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日 星期四

[剪報] 性侵案逾八成雙方認識

性侵案逾八成雙方認識
2011年 03月 03日 00:00    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記者黃燕儀報道:性暴力不但損害受害人的自尊和自信,更會長遠影響她們建立人際關系。有為性暴力受害者提供服務的機構表示,過去10年共為1839名受害女性提供服務,六成八是遭強奸,當中逾八成受害者均認識侵犯者,當中最多是朋友,其次為親屬,當中父親及后父占四成。該機構呼吁受害人及早求助,以免形成長期心理困擾。

    遭朋友性侵最多占31%

    專為性暴力受害女性提供服務的輔導機構「風雨蘭」,在10年前成立至今,共為1839名性暴力受害女性提供服務,當中六成八人被強奸,兩成八人被非禮,超過八成的受害人與侵犯者認識,當中以朋友最多,占三成一,其餘有一成六是家人親屬,當中四成人為父親或后父,一成二的侵犯者為其伴侶,陌生人占一成九,同事或上司亦有一成五。


    在年齡方面,逾四成受害女性介乎19至29歲,30至39歲和15至18歲的各占約兩成,10至14歲的有6%,0至9歲的亦有2%。

    風雨蘭總干事王秀容表示,侵犯中有不少是受害人的家屬,亦是受害人最難處理的問題,「受害者多不知如何揭發,擔心自己會成為破壞家庭的罪魁禍首,亦擔心家人不相信自己,背負着內疚和過錯,因此被家屬侵犯的受害者往往都啞忍很久才說出來。」

    團體促及早求助免受困擾

    風雨蘭服務主任陳江秀稱,被父親或后父侵犯的受害人家庭通常是傳統觀念較重,「通常父親或后父都會同受害人講,『你第時都系畀其他人,不如依家畀我先』。」她表示,曾有求助的受害女性在初中時開始被后父侵犯達3年,受害人一直啞忍,直至在朋友鼓勵下始敢報警。王秀容指,性侵犯不但損害受害人的自尊及自信,亦影響她們建立人際關系,呼吁受害人說給自己信任的人,及早尋求協助,以免形成長期心理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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