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1日 星期五

[剪報] 親母讓女兒與繼父"睡覺" 男子強暴18歲少女受審

親母讓女兒與繼父"睡覺" 男子強暴18歲少女受審

2011 一月 20 22:59:13 PST 来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月21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由內地來港的18歲女生,去年疑遭比她年長19年的繼父強姦,繼父被控強姦等罪名20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受審。女事主抖出驚人說法,供稱親 母於事發前一年提議她與繼父“睡覺”,因為“爸爸未試過處女”,而母親為圓丈夫願望,甚至帶早非處子之身的她到東莞“修復處女膜”,一個月後繼父就趁家中 無人將她強姦。
 
  夏姓被告被控于去年6月14日及16日,分別強姦及企圖強姦繼女。現時仍在求學的女事主在庭上指證繼 父,指自己生於深圳,7歲時親生父母離異,12 歲她與母親移居香港,不久祖籍湖南的繼父來港與母親結婚,兩人于2005年誕下一子,自此一家四口居於屯門良景鷙,但繼父不常在港。她指自己與母親關係良 好,但母親並不了解她,繼父平日對她也不錯,她視之如親父般尊重。
  事主指去年6月14日學校考試,考畢後她與男友午飯,再約繼父往購物,約3時許她與繼父回家,回家未幾,繼父竟突然意圖性侵,事主反抗及說不可以這樣做,但繼父只回應“媽媽不會知道”,最終將她玷污。
  事主當晚趁母親在廚房做飯時向她投訴,其母只驚訝問﹕“你痛不痛?”此時繼父走進廚房,母女話題就此打住,未有再談及事件。

  控方大律師柏偉利指出,翌日事主考試過後,故意待弟弟放學才回家,避免與繼父獨處一室,但當晚睡至半夜,繼父又企圖再行性交。女事主幾經反抗,繼父無法得手才悻悻然離去,她翌日在男友及朋友建議下見社工及報警。
  昨日女事主指未有把握機會向母親求助,因為“媽媽幫不到我”,更抖出驚人說法,指早于案發前一年,她 到東莞探望繼父及母親時,母親已提出希望她與爸爸“睡覺”。當晚其母更拍醒熟睡的她說“爸爸想要”,故叫她入房。事主稱當時反問母親﹕“他想要關我什麼事 呀?你不是人嗎?”其母聽後戳其額頭一下,駁斥她出言不遜後便離去,事主則徹夜哭泣未眠。但翌日其母解釋只是“測驗下你的堅定力”,當時事主只有相信。
  但她指不久發現“父母均不可信”,因母親竟重提舊事要她“配合爸爸”,她又指母親知道她已非處女,卻 提議帶她修復處女膜,還威脅指若不肯做手術,那為母的只好“辛苦小小,切少少手指、流鱔血出來”,母女終於去年5月到東莞做手術,一個月後繼父就將她強 暴。事主今將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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