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4日 星期日

[評論]正視近親性侵事件:解讀社會新聞


聯合報96.4.18.社會版報導,「台北市一名十五歲高中女生,兩年多來連續遭
受父親性侵害,日前夜裡她痛下決心,父親熟睡時向警方報案,警察登門把仍在床上的父親逮捕。
    近親尤其是父親、母親的性侵都有共同的特性,第一:連續遭受性侵,短則一兩年,多則五年、八年。第二:加害者的配偶,尤其是母親常常都不敢處理,縱容加害者的犯行。
    究其原因可就幾方面加以說明。陌生人的性侵與親人的性侵最大的不同,在於接近的容易與否。親人的性侵少了接近受害者這一關,尤其是父母親,是子女最親密的親屬,當父親要與國小女兒臉貼臉時,女兒也許尚可接受,但是當父親開始撫觸正在發育的女兒胸部時,如果沒有人告訴過她這叫做性侵,可能只是不舒服而已。
但是有性侵企圖的父親一定不會儘此而已,下一次可能就會向下發展或是向內發展,
因為性侵加害者的內在火焰,沒有達到射精是不會消除的。可能因為加害者內心的交戰使他不會立刻長趨直入,但是也不會就此善罷甘休,除非受到外力強力制止。他會食髓知味而得寸進尺。
    因此,親人的性侵是緩慢的、延續的,就像慢性疾病一樣,叫人無從防範。當受害者已經確定自己遭受性侵之後,又要面對第二個問題,如果告訴老師或報警,父親如果因此而被關怎麼辦?在家醜不外揚的傳統心態下,最多只敢告訴另一位最親密的家人:母親。而母親內心的煎熬不下於受害者,而且更多了一層自我保護的考量,是否會因此而婚姻破裂,家庭經濟是否會因此而崩潰;因為性侵父親的婚姻關係早已受傷,母親早已傷痕累累,又那有能力保護女兒。就如文章中所言:「曾有一次被媽媽撞見,父女都嚇壞了,但是她父親把她媽媽叫到房外講話,從此她媽媽就當沒這回事。」
  

2007年11月1日 星期四

[剪報] 集體性侵9年》醫生:一家都是狼 疑遺傳作怪


集體性侵9年》醫生:一家都是狼 疑遺傳作怪
宜蘭縣一對姊妹花,長期遭全家男性成員性侵或猥褻案;羅東博愛醫院精神科主任李朝雄說:「不排除涉案人有遺傳性的精神病體質,少女未滿十歲就遭性侵,可能誤以為身體親密接觸是交友的方法!」
李朝雄說,首次聽說全家男性成員幾乎都是加害人的亂倫案;被害人都是在未成年時遭性侵或猥褻,涉案的兄、弟也未成年,他們的犯行可視為好奇心作祟。從醫學觀點看,涉案的成年人可能有戀童症傾向,但一家祖、父、叔都是戀童症的機率很低。
他說,一般亂倫案件,大都屬封閉的弱勢家庭,加害人的人際關係也大都不好;然而,這樁集體亂倫案裡,加害人有正當工作,甚至還從事人際廣闊的推銷業,與一般亂倫案的背景不同。猜測加害人可能罹患隱性精神疾病,或是遺傳性的精神病體質。
李朝雄說,從被害人角度來看,因她們遭性侵時未滿十歲,可能認為這是長輩疼愛她的表現,這種錯誤認知會導致被害人誤以為身體親密接觸,是一種人際關係的表現,在心智未成熟前,很可能就會以此引誘他人,做為交朋友的方法。
他建議受害者應到醫院接受精神鑑定,了解精神上受傷害程度;再鑑識加害人精神狀態,瞭解病因,再進一步治療。
【2007/10/31 聯合報】

[剪報] 資優姊妹花被性侵 像住亂倫營


資優姊妹花被性侵 像住亂倫營
宜蘭縣一對姊妹花,從國小開始遭祖父、父親、叔叔、兄、弟等多人連續性侵害長達九年;直到去年,妹妹向同學吐露心事,才揭開這起被資深警員指為「全家男性都涉案最荒誕的亂倫案!」宜蘭地檢署昨天將祖父與父親起訴,並求處重刑。
承辦檢察官指出,涉嫌性侵姊妹花的祖父與父親罔顧倫常,未善盡監護責任,還猥褻性侵年幼姊妹,犯後狡辯,態度不佳,請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這對姊妹相差三歲,九年前妹妹還在讀國小二年級時,父親就利用放學回家空檔或晚間睡覺時性侵,隔不久讀國小五年級的姊姊也遭父親猥褻。
不僅如此,兩姊妹到祖父家玩耍時,祖父多次性侵蹂躝妹妹,猥褻姊姊;而叔叔也在九年前要妹妹幫他口交(屬告訴乃論,已逾告訴期限處分不起訴)。妹妹另外還遭未成年的兩名哥哥性侵多次,已另案移宜蘭地院少年法庭審理。
受辱的妹妹如今就讀高中,去年九月無意間跟有親戚關係的女同學,提起遭父親性侵,同學起初以為開玩笑,詳細追問,認為事態嚴重,告知其他親友一起找被害人的父親理論;這名父親簽下給付兩姊妹兩百萬元生活費的切結書,親屬仍報警處理。
不幸的姊妹指控祖父、父親、叔叔和兩名親兄弟,長期對她們猥褻或性侵;雖然祖父、父親和叔叔否認,指稱是這對姊妹花不滿長輩管教,才誣陷他們;不過兩名未成年的兄弟承認好奇涉案,年紀稍長都結交女友就不再與妹妹有亂倫行為。
警方調查,這對姊妹大都在家裡或祖父、叔叔家裡時遭猥褻或性侵,有時在客廳看電視時,也難逃魔掌,受害次數難以計算。
這件亂倫案長達九年,何以未見媽媽處理?警方指出,「她們的母親應該知情,但礙於顏面等,不敢報案!」偵訊時,姊姊對長輩施魔掌,顯得深惡痛絕,高中畢業即離家;妹妹雖長期遭長輩性侵,卻不曾向外求助,造成她的長輩肆無忌憚。
承辦警方透露,姊妹花的父親是產品推銷員,妻子有職業,小孩的成績都很好,沒想到發生這種醜事。妹妹警訊時指遭父親性侵懷孕並墮胎六次,但檢方以無流產就醫紀錄,事證不足,不列入紀錄。
【2007/10/31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