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剪報] 分離十二年重逢 「戀情」逝去仇恨生 亂倫慘劇 兄殺親妹

分離十二年重逢 「戀情」逝去仇恨生 亂倫慘劇 兄殺親妹

加拿大星島日報[2010-10-27]

父母離異,使得年幼的廣西兄妹李圖強(化名)和李芸(化名)被迫分開十二年。兩人於2005年重逢後,李圖強一心想促成家庭團圓,未料卻在順德打工期間與李芸發生畸戀,後因李芸提出分手發生口角最終親手殺死對方,並對屍體進行姦污。面對佛山中級法院的死緩判決,李圖強只求速死。在他看來,感覺不到親情是心中積生仇恨的重要原因。

本報訊

這起轟動一時的親兄殺妹大案已於2008年10月在佛山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李圖強對法院的死緩判決沒有異議,目前正在監獄服刑。《南方都市報》27日報道,2008年5月6日,順德警方接報,一房東在出租屋內看到一染血的編織袋,散發臭味,打開後發現裏面有一具保存完好的女屍。警員趕赴現場後,發現女屍由棉被包裹,未著內褲,雙腳赤裸,口唇蒼白。經鑑定,女子雙肺多處破裂、肝臟破裂,是受利器所傷,失血性休克死亡,並懷疑死亡前後曾遭到性侵犯。 
經走訪得知,死者叫李芸,21歲,廣西人,是當地一家娛樂場所的員工。街坊透露,李芸有一男友叫李圖強,案發地就是李圖強的出租屋。兩天後,警方在南海區一旅店內拘捕了李圖強。落網後,李圖強的第一句話就是:「我殺害的是親妹妹。」此外也承認對屍體進行了姦污。
1993年,李圖強8歲,李芸6歲。當時父母離婚,李圖強跟父親留在廣西生活,母親帶著李芸去了北方。初中畢業後,李圖強外出打工,2005年在浙江打工時,得知母親和妹妹回廣西看外婆,就辭工回廣西相認。「我就是想跟屬於自己的一家人團聚,組個家庭吧。」李圖強稱,他想讓父母重歸於好,重新組建家庭,這是他與母親、妹妹相認的唯一目的。
2007年,相認後的李圖強和李芸一起來到順德打工。同在異鄉,互為依賴,分離十二年的兄妹越來越親密。「我覺得我們更像戀人。」李圖強說。一次,正處於青春萌動期的兩兄妹發生了性關係,並一度保持這種狀態。 
但從2007年12月起,李芸開始迴避李圖強,尤其是交往新男友後,更提出分手。2008年5月6日,李芸想托哥哥帶東西給母親,便來到李圖強的出租屋。李圖強向妹妹要錢,李芸不肯。李圖強回憶,當時兩人吵得一塌糊塗,「她說我們之間甚麼都不是。」李圖強說自己「非常絕望」,「我無法控制,趁她不注意時,拿起兇器在背後殺死了她,連捅了多少刀都不知道,整個人好像麻木了」。事後,李圖強用棉被包好屍體,裝入編織袋,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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