指出,A現時有一對分別4歲及6歲的子女,多年來一直為年輕時所犯過錯悔疚,故被捕後向警方坦承指控,「講出來後舒服好多」,而事件令整個家族都受到傷害。B亦說已準備接受任何懲罰,其妻兒更要接受心理輔導。法官收取背景、精神及心理報告,下月15日判刑。

兄兩度強姦服藥臥親妹

2010年11月21日 星期日

[剪報] 有跆拳底子、穿緊身牛仔褲 女告不成性侵

有跆拳底子、穿緊身牛仔褲 女告不成性侵

nownews(2010/11/21 10:3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有跆拳道底子的女子,控告朱姓男子今年8月間對她性侵,但檢方調查認為,女子體型也不輸對方,加上當天穿緊身牛仔褲,且2人離開賓館後還一起搭捷運,因此對朱男不起訴。

檢方調查,朱姓男子(27歲)與該女子今年6月透過網路結識,8月1日2人相約到北市貓空地區遊玩,傍晚則到北市和平東路3段某賓館休息,2人發生性行為,事後女子控告朱男性侵。

朱男辯稱當時是兩情相悅,並提出2人即時通對話,顯示女方事前就知道朱希望和她發生性關係。檢察官並發現,女方有跆拳道底子,身高、體型也與男方相當,加上當天穿緊身牛仔褲,女方若全力抗拒,對方恐難得逞。

另一方面,女子身上無任何外傷,檢方調閱監視畫面發現,2人當天離開賓館後還一起搭捷運,因此認定朱男未性侵,全案不起訴。

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剪報] 亂倫父姦淫國中女兒懷孕 還逼她墮胎


亂倫父姦淫國中女兒懷孕 還逼她墮胎

2010年11月20日 壹蘋果


香港1名50歲男子姦淫13歲的女兒,導致女兒懷孕,甚至還強迫女兒到中國去墮胎。女兒不甘受辱在17日報警,警方昨天將男子逮捕,押到警局詢問,男子以身體不適為理由,要求到醫院治療。到了醫院後,男子突然拿起剪刀自殺,所幸旁人即時阻止,只受輕傷。男子接受治療後,又被警察押回。

[評論]正視創傷事件的打擊


不知道大家是否可以猜得出來哪一種精神疾病的發生率與流行率的變異性最大,答案是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簡稱PTSD),這個疾病非常特別,它的發生率與整個環境的安全性息息相關,所以越安全的環境,發生率就越低,例如德國的流行病學調查,其盛行率只有1.3%,美國是7.8%,阿爾及利亞則高達37.4%。大家要不要猜猜看台灣的盛行率有多少。
由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診斷前提是個人遭遇或目睹一個嚴重甚至危及生命的事件,可想而知,當個人面臨颱風,水災,火災,地震,車禍,身體暴力傷害,性侵害,恐怖攻擊,戰爭....等等的傷害事件時,都有可能罹患PTSD,因此,為了預防受害者或者倖存者出現PTSD,比較先進的國家都會對這些人提供心理急救與心理復原的協助,以避免當事人終身有此心理陰霾而無法坦然自在的生活。
女兒被父親性侵,做媽媽的心理感受一定很複雜,有些媽媽很自私只想保有自己的婚姻而責備女兒引誘他的先生,有些媽媽很無奈,為了生活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些媽媽很有勇氣,為了女兒而與先生攤牌。然而不論如何受性侵的小女孩就是最大受害者,如果沒能協助他走出這個創傷,日後在兩性關係與人際信任上一定出現極大的問題。只可惜我們常常沒能在第一時間幫助這個小女孩,常常到了長大成人,問題非常嚴重時才見到他,此時想要幫助她走出來,是挑戰性高且非常辛苦的工作。

2010年11月19日 星期五

[剪報] 「三次才放妳走」 色影師性侵傳播妹

「三次才放妳走」 色影師性侵傳播妹
一名19歲傳播女子,清晨奉派單獨赴王姓攝影師住處陪酒,她見屋內有三名男子,擔心是陷阱,但經紀公司表示「客人很安全」,不料卻遭王性侵並錄下過程,原本醉倒一旁的男子還一度要求「3p」。她被「蹂躪」數小時後,趁王熟睡逃離。

傳播女子哭訴,對方嗆聲「射精3次才放妳走」,但王強調沒說過這種話,且兩情相悅發生性關係。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女子到王宅時精神狀態良好,7小時後離開時卻是神情恐慌、赤腳倉皇逃離,且要求3p被拒的王姓男子友人證稱「傳播女子與王發生性行為時含著淚」,認定王涉案,今天依強制性交罪起訴王。

