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

[剪報] 性侵繼外孫女 在台外師判5年

性侵繼外孫女 在台外師判5年
2011/01/03 20:14:25小型字 中型字 大型字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日電)1名在台工作的外籍教師被控與14歲的繼外孫女多次發生性關係,還涉強迫口交,苗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這名外籍教師有期徒刑 5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現年60歲的外籍男教師因與妻子結婚,成為被害人繼外祖父,3人均為加拿大籍;3人在台期間,被告自去年5、6月間,被控在未違反繼外孫女意願下,多次與她發生性關係,並用數位相機拍攝性交過程及繼外孫女裸露胸部、下體。

被害人去年 7月返回加拿大並結交男友,回台後想斷絕與被告間的不倫關係。不過,被告在去年 9月間趁被害人午睡時,強逼她口交,但遭大聲阻止。

被告雖道歉離開,但少女不甘受辱,透過網路告知加拿大友人,友人向加國警方報案,加國警方轉請台灣協助偵辦。

全案經苗栗地檢署起訴後,苗栗地方法以妨害性自主罪,判決外籍男教師有期徒刑5年。全案可上訴。10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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