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

[評論]母子亂倫真實個案的心理分析

文/星島環球網

狹義的亂倫是指有血緣關係的人之間發生性行為;廣義的亂倫除了指有血緣關係的人之間發生性行為之外,還包括和有血緣關係的血親之配偶發生性行為。亂倫是我國社會生活中的大忌,是受到公眾譴責和排斥的。也正因為如此,亂倫行為只能以最隱蔽的方式存在,外人無法或者很難接觸到他們的內心世界。所以,究竟亂倫行為的發生率有多高,是什麼因素影響或導致了亂倫行為的出現,他們的心理形成過程如何,等等,都是一個未知數。在西方如美國,亂倫行為也同樣是不容于社會的,所以,沒有人知道究竟有多少美國人亂倫。有一個極為粗約的估計認為,美國每年有1萬到200萬人在發生亂倫行為。

近年,由於互聯網的出現,為人們提供了一個可以安全無害地和陌生人交流的方式,我們才能夠從一些亂倫者的求助、傾訴中初步了解一些亂倫者的一些行為和心理。據國外研究認為,亂倫行為最多見於父女之間,其次是兄弟姐妹,最後是母子之間。但在國內收到的亂倫者的求助、傾訴中卻相反:最多的是母子間亂倫,其次是兄弟姐妹,最後是父女之間。

這可能和亂倫者的文化水準和求助傾訴的慾望有關。據一些研究認為,父女之間亂倫中的父親往往是文化水準低、有暴力傾向、社會生存能力低下者。他往往是用威迫、誘騙的手段和女兒發生和維持亂倫關係。女方往往是受害者,為了家庭和自己的名聲而將痛苦藏在心中,不願意觸及自己心中的痛。可能是這些原因,導致在互聯網上求助和傾訴的反而是母子亂倫佔的個案多。

母子亂倫的求助者求助的很大原因是想傾訴一下,從而得到一點心理上的平衡。事實上,在亂倫發生後,他們往往抱著“一次亂倫是亂倫,多次亂倫也是亂倫”的想法,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真的痛下決心希望停止亂倫行為的極少。

通過互聯網收到的求助和傾訴中,亂倫者的訴說、描述都很詳細,從而讓我們可以對他們的行為過程、心理變化作出一些分析,這對於一些家庭防範亂倫行為的發生是有意義的。當然,由於我們接觸到的只是亂倫行為的冰山一角,這樣的個案分析只能是狹窄的,未必有普遍意義。在我們接觸到的母子亂倫諮詢個案中,儘管各有各的不同,但初步總結分析都可以將之分為幾個階段,而每個階段行為人的心理都會發生不同的變化:

2013年7月29日 星期一

[評論]女性道德標籤化的社會傷害

文/張天潘

(粗體為本站所加,原文詳見中國南方都市報)

近日,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易延友在微博上評論李某某輪姦案時,其中提到“即便是強姦,強姦陪酒女也比強姦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立即激起了輿論的爭論。隨後他修正這句話為“強姦良家婦女比強姦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但公衆依然認為,其實質上依然區別了“良家婦女”與“陪酒女”,因此爭議依然喧囂不止。不得已,次日,易延友刪除了之前的微博,並置頂一個致歉微博。如此,整個爭議才算告了一個段落。

這個話題能夠火熱,不僅李某某案件本身的高關注度,還因為持這種公衆反感的觀點者大有人在,所以形成了兩股針鋒相對的觀點。不過,這爭議的過程,卻有很多觀點與辯論值得我們思考。因此這裡記者將結合各方的討論觀點,形成一個事件回顧與觀點總結評述。同時,從更宏觀的層面來說,這樣的公共話題討論,不管雙方的觀點如何,本身對於一個事件或觀點都帶來很大的社會啟蒙,而最後慢慢形成一種基於理性的社會共識與底線,這或許才是爭論的最終價值。

“陪酒女”背後的道德標簽化中國刑法對強姦的界定,其實很簡單明晰:第236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對“婦女”並沒有做類型化限定,換言之,無論婦女的年齡、種族、職業、身體狀況等存在何等差異,其均平等受到保護。且最高院與最高檢、公安部于1984年即規定“不能以被害婦女作風好壞來劃分”。這一點應該是所有人參與討論的最基本前提,也就是說,包括易延友在內,大家對李某某的“強姦”的犯罪行為,是沒有爭議的。爭議的是“陪酒女”與“良家婦女”,以及“危害性”這兩點上。

我們先來說“陪酒女”與“良家婦女”二元身份劃分這一點。正如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胡泳所說的,美國電影導演朱迪·福斯特(JodieF oster)早在電影《被告》中就探討過這個問題了———被告從強姦者轉成了齷齪的旁觀者,因為他們大都認為“這樣一個女性”她活該被強暴……很不幸,易教授只是代很多有這種意識的人說出了他們的心聲而已。

這種邏輯,確實令人想起,中世紀的天主教會曾規定,強姦良家婦女的罪行要重于強姦妓女,易的觀點還停留在中世紀,是典型的男權主義觀念本位思考。事實上,“陪酒女”與“良家婦女”的這種人格標簽化對待,正如“良民”與“刁民”的標簽化一樣,是完全不符合現代社會理念。試想,一旦誰被標簽上“陪酒女”、“刁民”,則在人格與道德上會對他們造成無限的傷害,而社會也有可能濫用這種標簽,因此帶來道義上的“合法性傷害”,侵犯了公民最基本的個人權利,比如“文革”時那種隨意扣帽子認為別人是“牛鬼蛇神”、“反革命”、“變節分子”等的做法。

對此,女權主義行動者、澳門大學社會學博士研究生李思磐很是憤慨:這個強姦良家女比陪酒女危害大的理論,出發點是一套陳腐的、以與男性的性關係來確定女性的性的權屬的理論。這就導致一個循環論證的圈套:良家女子的性只有專屬於一名男性的時候,才能確定其身份為“良家”;當“良家”被性侵害,專屬的性被汙染了,事主必然面臨失去“良家”身份的威脅。所以,另一套邏輯就應運而生。受害者必須有責任證明和演示自己的良家身份,譬如自盡和砍掉被陌生男子拉過的胳膊,所謂“死了乾淨”。