檢方起訴指出,今年8月29日清晨5時許,一家傳播經紀公司調派被害女子到王姓男子位於北市延平南路住處陪酒1小時,代價1千元,女子抵達後發現屋內是三名男子,曾回報經紀公司,但公司表示「客人很安全」,她遂留下。

2010年11月18日 星期四

[剪報] 白玫瑰運動 籲5都候選人響應


白玫瑰運動 籲5都候選人響應
2010-11-17 21:39:28 大紀元
【大紀元2010年1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9月25日萬人手持白玫瑰走上凱道,為受性侵的女童發聲,11月20日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成立後,即將重反凱道,並提出新的訴求,邀五都的候選人一起響應。17日由蘇嘉全競選總部總幹事林佳龍接待並召開記者會表示支持,現場林佳龍和數名議員,一起在白玫瑰運動宣言上簽名。林佳龍表示,蘇嘉全總部當天也會派代表參加。

[剪報] 拒性侵再犯 白玫瑰20日上街

拒性侵再犯 白玫瑰20日上街
2010/11/18 11:52:00
白玫瑰運動20日將上凱道,呼籲推動台版「梅根法案」。除提倡危險分級,因生理因素引發的性犯罪者,應以藥物作為輔助治療。(圖為今年9月25日的白玫瑰運動,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8日電)白玫瑰運動20日將上凱道,呼籲推動台版「梅根法案」。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籌備處發言人Eva今天表示,活動不分藍綠,只有人民聲音,會請到場聲援的候選人簽署支持法案同意書。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籌備處與勵馨基金會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告白玫瑰運動將在20日下午4時走上凱達格蘭大道,訴求「不容許性侵加害人再犯」,希望推動台版「梅根法案」,加強對性犯罪者的社區監控,避免再犯。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最近不斷有性侵害新聞,許多是累犯,台北監獄性侵害犯治療計畫主持人李光輝也曾指出,連續暴力性侵犯再犯率高達9成5。

[剪報] 性侵案設專家證人制 司院納建言

性侵案設專家證人制 司院納建言
近來性侵兒童案件,引發社會各界高度的關注,兒童及婦女團體呼籲法院於審理性侵害案件時,應設置專家證人制度,逐案陪同在場表示意見。司法院除積極回應兒童及婦女團體各界的建言,已於10月22日舉行「性侵害案件個案研討會」,形成多項共識外,更於11月16日舉行專家證人制度公聽會,邀請審、檢、辯、學、醫界、社會團體等先進及相關鑑定機關與會,檢討我國訴訟實務採行專家證人之現況及修法的必要性。

性侵害案件的被害人,心理創傷嚴重,欠缺安全感,所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明文規定,醫師、心理師、輔導人員或社工人員得陪同被害人在場,並得陳述意見,讓被害人得以安心、放心的陳述清楚。此外,遭性侵的被害人會出現強烈害怕、無助、驚恐等創傷症候群的現象,此部分之判斷,有賴精神科專業醫師的鑑定。

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剪報] 療癒創傷 試辦修復式司法

療癒創傷 試辦修復式司法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黃怡君(左三)主持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強調加強療癒被害人與加害人間的創傷。
記者白錫鏗/攝影
台中地檢署推動「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讓刑事訴訟制度展現新生命,昨天在地檢署舉行記者會,播放「心靈暗湧」影片,即日起開始受理包括偵查、審判、執行等階段的案件,皆可申請運用本方案,以期療癒被害人與加害人間的創傷。「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昨在地檢署禮堂舉行,啟動加害人與被害人對話修復,包括律師、社工師、諮商心理師、宗教團體上百人參加,由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黃怡君主持。
媒體詢問修復式司法由誰提出?在何種場合見面?仇人見面動粗怎麼處理?保護司副司長黃怡君說,由加害人、被害人任何一方提出均可,在協商場合見面,檢方事前會先了解雙方修復的意願,並請法警在場,防範意外發生。

[剪報] 英男突抓狂 姦母挖掉她雙眼


英男突抓狂 姦母挖掉她雙眼

2010年11月16日 壹蘋果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英國伯克郡1名22歲青年,平日文靜內向,上周五突然抓狂,性侵53歲擔任護士的媽媽,並挖掉她雙眼。


上周五下午近 5時,警方接獲鄰居求助,指他在一樓不斷大叫,將桌子、電腦和電視機丟到花園,警方上門調查,半小時後離去。豈料晚上近7時,青年突然全裸跑上街,被汽車撞倒。警方確認青年身份後,進屋尋找他媽媽,發現她被挖掉雙眼,曾受性侵犯,幸無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