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0日 星期五

[剪報] 性侵兒童被輕判 防暴聯盟:修法保障兒童安全

性侵兒童被輕判 防暴聯盟:修法保障兒童安全
時間:2010/8/20 11:46 撰稿‧編輯:呂欣憓   新聞引據: 採訪

中央廣播電台


許多婦女及青少年常暗夜躲在家暴陰影下哭泣,但從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推動「113」專線後,「113」專線已成為許多受家暴者求援的窗口。


  台灣社會近來發生幼童被性侵卻遭法官輕判事件,引起社會一片嘩然。民間團體台灣防暴聯盟今天(20日)表示,現行的法令仍有不足之處,應該修法加強保障兒童的安全。立委則表示,已經提案修法,性侵12歲以下的兒童,將加重刑罰。

  近來有幾起幼童遭到性侵的新聞,不過法官都認為幼童沒有明顯表達抗拒意願,所以沒有以刑法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而援引刑責比較輕的刑法227條。台灣防暴聯盟理事長周清玉質疑法院許多判決都與社會期待有很大的落差,讓人感到錯愕;防暴聯盟理事岳珍則說,小孩子對很多行為都沒有清楚認知,又怎麼會有抗拒的行為,岳珍說:『(原音)歹徒要對兒童性交時,兒童會告訴他,請你不要做,我不要,他會嗎?他不會,他會抗拒嗎?他通通都不會。』

  防暴聯盟認為,現行刑法222條中,對未滿14歲的青少年保護不足,應該要修改規定,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務處主任吳君婷也認為,法律中可以訂出一個年紀的界線,她說:『(原音)也許我們可以加速推動,再確定一個時點,幾歲以下兒童,他是完全沒辦法判斷性行為的概念,一律認定對這樣的孩子做出這樣的行為時,我們就要對他課處重一點的刑罰。』

  國民黨立委楊麗環則說,她已經提案修法,只要性侵12歲以下的兒童,就絕對要加重刑罰,楊麗環說:『(原音)我在這邊一定配合我們所有團體,因為我們立法,譬如我的潔西卡跟梅根條款,我已經提出來,只要是性侵犯,12歲以下的兒童,我們絕對加重刑罰,因為他們是沒辦法抗拒的。』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說,法官的判決根本匪夷所思,除了加速推動法官法立法工作,建立評鑑制度外,也建議婦幼團體公布法官黑名單,讓社會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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