2013年7月25日 星期四

[剪報]肛門有大片撕裂傷 8歲女童遭異物性侵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縣新屋鄉8歲女童遭姦殺棄屍案,警方研判凶手一人、騎機車犯案;外婆昨泣訴,女童的肛門有50元硬幣大的撕裂傷口,似遭異物插入致傷,凶器究竟是木棍或鐵條,她想都不敢想,哭訴「凶手太殘忍,無冤無仇竟污辱到這地步!警察一定要抓到人,一命賠一命!」

依女童的傷勢、目擊者與鄰居說詞,員警昨私下透露,女童被凶手帶到埤塘附近的偏僻處性侵,以變態手法用異物插入,女童不堪痛苦而尖叫;凶手用力捏她鼻、摀她嘴,導致窒息昏死後,丟入埤塘溺斃。警方專案小組昨在棄屍埤塘周圍拉起封鎖線,派20多名鑑識中心與楊梅警分局偵查隊鑑識人員採集微物跡證。

警研判:凶手獨自騎機車犯案

警方研判,女童本來和3歲的外甥,及外婆家的黑狗(皮皮)在門外玩,兩童遭凶手拐騙載走,經防風林間小路,到距外婆家1.5公里外的涼亭之後,凶手再載走女童至更偏僻的地點逞凶;因兩童跟著凶手走,可能被拐騙,也不排除是熟人。

這段路途多是汽車無法通行的小路,警方推測,凶手以機車載兩童前往涼亭,黑狗緊隨在後;女童遇害前,有目擊者聽到呼叫聲,但女童隨即遭摀嘴。

外婆對外孫女的死很自責,不斷說「是我害死她的!」她說,18日下午女童跟外甥在住處廣場玩,3點左右兩童連同黑狗都不見蹤影;前天上午9點40分,女童父親在涼亭附近的埤塘發現屍體。檢警相驗女童的兩邊鼻翼都有指印,似曾遭用力捏鼻,且她雙手上臂都有瘀腫,似是抓痕;最慘的是女童下體、肛門都有性侵跡象。

2013年7月23日 星期二

[剪報]仿A片 少年性侵9歲表妹

【張君豪╱新北報導】網路A片害人不淺!新北市一名十五歲的少年,因經常上網看A片,竟將狼爪伸向常來家裡玩的九歲表妹,三個月內性侵對方七次,甚至模仿A片情節,大玩變態肛交性遊戲,導致小表妹身心受創卻不敢聲張,因疼痛難耐走路怪異,經老師詢問才說出遭遇,女童父親得知外甥獸行怒不可遏,數度拿菜刀登門討公道,兩家也因此反目成仇。

警方調查,表兄妹的媽媽是親姊妹,從小感情就很好,婚後還特別買在同一社區當鄰居,方便兩家人互相照應,被害女童雙親因忙於工作,常將她帶往小表哥家中,未料,表哥照顧表妹的美意竟變調,兩家人事後反目成仇,該名小表哥已遭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法官並裁定收容在少年觀護所。

15歲表哥變態性虐

該起性侵案發生在今年三月到五月間,警方調查十五歲的小表哥因父母忙於工作常不在家,經常上網看色情影片,變態劇情也烙印腦中,三月初他見表妹又到家裡玩,竟按捺不住與小表妹獨處慾念,將對方推到房間指姦得逞,還恐嚇她不得張揚,被害女童不敢聲張,仍常被不知情雙親帶往表哥家。警方指出,被害女童雖驚恐卻不知如何拒絕,導致色表哥變本加厲,學著A片情節從指姦進而性侵,色表哥甚至見表妹下體紅腫發炎仍不放過,還誇張地模仿A片肛交,造成其肛門括約肌撕裂出血,直至五月至少遭蹂躝七次以上。事後被害女童因受傷發炎走路姿勢怪異,學校老師也發現她注意力無法集中等異狀,輔導詢問才驚知該起性侵案,連忙通知家長帶她赴醫院驗傷。

2013年7月22日 星期一

[剪報]台灣“衛生福利部”23日揭牌 主管家暴性侵等業務

中新網7月22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當局“衛生福利部”將于明天(23日)正式成立,首任負責人將由內務部門相關負責人簡慧娟擔任。過去由內務部門負責的家庭暴力、性侵害通報及身心障礙者福利申請等業務,也將轉到“衛生福利部”,但各縣市府受理民衆申請服務或補助窗口並未改變。

  新成立的“衛生福利部”,是由原“衛生署”內21個單位、5個所屬機關,再加上“內政部”原本的“社會司”、“兒童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等單位整合而成。

  過去民衆遭到性侵或家暴時,必須先到醫院驗傷,再向社會局申請救助。“衛生署”發言人王哲超說,“衛福部”成立後,可整合醫療與社會及家庭署資源,受害民衆數據直接匯整並獲得後續的救助服務。

  “衛福部”這次增設的社會家庭署,備受外界重視,據瞭解,首任“署長”將由“內政部社會司長”簡慧娟擔任。她說,在“衛福部”成立前,涉及衛政與社政的服務,如長期照顧服務、身障鑒定,已整合為單一窗口,民衆可直接向各縣市府的長期照護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即可。

2013年7月18日 星期四

[剪報]狼父要求奉養 法官打回票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59歲張姓男子對妻子長期家暴,妻子訴請離婚獲准,女兒則由前妻撫養長大,他臨老生活無以為繼,向法院聲請由女兒扶養;女兒卻向法官爆料,小時候曾遭父親性侵,台北地院認定張男未盡父親責任,還傷害前妻母女,裁定女兒不用養老父;可提抗告。

住北市文山區的張男提告主張,他患有精神分裂症,早年從事貿易業務,收入穩定,女兒小時候的生活教育費都是他付,直到他罹病、失去工作、夫妻離異、法官將女兒判給前妻為止。

他說,原本每月可領1萬2800元的低收入戶和殘障津貼,但去年因名下多了一間父母留下的房子,被市府取消津貼,現在只能靠借貸度日。

女兒答辯說,從小是媽媽負擔家計,爸爸習慣性地打媽媽,逼得媽媽離家出走;父母打離婚官司期間,爸爸把她交給阿公、阿嬤照顧,阿公、姑姑認為她是「賠錢貨」虐待她,爸爸把她接回家住,卻性侵她,「事過數十年,我到現在還不能揮別夢魘」。

