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寫煩惱「阿公性侵我」
小四女再揭淫父 爸爸祖父皆判囚
【丁牧群╱台北報導】桃園江姓女童前年讀小四時,在題為「我的煩惱」作文寫下「我的煩惱就是阿公對我性侵害」,校方報案後,檢警查出女童阿公摸孫女胸部、抓腋毛,連女童父親也趁她熟睡用手指性侵她。高等法院日前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判阿公八月徒刑,依乘機性交罪判獸父三年六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案發後可憐女童曾接受心理諮商,結論是「很可能有性創傷,且身體過度被成人刺激,導致言行混淆與異常」,法官因此在判決中痛斥女童阿公、父親「為滿足色慾,罔顧人倫性侵女童,對她身心造成不可抹滅傷害。」
師見聯絡簿起疑
判決指出,前年四月間,江姓女童在聯絡簿寫著「昨晚我拿聯絡簿給阿公簽,阿公趁我不注意時對我做性侵害動作」,老師看完後半信半疑,六天後上作文課時,老師決定以「我的煩惱」為題目,請學生寫作。
江姓女童遂寫下「我的煩惱就是阿公對我性侵害,可是我不斷的說,阿公就是不聽,他還說其他男生不能碰我,只有他可以抱我親我摸我,我就是很受不了呢。」老師才驚覺事情大條,由校方通報縣府。
江姓女童遂寫下「我的煩惱就是阿公對我性侵害,可是我不斷的說,阿公就是不聽,他還說其他男生不能碰我,只有他可以抱我親我摸我,我就是很受不了呢。」老師才驚覺事情大條,由校方通報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