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5日 星期三

[剪報] 輕判色狼被剿 高地院庭長:法官沒錯 立法不妥

新聞速報  2010.08.25

輕判色狼被剿 高地院庭長:法官沒錯 立法不妥

中廣新聞/董媛瑜

今年六月間,一名男子在高雄縣甲仙鄉圖書館性侵一名六歲女童,檢察官求處重刑,但法官認定被告「未以暴力、脅迫等違背女童意願方式」輕判色狼3年2個月徒刑,網友在臉書上連署批評這項判決,連日來已經有多達十五萬網友串連。

飽受批評的高雄地方法院8月25日公開說明,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李淑惠表示,這項判決如果不符合社會期待,高雄地院會虛心檢討,不過李淑惠庭長也強調,法官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女童「同意」,她表示法官如此判決是出於法條適用的問題,她認為在司法實務上法官並沒有錯。李淑惠認為這起事件是法律爭議,是立法不妥,因此應該由立法機關修法處理。

但網友也質疑,法律不可以違反常理,如果任何案件都只根據冷冰冰的法條,那法官不就是成了法匠了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