[剪報]香港獸父性侵女童被囚10年 母親熟視無睹另結新歡

中新網7月17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一名失業男子結識單親母親,並遷往女方家中同居,卻趁與女友小五長女同床乘機強姦至少兩次,就兩項強姦罪名16日在高院被判囚10年。法官狠斥他濫用長輩身份奪去幼童貞操,更誣陷事主主動與他性交,“說你是禽獸,簡直侮辱禽獸”。

  49歲被告前天(15日)被陪審團裁定于2011年1月至7月及去年11月6日在屯門屯子圍,強姦前女友的長女X罪成,另一項企圖強姦則罪脫。被告在開審前解僱法援署委派的大律師,自行訟辯,16日繼續沒有律師代表,未有求情。
  
現遷居母新男友寓所

  法官潘敏琦查詢事主近況,控方資深大律師覃民輝稱,X母與被告分手後另結新歡,帶同現年14歲的X及另一弟一妹,遷居至新男友的公屋單位。潘官坦言關注事主有過複雜遭遇,X母在本案懶理女兒被性侵犯,敦促控方要求社署考慮為X申請監護令。

  潘官繼而狠批被告,“X口口聲聲叫你做老竇(老爸),你支配、牽制、影響X,趁佢(她)年幼無知,濫用身份,奪去貞操”。X為保家庭完整,啞忍受辱,曾向母親投訴,她卻視若無睹,最終向男友及阿姨傾訴,揭發事件,“背負壓力,身心煎熬,不足為外人道”。

2013年7月16日 星期二

[影評]珍愛人生:「我所經歷的你知道個屁!」


  • 電影介紹

故事背景設定在1987年的紐約市哈林區,16歲的黑人女孩克蕾絲「珍愛」瓊斯(嘉柏莉西迪貝 飾)從小就過著令人無法想像的悲慘生活。她遭受離家的父親性侵已兩度懷孕,在家還必須悉心伺候脾氣暴躁的母親(莫妮克 飾),而且母親經常虐待她,她動輒得咎,對她生理和心理都造成極大傷害。課業方面則是一片混亂,她雖然升到國三,卻不會讀也不會寫,是個文盲。

珍愛有時會心情低落,但她從不放棄。雖然表面上喜怒不形於色,然而她內心其實是的對生命充滿好奇和強烈求生慾望的少女,使得她的人生存在各種可能性。在被退學的威脅下,她獲得機會轉學到特殊學校「一對一教學」。珍愛並不瞭解「特殊」所代表的意義,不過她的直覺告訴她,這是她一直在等待的機會。在文學營中,她接受耐心但嚴格的蕾恩小姐(寶拉巴頓 飾)指導,引領她走出黑暗、痛苦和無力感的生活,逐漸邁向光明、自主和充滿愛的人生。

你從未接觸過的世界,但是他們確實存在

這本小說描述女主角克蕾絲「珍愛」瓊斯的故事,原本是文盲的她在開始學習閱讀之後,尋獲了自己的價值和潛力,這種過程相當扣人心弦。李丹尼爾斯成長於費城,他回想地表示:「從第一頁開始,我就驚訝到瞠目結舌,因為書中描述的世界令我如此熟悉。我有許多親戚的外型如同珍愛,我也有許多朋友和親戚是文盲,不過他們仍設法過活。我、我的鄰居和我的親戚,我們都知道跟社工對應的技巧,等著社工婦女來家裡,並隱藏某些東西,以免被她發現。」

2013年7月15日 星期一

[評論]妳有美麗的權利

文/馬來西亞光明日報

印象中,不少人都把衣著性感與性侵扯上關係,彷彿多穿幾件衣服,性侵與非禮案就會減少。

這一次,輪到伊斯蘭黨蘭斗班讓區國會議員茜蒂再拉粉墨登場。她建議政府制定女性在公共場所的穿著禮儀,如不應穿熱褲,避免發生非禮或強姦事件。

這種論調的荒謬在於歸因錯誤,把性侵案發生的原因指向女性穿著,把某種罪加諸在受害者身上。大家必須搞清楚,問題出在施暴的男性身上,而不是女性。在文明社會,人穿衣不是為了禦寒或保護軀體,也在於展現美麗與自信,這是整個社會精神的昇華。基本上,只要不傷風化,女性喜歡穿熱褲或迷你裙,那是她們的自由與權利,關卿何事?再者,一個法治社會更須保障她們的這種權利,而不是用其他違法者(強姦犯)的過錯,來懲罰女性(限制她們的衣著自由)。不要把每個人男人都當成是色狼,對於女性的體態美,男性可以欣賞,而不瀆犯。男人並不是一看到乳溝就會幻想到性。如果有男子因為看到女性穿熱褲而干出強暴或非禮等罪案,那是他有毛病他有問題,社會應該把矛頭指向這些人,而不是去剝奪女性穿著的自由。

即便政府真的下令限制女性在公共場合的穿著,甚至女性得“包”得像個粽子一樣上街,我深信,強姦與非禮案依然會發生,畢竟問題不在女性身上,而是在男性的下半身。

誠如龍應台在《我有美麗的權力》一文所寫:“我是女人,我有誘惑你的權利,而你,有不受誘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義務。”當男性無法自制,無法擺脫獸性及野蠻,就不要怪罪到女性的衣服上。那件小背心是無辜的。

2013年7月14日 星期日

[剪報]女求勿性侵 父:應該給我 9歲起遭狎91次 狼爸判18年

【許淑惠╱台中報導】中市一名酗酒單親父親,被控從女兒9歲開始長期猥褻、性侵近6年。女兒供稱,她要求父親不要弄破處女膜,父親不但不理會,照樣性侵她,還曾說:「妳應該給我吧。」這名獸父雖坦承性侵,卻稱無法理解性侵女兒有何不妥,台中高分院認定父親對女兒強制猥褻4次、強制性交87次,判刑18年,並須接受強制治療。

