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8日 星期五

[評論]「跟姊做那件事」 男童揭父亂倫

中國時報 2007.12.11  陳凱勛/台中報導


 就讀小四的女童小雯疑遭父親性侵長達三年,父親常趁小雯媽媽不在時伸出狼爪,卻被小一歲的弟弟看在眼裡;當學校上健康教育課時,弟弟才知那回事而向老師透露「爸爸都會偷偷跟姊姊做那件事」,才意外揭發這起亂倫悲劇。
 上月底時,小雯就讀小三的弟弟上課時,老師談起健康教育的相關知識,小雯的弟弟下課時,好奇向老師問起:「什麼是做愛」?經老師解釋後,男童無意透露爸爸好像也會跟姊姊「做那件事」。
 老師聽了大吃一驚,急忙找來小雯,反覆詢問後,小雯才點頭說,爸爸的確會趁媽媽不在時將她帶進房間施暴,事後還威脅她「不准跟別人講」,才揭發這段長達三年、性侵自己女兒的亂倫悲劇。

 小雯的媽媽接到警方通知時有如晴天霹靂,她表示,平時和丈夫感情不和,時常爭吵,但萬萬沒想到這種有違人倫的事情會發生在自己家裡,必須等司法判決後,才能決定要不要跟丈夫離婚。小雯當工人的爸爸嚴詞否認,表示自己不會做這種禽獸不如的事。

2007年12月4日 星期二

[書評]水泥花園─恐怖倫理劇,驚悚全家福


來源:【讀品】羅豫/文

麥克尤恩通常被貼上兩個標籤:後現代作家和黑色喜劇。對於前者,我們早已司空見慣;至於後者,隻有同他作品的倫理題材聯繫起來、深入分析文本,才有美學上的意義。他的小說不斷走在倫理問題最前沿的鋼絲繩上,今年國内譯介出版的三部作品:《贖罪》、《阿姆斯特丹》和《水泥花園》(其中前兩部爲再版)莫不如此。看似一目了然的強暴問題,在《贖罪》背後隱藏着善與惡的千古糾葛;安樂死的合法性遭遇困境,《阿姆斯特丹》中卻進一步探討了謀殺的合理性問題。《阿姆斯特丹》盡管在構思布局上極爲精密,頗具大家風範,麥克尤恩也以此摺桂布克獎,但我看來,他的早期作品《水泥花園》盡管沒有那麼多懸念和巧合,但對人性的挖掘更爲透徹。

  在這本僅有150頁的小說中,麥克尤恩前往探險的是另一個倫理禁區——亂倫。姐弟亂倫帶來的一連串黑色的關鍵詞:死亡、性、變態、堕落……被同名電影(曾穫第43屆柏林電影節最佳導演獎)渲染得恰如其分。與之相較,小說從頭至尾四伏着倫理玄機,細察之下顯得尤爲驚悚。於是故事的亂倫結局,顯得不再是唯一的看點。

2007年11月4日 星期日

[評論]正視近親性侵事件:解讀社會新聞


聯合報96.4.18.社會版報導,「台北市一名十五歲高中女生,兩年多來連續遭
受父親性侵害,日前夜裡她痛下決心,父親熟睡時向警方報案,警察登門把仍在床上的父親逮捕。
    近親尤其是父親、母親的性侵都有共同的特性,第一:連續遭受性侵,短則一兩年,多則五年、八年。第二:加害者的配偶,尤其是母親常常都不敢處理,縱容加害者的犯行。
    究其原因可就幾方面加以說明。陌生人的性侵與親人的性侵最大的不同,在於接近的容易與否。親人的性侵少了接近受害者這一關,尤其是父母親,是子女最親密的親屬,當父親要與國小女兒臉貼臉時,女兒也許尚可接受,但是當父親開始撫觸正在發育的女兒胸部時,如果沒有人告訴過她這叫做性侵,可能只是不舒服而已。
但是有性侵企圖的父親一定不會儘此而已,下一次可能就會向下發展或是向內發展,
因為性侵加害者的內在火焰,沒有達到射精是不會消除的。可能因為加害者內心的交戰使他不會立刻長趨直入,但是也不會就此善罷甘休,除非受到外力強力制止。他會食髓知味而得寸進尺。
    因此,親人的性侵是緩慢的、延續的,就像慢性疾病一樣,叫人無從防範。當受害者已經確定自己遭受性侵之後,又要面對第二個問題,如果告訴老師或報警,父親如果因此而被關怎麼辦?在家醜不外揚的傳統心態下,最多只敢告訴另一位最親密的家人:母親。而母親內心的煎熬不下於受害者,而且更多了一層自我保護的考量,是否會因此而婚姻破裂,家庭經濟是否會因此而崩潰;因為性侵父親的婚姻關係早已受傷,母親早已傷痕累累,又那有能力保護女兒。就如文章中所言:「曾有一次被媽媽撞見,父女都嚇壞了,但是她父親把她媽媽叫到房外講話,從此她媽媽就當沒這回事。」
  

