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

[剪報] 性侵恩人女兒 中輟生判4年8個月

性侵恩人女兒 中輟生判4年8個月 
自由時報【1/12 11:44】 


〔本報訊〕媒體報導,新竹市一名好心的陳姓男子,2006年間接連收養一名林姓中輟生及父母離異的18歲外甥,沒想到竟引來禍端。林男與外甥竟多次性侵陳男的10歲女兒,新竹地方法院去年已重判陳男的外甥12年6月,昨天再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4年8個月。

媒體報導,陳男2006年間因不忍林姓中輟生蹺家無處可歸,決定收留他,並提供房間給他住,還讓他到工地幫忙,未料,他竟性侵未成年女兒,兩年間兩人先後發生10多次性關係,被害少女也漸漸對林男產生好感,從此未再反抗或拒絕,進而變成男女朋友,直到被害少女另交男朋友後才結束。

但陳男女兒的噩夢還未結束,外甥因父母離異又隔代教養,陳男見他無人照料下,好心收容,但外甥不但沒有感激舅舅,在得知未成年表妹與林男有親密關係後,竟對表妹起色心,並多次性侵得逞。

陳男輾轉得知女兒受辱後,憤而將兩名忘恩負義的少年痛毆一頓後報警處理,還要求法官重判。法官考量林男犯行時未滿18歲,加上被害少女問訊時也同意和他交住,最終判他4年8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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