無力制止夾雙腿

判決指出,這名獸父(45歲)與妻子育有1男1女,8年前與妻離婚後,與一對子女同住,隔年就對年僅9歲的女兒伸魔爪。女兒告訴法官,國小三年級第一次被猥褻時,她曾反抗過,但無法推開父親,只好夾住大腿,保護處女膜,之後父親改逼她口交。直到國小六年級畢業前,父親帶她到汽車旅館,命她喝酒,她要求父親不要弄破處女膜,但獸父不理會,從此父親開始每月性侵她三次,且都要射精後才讓她離開。女兒說若拒絕,父親會不給她早餐錢和學費,有時候晚上她要出門,父親會叫她先洗澡和他嘿咻,不然就不能出門。

「月經沒走」推托

為讓父親性侵次數少一點,她會騙父親說:「月經還沒有走」,但父親會說:「妳應該給我吧」,甚至會說在月經還沒來前,趕快用一用,不然「要等很久」。全案直到少女就讀國中2年級,向同學吐露心情時,才被揭發。因父親坦承犯行,未做任何辯解,女兒表示願意原諒父親。醫院診斷,父親有酒精成癮及邊緣智能不足問題。

[剪報]師長姑息 校方隱匿 特教生慘遭集體性侵

文/壹週刊

特教生驚傳遭集體性侵,且被校方隱匿多年,受害的學生男女都有,年紀最小的僅有8歲,事發地點從教室、廁所到校車,學生向老師報告後,校方卻試圖隱匿,其中一位被集體性侵的少女,第一次受害時才10歲,經提告後校方未處罰加害的學生,反而要受害的少女轉學。有老師看不過去,鼓勵受害學生勇敢捍衛自己,且在訴訟中擔任手語通譯,卻受到校方的報復,給予極難堪的考績,理由是「特教老師幫學生過度發聲、未揣摩校方上意」。

監察院月初發函全台各特教學校,要求清查校園性平事件與特教生集體輔導課程是否落實,此一發動全台大調查的舉動,引發本刊記者的好奇,經深入了解,發現監察院突然的大動作,原來背後有一則則特教生遭受性侵害或性暴力的辛酸故事。

不敢獨自 上下學

記者透過管道,訪問到專門從事特教的手語老師李小姐,並在七月上旬與受害的特教生之一小柔(化名)結識。
教育部調查發現,小柔之前就讀的特教學校,從二○○四年到二○一二年間,性侵案及性暴力案件高達一百五十件以上。

現年十五歲的小柔,無法與記者用口語傳達訊息,在溝通的過程中,只能靠手語老師以及電腦鍵盤當作橋梁。小柔是官方定義下的特教生,「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的困難。」簡單的說,就是失去聽力,也失去口語能力的孩子。

雖已就讀國中二年級,小柔每天仍由高齡八十歲的外公或外婆陪同上下學,與外界以為十五歲少女正洋溢著青春氣息,並獨立上下學的認知落差甚巨。

原來小柔的父母在她五歲那年就已離婚,後來二人各自嫁娶,照顧小柔的重擔就落到外祖父母身上。由於外公、外婆年事已高,學不會手語,也不會用電腦,唯一能與小柔溝通的管道,就是讓她戴上助聽器,可以勉強聽到非常微弱的聲音,小柔若要向他們傳達訊息,則用鍵盤或紙筆寫下文字,親情的溝通比平常的家庭要艱難許多。

記者問小柔為何每天都由外祖父母陪同上下學?因為通常十五歲的孩子都是自己通勤。手語老師代小柔翻譯說:「因不想再遇到以前學校的人,若遇到,阿公、阿嬤可以保護我。」手語老師試著問小柔,是否願意告訴記者她的故事,她點頭答應。

學生性侵 師縱容

手語老師向記者表示,小柔小學四年級那年,有天學校午休,突然有七位同學用手語跟小柔說,想要跟她做「那件事」,小柔不懂,但從同學的神情知道不對勁且不懷好意,因此明確拒絕。小柔回憶,其中一位同學不顧她的掙扎,強拉她到教室後方,扯掉她的運動褲,然後用制服外套把小柔的下半身遮住,將手指強行伸入她的下體。

慌亂中,小柔感覺有很多人在摸她的身體,其他的同學一開始有人偷看,後來竟都在圍觀,唯獨沒有人伸出援手。小柔紅了眼眶,無助又難過的表示:「他們的力氣很大,我很痛,所以開始大叫,但在旁邊看的人,以及在教室的其他人都知道他們在欺負我,就是沒有人幫我。」

小柔哭泣伴隨著顫抖,繼續訴說她痛苦的遭遇:「圍觀跟欺負我的人,也是聽障,我們都是一樣的人,我以為這樣可以算是自己人,他們應該了解,我真的很痛苦。」她說:「後來終於有同學向老師報告,但老師那一天『好像』有很多事,沒有管那些欺負我的男生。」記者問她,後來是否還有發生同樣或類似的事情?小柔哽咽的回答說:「有,太多次了,多得算不出來。」 

2013年7月13日 星期六

[剪報]基市前兩年性侵案件 熟人犯案高達七成

【記者蔡煉坤╱基隆報導】市警局婦幼隊統計前兩年性侵案件中,被認識的人性侵的案件比例,竟然高達七成,而男性被害的案件也有九件之多,因此警方提醒民眾,要破除只有陌生人才會害人,還有只有女性才會被害的迷思。
市警局婦幼隊統計前年及去年,基隆市性侵害案件資料數據,未成年遭性侵害的案件,佔總案件數的七成七,未成年遭性侵害的案件中,以十三歲到十五歲年齡層,又佔五成五。許多學生對性自主權法律觀念,在認知不清楚情況下,不知與未滿十六歲以下的少年,發生性行為都是違法的,即使是男女朋友。

隊長賴國隆指出,許多青少年自以為認識對方,認為認識的人不會傷害自己,但在所有案件分析「兩者關係」中,彼此認識案件,竟然高達七成,其中又以男女朋友及普通朋友,比例最高,所以,雖然與朋友認識,但在交往當中,也必須要時時提高警覺,注意自身的安全,才不會陷入危險情境中,呼籲青少年破除認識的人,就不會傷害自己的迷思。

