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日 星期三

[剪報] 5年間 性侵犯再犯罪比率達22%

5年間 性侵犯再犯罪比率達22%
性侵再犯率高嗎? 根據法務部的統計,性侵再犯罪的比率雖達百分之22左右,但再犯罪的罪名則是包括其他犯罪,若是再犯性侵者,統計顯示再犯率為百分之3左右。
法務部統計,95年1月到99年10月付保護管束的性侵害加害人,經評估屬於具中、高再犯危險性的暴力性侵害犯,或疑有戀童症的性侵害犯,經各地檢署列為核心列管案件者有344人,其中,再犯性侵害案件有15人,比例為百分之4.36 ; 經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人數有159人,其中,再犯性侵害案件有6人,再犯比例為百分之3.77。
法務部統計94年到98年出獄的3104名性侵犯罪,再犯率(含他罪)為百分之22,至於再犯性侵犯罪則為百分之3左右。
法務部表示,去年6月,法務部已完成具GPS功能的第3代科技設備監控研發案,目前正進行試運作計畫,測試相關功能,檢討缺失,以利於量產時改正缺點,法務部說,未來對性侵害加害人實施GPS電子監控後,將有利於事後追蹤性侵害加害人的歷史行蹤軌跡。
【2011/03/01 聯合晚報】http://udn.c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