2007年11月1日 星期四

[剪報] 集體性侵9年》醫生:一家都是狼 疑遺傳作怪


集體性侵9年》醫生:一家都是狼 疑遺傳作怪
宜蘭縣一對姊妹花,長期遭全家男性成員性侵或猥褻案;羅東博愛醫院精神科主任李朝雄說:「不排除涉案人有遺傳性的精神病體質,少女未滿十歲就遭性侵,可能誤以為身體親密接觸是交友的方法!」
李朝雄說,首次聽說全家男性成員幾乎都是加害人的亂倫案;被害人都是在未成年時遭性侵或猥褻,涉案的兄、弟也未成年,他們的犯行可視為好奇心作祟。從醫學觀點看,涉案的成年人可能有戀童症傾向,但一家祖、父、叔都是戀童症的機率很低。
他說,一般亂倫案件,大都屬封閉的弱勢家庭,加害人的人際關係也大都不好;然而,這樁集體亂倫案裡,加害人有正當工作,甚至還從事人際廣闊的推銷業,與一般亂倫案的背景不同。猜測加害人可能罹患隱性精神疾病,或是遺傳性的精神病體質。
李朝雄說,從被害人角度來看,因她們遭性侵時未滿十歲,可能認為這是長輩疼愛她的表現,這種錯誤認知會導致被害人誤以為身體親密接觸,是一種人際關係的表現,在心智未成熟前,很可能就會以此引誘他人,做為交朋友的方法。
他建議受害者應到醫院接受精神鑑定,了解精神上受傷害程度;再鑑識加害人精神狀態,瞭解病因,再進一步治療。
【2007/10/31 聯合報】

[剪報] 資優姊妹花被性侵 像住亂倫營


資優姊妹花被性侵 像住亂倫營
宜蘭縣一對姊妹花,從國小開始遭祖父、父親、叔叔、兄、弟等多人連續性侵害長達九年;直到去年,妹妹向同學吐露心事,才揭開這起被資深警員指為「全家男性都涉案最荒誕的亂倫案!」宜蘭地檢署昨天將祖父與父親起訴,並求處重刑。
承辦檢察官指出,涉嫌性侵姊妹花的祖父與父親罔顧倫常,未善盡監護責任,還猥褻性侵年幼姊妹,犯後狡辯,態度不佳,請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這對姊妹相差三歲,九年前妹妹還在讀國小二年級時,父親就利用放學回家空檔或晚間睡覺時性侵,隔不久讀國小五年級的姊姊也遭父親猥褻。
不僅如此,兩姊妹到祖父家玩耍時,祖父多次性侵蹂躝妹妹,猥褻姊姊;而叔叔也在九年前要妹妹幫他口交(屬告訴乃論,已逾告訴期限處分不起訴)。妹妹另外還遭未成年的兩名哥哥性侵多次,已另案移宜蘭地院少年法庭審理。
受辱的妹妹如今就讀高中,去年九月無意間跟有親戚關係的女同學,提起遭父親性侵,同學起初以為開玩笑,詳細追問,認為事態嚴重,告知其他親友一起找被害人的父親理論;這名父親簽下給付兩姊妹兩百萬元生活費的切結書,親屬仍報警處理。
不幸的姊妹指控祖父、父親、叔叔和兩名親兄弟,長期對她們猥褻或性侵;雖然祖父、父親和叔叔否認,指稱是這對姊妹花不滿長輩管教,才誣陷他們;不過兩名未成年的兄弟承認好奇涉案,年紀稍長都結交女友就不再與妹妹有亂倫行為。
警方調查,這對姊妹大都在家裡或祖父、叔叔家裡時遭猥褻或性侵,有時在客廳看電視時,也難逃魔掌,受害次數難以計算。
這件亂倫案長達九年,何以未見媽媽處理?警方指出,「她們的母親應該知情,但礙於顏面等,不敢報案!」偵訊時,姊姊對長輩施魔掌,顯得深惡痛絕,高中畢業即離家;妹妹雖長期遭長輩性侵,卻不曾向外求助,造成她的長輩肆無忌憚。
承辦警方透露,姊妹花的父親是產品推銷員,妻子有職業,小孩的成績都很好,沒想到發生這種醜事。妹妹警訊時指遭父親性侵懷孕並墮胎六次,但檢方以無流產就醫紀錄,事證不足,不列入紀錄。
【2007/10/31 聯合報】