男性被害的案件也有九件之多

另一個要破除的迷思,就是女性雖然為性侵害被害的高危險群,但是男性也可能遭到性侵害,民眾以為只有女性才會被害,這是錯誤的觀念,根據案件統計數據顯示,市警局前兩年所受理的性侵害案件中,共有九件是男對男的同性間性侵案件,因此無論是女生或男生,都應該具備自我保護的意識。

2013年7月10日 星期三

[剪報]少女遭父叔性侵 投靠乾爹又被狎

【黃哲民╱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十七歲高中女學生,遭父親與叔叔各性侵長達五年,去年少女和父親吵架負氣投靠乾爸,又遭乾爸偷摸胸部與下體,她沒女性長輩可求助始終隱忍,後因導師做家訪少女才一股腦兒說出實情,校方通報社工安置少女並提告,新北地檢署昨起訴三嫌各涉犯強制猥褻、強制性交與乘機性交等罪嫌。

導師家庭訪問揭發

據悉,這名少女是單親家庭,與父親、叔叔等長輩同住,全家只有她一個女生。今年初,少女導師做家庭訪問時發現此現象,且少女父、叔均有前科,導師主動關懷少女生活,少女才講出二○○八年就讀小學六年級起,就被叔叔強摸胸部與下體共七次,三年前剛滿十四歲不久,另被叔叔用手指性侵得逞兩次。少女說,後來父親也對她毛手毛腳,共強摸她胸部、下體五次,父親和叔叔一樣都在酒後侵犯她。少女還透露,去年九月她和父親吵架負氣離家投靠乾爸,竟在睡夢中兩次被乾爸偷摸胸部與下體而嚇醒。少女父、叔辯稱,猥褻次數沒那麼多,少女乾爸責推稱,睡夢中把少女當成女友,才不小心碰觸其身體。

2013年7月9日 星期二

[評論]色情作為一種性別歧視


李學明
前言:種族與性別
想像一下你是一個生理男性。你在網路上看到一支影片,有一群菲勞、菲傭被五花大綁,被許多圍著他們的台灣人輪流以拳頭、棍棒毆打,毆打完後那些台灣人解下拉鍊灑尿在他們身上,他們臉上的驚恐和那群台灣人的滿足形成強烈的對比……怵目驚心之餘,你看到影片下方的文字說明:其實這些人都是領薪水的臨時演員,他們事先均知悉影片內容並在無脅迫的情況下同意拍攝,這支影片是為娛樂目的而製作。「種族歧視!」你也許會這樣憤憤不平的想著,於是你大加撻伐這支影片,「如果是台灣人被這樣對待,你們還會覺得有趣嗎?」你充滿同理心的論述獲得了許多人的支持,許多本來覺得這支影片大快人心的人紛紛後悔自己先前的反應。
戰完那些人之後已經是深夜了,你終於可以暫時讓自己休息。你點進D槽,心想著自己作了一件還不錯的事情,今晚一定要好好犒賞自己。再加上今天實在是太累了,你需要更多的刺激才能滿足,於是你搜尋並點開一個名為「超爽」的資料夾(它在你的A片資料夾裡被設為隱藏)選了一部A片。因被毆打而放棄抵抗的女優被兩個男優壓住雙手,不斷大喊不要但還是被好幾個男優輪流進入自己的身體,嘴巴也被進入之後再也聽不清楚她的聲音在說些什麼,只剩下痛苦的呻吟。最後鏡頭停留在女優因混雜各種體液而溼成一片的臉上,螢幕的對面是露出滿足微笑的你,正準備清理濕了一地的房間。然而這時你突然驚覺,這個畫面怎麼有些似曾相識……。
色情是「像宰制的性」還是「像性的宰制」?
你可能會為自己辯護:A片都是演的,沒有人真的因為A片而被強暴,女優被毆打或者被插入都是她自願的。然而這個理由無法解釋你為何把這一系列的片子設成隱藏,也無法解釋你對種族暴力和性暴力的雙重標準。你有和女友聊過你會看A片的事情,也讓她瀏覽過你的A片資料夾,但你覺得如果讓她看到這一系列的強暴片可能不太好,所以把這些片子設成隱藏。
你模糊的意識到,A片彷彿可以分成兩種。讓我們借用女性主義者凱瑟琳.麥金儂對色情(pornography)的定義:「經由影像或言語,使女人處於從屬地位的性露骨素材」。照此定義看來,並非所有的A片都是色情,而且色情的問題不在於「猥褻」、「噁心」,而是在於「不平等」。當你對菲人受暴的影片提出「種族歧視」的控訴時,你所強調的也不是這支影片讓你感到不舒服,而是這支影片歧視、侵害了特定族群的平等權。
這下你明白,色情提供的不只是性欲的滿足,更提供了權力欲、宰制欲的滿足。你的勃起既來自影像中的刺激性愛,也源於一個女人在你面前全然被男人佔有。在觀看的當下,強暴是真是假對你來說不再重要,那強烈的快感及噴湧已經證明了你就是這場強暴的參與者之一。
於是一個高度爭議的問題就來了:色情究竟是「像宰制的性」還是「像性的宰制」?這兩者的差異本質上決定了我們該如何看待色情。前者認為色情仍然是一種性,只是透過模仿宰制來得到更多的高潮與解放;後者覺得色情不過是父權宰制性化後的產物,透過使宰制變得性感、挑逗,為不平等的現實開脫。儘管爭論不休,但兩者都會認同的是,不只是強暴影片,許多將他人視為性客體、性奴隸或者性玩物的影片也同樣屬於色情的範圍(你想起時間暫停器還有真人充氣娃娃),且這些人高比例是生理女性。

2013年7月8日 星期一

[剪報]亂倫受害人遭離棄 自強重生

【香港經濟日報】曾有遇上亂倫事件的受害人,在求助後反遭家人離棄,幸好她獲得社工的協助,重過新生,並一邊兼職,一邊上大學,她認為社會對受性侵女性支援不足。
  有專為性暴力受害女性提供支援服務的機構指出,過去3年,他們共接獲413名遭強姦的求助人,較警方同期的324宗為多。

