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4日 星期一

[剪報] 性侵輕判嚴重 民團怒批司法院是恐龍院

性侵輕判嚴重 民團怒批司法院是恐龍院 
自由時報【2/14 09:25】 


〔本報訊〕恐龍法官依然在,去年9月25日有近萬群眾走上街頭抗議性恐龍法官輕判性侵案的白玫瑰運動,經過半年之後性侵侵判的情形依然在,發起白玫瑰運動的正義聯盟發佈消息,根據他們統計去年11月中到12月中,有近八成的性侵被告刑期為最低刑度加1年,三成五的被告刑度低於法定刑度,還有法官以「避免影響被告的公務員生涯」做為緩刑理由,正義聯盟怒批司法院簡直成了恐龍院。

正義聯盟號召十多名志工,分析去年11月20日到12月20日,地院、高院中712件完整判決,並統計分析判決刑期、理由、心證依據等項目。分析發現,扣除無罪判決,其餘652件中,有高達七成八的被高刑期只有最低刑度加1年,更有三成五的被造,被判的刑期比最低刑期還要低。

正義聯盟表示,他們也發現,有許多輕判的理由相當誇張,例如考量被告是公務員、刑責對被告產生的痛苦等,但卻未考量遭受性侵的被害者要花多少時間才能平復,判決中卻沒有讓加害者付出對等的代價。

正義聯盟怒批,性侵輕判絕對不是個案,而是整體司法環境所造就的集體行為,司法院的放任,讓自己變成了「恐龍院」。法官為了司法院上訴率與維持率的要求,為了自己的業績,盲目跟隨之前的刑度,就如同套用公式,根本不是獨立審判。

正義聯盟要求,司法院應檢討上訴率與維持率的作法,與針對妨害性自主訂定量刑標準,不要讓恐龍法官濫用心證,讓制度成為性侵輕判的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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