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0日 星期四

[剪報] 衛生紙沾精 師性侵判7年

衛生紙沾精 師性侵判7年

蘋果日報
【許淑惠╱台中報導】彰化縣簡姓高職導師,前年五月邀已畢業有輕度智障的女學生外出購物,再佯稱上課很累載她到汽車旅館睡覺,性侵女學生兩次,女學生學電視情節,用衛生紙擦下體當證據。

學電視擦下體

一審法院以衛生紙後來驗出簡男的精液,依強制性交罪判他七年十月徒刑,簡提上訴,昨仍被台中高分院判七年十月徒刑。 
判決指出,簡男(四十歲)將女學生(二十歲)帶進汽車旅館房間,女學生看見他脫衣,閉眼不敢看說:「不要、不太好……」,簡男反稱:「不要大驚小怪。」對女學生性侵,事後女學生趁簡洗澡時,用衛生紙擦拭下體再放入包包,她告訴法官,這是她看電視學來的。 
簡男否認性侵女學生,辯稱女學生當天適逢月經兩人未性交,他未穿內褲與女學生擁抱,可能因此流出少許精液。但二審法官認為案發時女學生一直說「不要」,事後她立即向一名女老師哭訴遭性侵經過並報警採證,認定女學生遭性侵。簡男案發後已被學校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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