一站式處理 助走出陰霾

  「好難同陌生人相處,無安全感,試過唔想見人,藏於廁格食飯。」Cherry(化名)透過錄像分享自身經歷。她表示遭家人侵犯後,不敢留在家中,刻意至晚上齊人才回家,睡覺亦非常欠缺安全感,更害怕別人知道其經歷。
  Cherry在朋友幫忙下接觸風雨蘭,揭發事件並得到輔導服務及支援,現時已入讀大學,並兼職自給自足。負責其個案的「風雨蘭」社工趙盈恩表示,受害人遇事後多出現情緒不穩,部分還有自殺念頭。
  「以Cherry的個案為例,當事人認為揭發事件等同拆散家庭,容易產生內疚及自責,要她們在急症室內報告受侵犯情況及進行驗孕等程序,亦會嚇怕受害人。」趙認為,一站式危機處理中心可提供包括輔導、醫療、法律及其他相應服務如驗孕等,地點設於醫院內保密地點,以協助受害人走出陰霾及尋找公義。

求助風雨蘭 較警方為多

  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表示,過去3年共有610名受侵犯者使用其服務,其中413人遭遇強姦,較警方同期的324宗為多。
  另外,2010至12年間,3成使用該會服務的人士為易受傷害者,包括148位未成年少女、32位智障人士及3位老人家,當中近1成人經歷10次或以上侵犯。
  王秀容又表示:「社會需要為受害者提供更多支援,以協助她們走出困境,未來若財政許可,希望可於各公立醫院設立危機處理中心,完善服務。」

2013年7月7日 星期日

[評論]亂倫父親認知扭曲之研究

(在此僅摘錄該研究論文一些片段,全文請見亞洲家庭暴力與性侵害期刊)

亞洲家庭暴力與性侵害期刊第五卷第一期,2009,43-70頁

趙千慧、許華孚

在眾多犯罪類型中,亂倫犯罪對受害者而言可說是最揮之不去且隱晦不堪的
夢魘。家庭本是提供與培養人類安全感及信任感的最基本環境,當伸出魔爪的竟
是同在此環境中且與自己有血緣關係的親人,將使得此種侵害所造成的心理與精
神創傷更為嚴重,影響程度與持續時間也更為長久,Herman(1997)的研究結果
即認為亂倫受害者比其他性侵害受害者有更強烈的創傷後壓力症候(PTSD)現
象(轉引自陳若璋、施志鴻、劉志如,2002)。

再者,由於案件加害者來自於家庭,且通常是唯一或主要的經濟支柱,一旦
揭發亂倫案件,受害者面臨的不僅是周遭親友不諒解的眼光與背叛的指責,原本
的家庭結構亦頓時遭到破壞,甚者分崩離析,使受害者連讓傷口癒合的支持力量
與場所都難以得到。以社會新聞版面常見的亂倫案件內容來看,不難發現有幾項
共同的元素存在其中:首先,亂倫事件的受害者大多為年幼孩童,由於其懵懂無
知而不知如何拒絕,或者被加害者恐嚇威脅而求救無門,導致亂倫事件往往難以
在第一時間被揭發遏止;其次,家人「難以啟齒」的羞恥感作祟、「家醜不可外
揚」的鴕鳥心態加上現實中面臨的家庭經濟壓力,使得亂倫事件即便被其他家庭
成員所知悉,卻猶仍駁斥忽視甚至刻意孤立,受害者因而持續被侵害好幾年。
Heitritter 和Vought(1989)即指出通常亂倫事件的發生都不只發生一次,而是持
續三至五年的時間(轉引自陳若璋等,2002)。在上述種種看待亂倫的錯誤觀念
影響下,亂倫事件能夠成功且即時遭到舉發的成效猶仍不彰。諸多的亂倫案件受
害者於內無法得到親人的關懷支持,於外又無法受到法律有效保障,因而淪為所
有犯罪受害者中最弱勢的一群。

2013年7月5日 星期五

[書評]3096天囚室少女娜塔莎.坎普許

執筆撰寫本書時,我已經嘗試著要把迄今為止,在我生命中最冗長且最黑暗的那一個章節完全闔起,不再看它一眼。讓我深感安慰的是,我發現此章的字裡行間全都是荒謬絕倫和矛盾叢生,我知道以黑白分明的目光洞悉出現在我眼前的這些東西,會有助於我以無比的信心揮別過去和展望未來。因為我所經歷的那些也同時給了自己無比的力量,讓我得以熬過在地牢裡的那段監禁日子,釋放自己,並且依然保持原貌,此外我更知道,我可以在自由中支配自己的人生。
 
到了如今,也就是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之後的四年,這個自由已經開始了,只有到了現在,我才可以用這些篇章把過去完全拋在腦後,並且真正地說:「我自由了。」

文/TinaRay                                       

 (文章來源:http://www.wretch.cc/blog/wretchreader/1554329)
 
這是《3096天囚室少女娜塔莎.坎普許》這個真人真事所寫成的書的最末一段文字,透過這大約兩百八十個文字的總結,我終於放下心裡的一塊大石頭。

我相信娜塔莎真的走出來了,因為唯有真正走出來的人,才能不是像駝鳥將頭埋進沙子裡那樣避而不論,而是可以用一種可以勇敢、清晰、不帶歇斯底里的平靜口吻,娓娓道來這一路走來的心路歷程。

娜塔莎能還算安然地度過八年,精神沒有徹底崩潰,我想和她被抓走時年紀還不大有關,也和綁匪普里克羅皮爾只是個一般有妄想症和偏執狂的精神病患、而非真正的性變態病患有關。

之所以我敢這樣猜測,因為我自己在二十多歲的時候是一位家庭暴力防治的社工,在處理許多受虐兒童案時,經常看見很多被安置的小孩從很小很小就是在打罵的環境中成長,他自己也覺得被父母打罵很痛,但是他會自己去尋找一種調適的方法,或許是更沉默低調、也或者是轉而霸凌比他更弱小的孩童。

小孩根本不覺得父母親的打罵是一種不合理的暴力行為。

當我變成資深社工,需要帶一些剛入門的菜鳥社工時,我曾經碰到一個新進的社工,每次輪到他值班時訪視通報案件,他回來一定是以不開案作處理。起先我們以為他是偷懶不想處理個案,所以才草草了結。所以只好每次都陪他一起去訪視通報的個案,發現他又要以不開案處理掉,於是問他:「為什麼今天這個個案不開案呢?」他說:「這又沒什麼?我爸媽(到現在)打我們還更兇呢!」

