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剪報] 雲林女學生遭性侵 法務部:監獄通報地方慢了12天

雲林女學生遭性侵 法務部:監獄通報地方慢了12天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2011/03/28 15:26)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雲林女學生遭性侵案引發社會震驚,法務部次長陳守煌今(28)日坦承監獄通報地方「慢了12天」,對於受害家屬能否提出國賠,陳守煌則說,被害人家屬可以提出,但要由法律做決定。

陳守煌上午在立法院表示,內政部25日召開跨部會會議,檢討相關機關公文相互知會未掌握時效、當地警察機關在收到公文後,警覺性不足,以及地方政府對於加害人的治療輔導醫療資源不足等「3大缺失」。

陳守煌說,林姓性侵犯2月2日出獄,監獄在今年1月14日通報地方,依現行要在1個月前通報的規定,「慢了12天」。

至於受害家屬能否聲請國賠?陳守煌則說,國賠有2個構成要件,包括「公務員故意過失怠忽執行職務」及「相當的因果關係」,受害少女家屬可以提出,法務部已派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律師協助,「至於可否國賠,要由法律來做決定」。

至於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已由雲林縣警察局分予承辦人記過1次,業務組長申誡2次及婦幼隊長申誡1次處分,採3級連坐處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