2007年9月28日 星期五

[剪報] 可惡至極 繼父天天使壞 盲女成性玩具

可惡至極 繼父天天使壞 盲女成性玩具

中時 更新日期: 2007/09/28 04:39 記者: 李文輝/桃園報導

「如果妳跟媽媽說,我就不能照顧妳們了!」邱姓男子利用沒有眼珠的十二歲繼女無力抵抗,把她當成性禁臠,在兩個多月內隨時隨地對她強制猥褻、性交,甚至架在浴室、洗碗槽上屢逞獸慾。桃園地院廿七日判他十七年六月重刑。
被害人指控,她因天生沒有眼珠,完全看不到,兩年多前,她隨母改嫁邱姓男子,同住中壢,當時她小學四年級。某一天,繼父藉口拿衣服進她房間,要聽音樂的她按摩,突然就把他的生殖器放進她內褲裡,又叫她舔,她很不舒服。但繼父警告她:「如果告訴媽媽,我就沒辦法照顧妳們了!」嚇得她隱忍不發。
過了兩年多,今年三月初,媽媽不在,繼父說看她發育情況,伸進她胸罩揉搓,她餘悸猶存不敢動,卻激起繼父獸性。

2007年7月8日 星期日

[評論]亂倫個案 為什麼否認受害?

【聯合報╱韓青蓉/衛生署草屯療養院社工師】
2007.07.07 02:58 am
 
媒體的社會版頻頻出現親人性侵兒童的亂倫事件,真讓人懷疑社會生病了!
亂倫事件是兒童虐待中最具傷害力的,嚴重威脅受害兒童的心理健康。研究指出,至少有五分之一到五分之二的受害者在受虐後,立即產生心理困擾,大約有五分之一的受害者在成年之後有嚴重的心理疾病。
亂倫事件不容易被察覺,某些亂倫倖存者因為自覺犯了某項禁忌,覺得非常羞愧,不願意主動求助;也有一些受害者想要保護加害者及家人,會淡化自己所面對的痛苦。這些情形都加重問題的嚴重性,也讓兒童持續受害。
有些因素如家庭情況、孩子對於家庭的依賴、孩子無處可去及孩子對家庭的忠誠感等,會讓孩子使用強烈的防衛機制面對亂倫事件,他們可能採取否認、疏離及壓抑等態度面對,這些心理作用使孩子深感挫折和無力,導致自我概念的偏差。
亂倫治療的首要目標是個案與治療師建立治療聯盟,治療師必須提供安全的治療關係,以獲得個案的信任。治療聯盟是任何治療的重要成分,提供倖存者面對恐懼的記憶與情感支持。
治療之初,有些倖存者面對痛苦的回憶,可能藉逃避或迅速好轉的方式過早結束治療,治療師宜及早說明這種可能性,積極鼓勵、肯定倖存者的努力,同時尊重倖存者的決定。
當倖存者必須接納「原來應該保護自己的家庭,卻侵害自己」的事實,內心往往痛苦不堪。但如果有人傾聽她、相信她、支持她、接納她,她就可以信任自己,並展開復原的歷程。
每個個案敘述方式會很不一樣,有的很清楚、有的很模糊,治療師必須等待個案的延宕反應與強烈的情緒,這些可能造成個案逃避治療或懲罰自己,治療師需要密切留意此一過程,予以情緒上的支持。
治療過程中倖存者可能利用否認、壓抑與淡化的方式去面對性侵害,這使她無法觸及自己的感受,那些感覺就透過幻覺、噩夢與其他侵入性症狀呈現。治療的目的之一是要挑戰這樣的分裂狀態,讓他們學著辨識與標示自己的感覺,增加自我了解和自我肯定。
在治療中,治療師的任務還包括協助倖存者卸下過多的責任,以提升自尊、哀悼喪失亂倫前的認同、重建對自己負面與扭曲的信念、根據自己的需求與感覺做決定、學習新的角色與新的連結方式等。
因為亂倫家庭中的孩子往往帶著錯誤訊息長大,治療師有時需要像替代性父母,教導倖存者基本的生活技巧與資訊,如溝通、決定、解決衝突、友誼、親密、性、為人父母與設定界限等。
亂倫治療是漫長過程,倖存者的狀況也常起伏不定,持續接受治療將有改善機會。亂倫事件大多發生於有問題的家庭,家庭往往不會主動求助,兒童的學校或親友發現有類似問題徵兆,應協助通報,讓專業人員早期介入,減輕對兒童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