啊?這次愣住的變成是我。

所以大家常說小孩子可塑性高,其實這裡所謂的可塑性,有正面意義也有反面意義。

套在娜塔莎的故事裡就變成,綁匪是她身旁唯一可以依賴的成人,這個成人會提供她吃穿,而且在娜塔莎幼小概念裡面,最恐怖的身體暴力虐待,綁匪都沒有對她施行過,甚至在往後的幾年裡,基本上綁匪對娜塔沙的身體也都還是保持著一定程度的尊重。

這種消極的尊重在一般尋常人眼中不算什麼,但是對於才十歲的娜塔莎而言,這幾乎可以用幸運來形容了。久而久之,就算沒有對綁匪產生好感,娜塔莎也會覺得~~『啊,幸好我遇到的壞人不是最壞的那一種。』

也許就是這種『幸好』的心態,讓她沒有精神崩潰,而且還能在最低限度內平安地成長;但是也造成她沒有產生強烈的仇恨意識,無法積極脫離這種類似軟禁的生活。

我比較替娜塔莎覺得難過的是,當她獲救後,警方和社會都一致期待她必須把綁匪形容成一個十惡不赦的禽獸,但是娜塔莎心裡真的沒有那麼強烈的恨意,也不覺得綁匪的惡性有那麼高,因此在回憶過去許多事件時,她都是以一種很平穩的語氣表達。

娜塔莎因為反應不如社會大眾預料,所以開始有人對她冷嘲熱諷,開始用一種異樣的眼光看待她;可憐的娜塔莎於是說:『我不懂,為什麼被害人反而會被歧視呢?』

幸好,我真的替娜塔莎感覺慶幸,對於社會大眾這種莫須有的對待,她還是學會了化解和寬容對待,沒有將仇恨的種子埋在心中。《3096天囚室少女娜塔莎.坎普許》讓我們看到一位勇敢的女孩的生命故事。



  • 作者簡介:

娜塔莎.坎普許

一九八八年二月十七日出生於維也納,並在十歲時被綁架,為近年來遭綁受困最久的受害者之一,直到二○○六年才又獲得自由。在她逃走的那一天,綁架她的匪徒沃夫幹.普利克洛皮以衝撞火車的方式自殺。

本書是她自述被綁架八年多來的苦難生活。現年二十二歲的娜塔莎仍住在維也納,並繼續完成她的學業。
  「看來最後他一定會明白一件事,不僅是我的人生被他緊緊鎖住,他的人生也被我綁得死死的,絲毫動彈不得,而且任何打算打破這些枷鎖的企圖,到最後一定會以我們倆之中的一人死亡做為收場。」

[剪報]美國兒童保護,重懲嚴防兩手抓

文/林琳(中國南方都市報)

 近來國內關於兒童被性侵的事件層出不窮,海南帶小學女生開房校長一審獲刑13年6個月。在美國,同樣有兒童受到侵犯的事件,據美國全國廣播電視公司(N B C )日前報道,北卡羅來納州的約翰斯頓郡,一名中學老師受到包括性侵學生、猥褻兒童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指控,即將面臨50至60年的監獄生活。

 由於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定義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在美國只要跟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不管未成年人是否同意,這種行為都屬犯罪。  美國的兒童保護條例中指出,虐待兒童包括身體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美國對虐待兒童的懲罰尤為嚴重,每個州的具體量刑均有不同,以賓夕法尼亞州為例,如果性侵大於13歲、不滿16歲的兒童,會被判最低不少于10年,最高不超過20年的有期徒刑;而性侵13歲以下的兒童量刑則更為嚴重,會被判處最低不少于20年,最高不超過4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對被性侵的兒童造成嚴重的身體傷害,會被判處無期徒刑。

不僅如此,即使服刑期滿,這個汙點也會一輩子伴隨。出獄後,無論搬到哪裡,都必須到當地警局登記備案。截至2011年6月,美國已有40個州註冊了“虐待兒童”信息數據庫,任何人只要有過虐待兒童的犯罪行為,他的照片、具體的個人信息等都會永遠出現在這個數據庫里,向公公佈。 除了法律上的嚴懲不怠,美國也重視防範。凡是參與涉及兒童的工作,都需要有無犯罪記錄證明。涉及兒童的工作包括中小學、保育中心的老師及工作人員,兒童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甚至連具體某項兒童活動的工作人員、兒童攝影師等也囊括在內。

[剪報]<性侵14歲姪女>癌末狼叔 輕判2年刑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苗栗縣陳姓男子趁家族環島旅遊時,猥褻14歲姪女,4天後還載到汽車旅館性侵,由於陳男被診斷出罹患憂鬱症與舌癌末期,儘管檢方當初具體求刑5年,但合議庭認為陳男病情嚴重,最後判刑2年並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33歲的陳姓男子為14歲被害少女的堂叔父,99年8月暑假期間,陳男夫妻與少女及其父母親等親戚共同環島家族旅遊,竟於8月16日(農曆七夕)晚上12點多,在台東縣卑南鄉知本露營區開自小客貨車搭載少女逛街、購買消夜後,到產業道路某處,在車內以手撫摸胸部及下體。

8月20日,兩人相約在苗栗縣尖山某便利商店前碰面,由陳男開車載到苗栗縣某汽車旅館發生關係。  事後少女分別於100年5月間及101年2月間,向同學、胞姊告知上情,兩人都勸她要報警,於是少女向檢警控告堂叔父的獸行。

2013年7月4日 星期四

[剪報]酒後強姦親生女 父自首求諒解 女兒心情矛盾

【明報專訊】「我是來自首的。」2日上午,一男子來到寶安共樂派出所,稱酒後性侵了親生女兒。事後女兒離家出走至今未歸,這名男子稱希望能求得她的諒解。其20歲女兒在電話中也證實了其父所為。

6月26日凌晨2時,家住西鄉固戍的林軍報警稱,25日晚上因和20歲的女兒林芳起爭執,林芳離家出走。派出所隨後按照失蹤人口警情處理。林軍後來還撥打電視台熱線,希望媒體幫助尋找。

林軍來自湖北,一年前妻子去世,留下兩個孩子。大女兒林芳跟他住一起打工。

林軍稱,去年12月他無意中看到女兒的手機信息了解到,女兒常用微信找男孩子,還發現她跟陌生男子發「我們去開房啊,你老婆怎麼辦」這樣曖昧的信息。他看到後當時就把手機摔了,還踹了女兒。此後,父女雖同住一個屋簷下,卻很少溝通。本月25日,兩人因瑣事爭執,女兒離家出走。

根據林軍提供的電話,記者聯繫到林芳。林芳的回答令人意外。林芳稱,25日晚上林軍喝完酒心情不好,對其謾罵毆打,隨後強行跟她發生了性關係,她隨後離家。  林軍最終承認女兒的指控。「我和她在那裏聊天,本身也沒有什麼企圖的。後來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做了她不願做的事,我確實和她發生了性關係。」林軍稱,女兒經常和異性聊天,言語曖昧,他多次勸阻沒有效果,當晚喝了酒心情煩躁,便做出這樣的瘋狂舉動。

「希望女兒能夠給我一次重新做父親的機會。」昨日,幾經考慮後林軍來到共樂派出所自首。林軍稱,「如果得不到女兒原諒,我也沒有臉再活在這個世界上。」他稱願意接受法律懲罰,更希望得到女兒原諒。

2013年7月3日 星期三

[剪報]7歲遭性侵 女兒咒父畜生發情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金門一名狼父,10年前竟罔顧人倫,對當時年僅7歲的女兒伸出魔爪,性侵多次得逞,妻子為了一家人,只好隱忍;狼父4年前與妻子離婚後,仍繼續逞獸慾,其女兒前年透過PChome「Skype(網路電話)」向母親訴苦,痛罵「父親是畜生!」母親錯愕追問,女兒說父親「發情」時會性侵她,母女因此提告。刑事方面,一審判狼父9年6個月,新北地院昨再判狼父須賠償250萬元,可上訴。 據查,這名30多歲的狼父,本與家人一同居住在新北市泰山區,92年間,他竟趁妻子不在家時,對當時年僅7歲的大女兒伸出魔爪,造成大女兒下體大量出血,妻子事後發現趕緊送醫,欲向警方報案,卻遭奶奶斥責「你想讓孩子沒父親嗎?」 妻子只好退讓,期待丈夫知錯能改,但丈夫非但沒改過,反而變本加厲,一家人於97年返回金門老家定居,男子也在當地擔任船員。兩夫妻則因感情不睦,於98年12月離婚,妻子一人孤身回台工作,3名子女則留在金門和父親生活,但獸父仍繼續逞獸慾。 刑案方面,一審法院判狼父9年6個月徒刑。少女及母親提出民事求償1200萬元,狼父仍否認犯行。法院判狼父須賠償女兒200萬、前妻50萬元。

2013年7月2日 星期二

[書評]寫給女人的生命啟動書

 
圖片來源:博客來網路書店
作者:露易絲.賀
出版:方智出版社

美國新時代的女性精神領袖、自我療癒界的第一夫人露易絲.賀,專為女性而寫、帶領女人打破自我限制,實現夢想,啟動自我獨一無二的生命。   

女人,無論你的出身如何,都可以成為自己生命地圖的繪製者。一本讓女人懂得愛自己、擁有自尊、找到自我價值,進而在社會上發揮影響力的書!   

露易絲.賀歷經受虐與性侵的童年、婚變和罹癌種種令人心碎的過往,從一個痛苦、恐懼、貧乏、負面的女人,變成一位充滿自信、能與人分享豐盛生命的女性。一路走來,她看到自己及無數女人如何受到傳統觀念制約,因而在本書中針對女人生命中各種面向提出種種深刻的觀點,例如:   

◎關於親密關係,她說:「你希望愛人怎麼待你,就那麼對待你自己。」「把『我擔心再也沒有人會愛我』,轉換成『我真心地深愛我自己』。」

◎關於親子關係,她說:「我們不必是女超人,也不須是完美的父母。你能為孩子做的最好的一件事,就是學習愛自己。」

◎關於老年,她說:「看看那些優秀的年長女性,她們不斷爆發能量、智慧和知識,她們視生命為邁向覺醒之路,她們並非逐漸老邁,而是不斷成長。」

◎關於金錢,她說:「許多女人說『我想要變有錢』,卻在自己四周築起牆,讓金錢不得其門而入。」「宇宙會愛一個懂得感激的人,你應該說:『我值得擁有它,我已經賺得它了。』」   

露易絲在書中提供了十一個指引方針、女性的肯定句,希望能藉此讓女人活出完整的自我,到達遠超過自己夢想的程度!   

2013年7月1日 星期一

[剪報]《三傻》主角挑戰社會禁忌

主演電影《三個傻瓜》的印度巨星阿米爾漢熱心公益,運用影響力製作探討印度社會問題的電視節目,讓受暴婦女現身說法,盼為社會帶來良性改變。

48歲的阿米爾漢製播《真相無敵》,是印度首個觸碰禁忌話題、探討社會積弊的節目,主題包括扼殺女胎、性侵兒童、受家暴婦女、使家族蒙羞被親人殺害的「榮譽謀殺」等。他因該節目獲《時代》雜誌選為今年度百大影響力人物。

[資訊]
節目原名:Satyamev Jayate
該節目官網:http://www.satyamevjayate.in/

第一集「女兒是珍貴的」談論印度墮除女胎的問題
第二集「打破沉默」談論印度的兒童性虐待(包含家庭成員對其的強姦)
第三集「是婚姻還是交易」談論印度的嫁妝制度(包含家庭成員對其的虐待)
第四集「每個生命都是寶貴的」談論印度亂象充斥的醫療制度
第五集「無法容忍愛」談論印度文化中愛情的婚姻不被允許
第六集「身心障礙者」談論身心障礙者在社會中面臨的問題
第七集「家裡的危險」談論家庭暴力
第八集「盤子上的毒藥」談論農藥對人的健康和環境的負面影響
第九集「三思而後喝」談論印度社會中的酗酒問題
第十集「尊嚴」談論印度特權制度和賤民的社會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