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2日 星期五

[剪報]韓擴大“化學閹割”範圍 此項判決針對所有性暴力“性倒錯症”罪犯

適用範圍擴大 一些歐洲國家和美國幾個州已經執行相關法律。韓國是首個引入“化學閹割”這一手段的亞洲國家。 2011年7月,韓國設立了《性暴力犯罪者的性衝動藥物治療相關法律》,也被稱作“化學閹割法”。適用對象十分嚴格,適用原則包括:接受這一治療的對象須年滿19歲,並患有性心理障礙症、有多次性暴力犯罪或有兩次以上對兒童性犯罪等。實行“化學閹割”還需獲得無法自行遏制性衝動的醫學診斷等。依照法律規定,法院可以對性侵19歲以下未成年人的罪犯處以“化學閹割”,持續時間不超過15年。 而根據韓國法務部去年12月18日公佈的“化學閹割法”修訂案,取消了關於受侵犯對象的年齡限制,也就是說,不論性侵犯的受害者是否年滿19歲,只要實施性侵犯的罪犯年滿19歲,且被鑒定為“無法遏制性衝動”,都可以被判接受“化學閹割”。 法律專家質疑 在韓國,“化學閹割”被定性為治療而非懲戒措施,具體方式是對接受治療的人使用控制內分泌的藥物,同時進行心理治療,抑制其性慾,但不會使其喪失性能力。 自韓國“化學閹割法”實施以來至今,提出鑒定委托的案例共有34例,其中決定實施“化學閹割”的4例中,目前只有1例正在實施當中。 “化學閹割”措施在韓國引發爭議。民意調查顯示,一項針對韓國女性的調查結果顯示,有54%的受訪者支持實施“化學閹割”。不過,同時也有韓國法律界質疑“化學閹割”違背人權,有專家稱,“化學閹割”是在違背個人意願的情況下,將懲罰偽裝成治療的手段,是一種不人道的待遇。 實施死刑呼聲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針對近年來韓國性侵犯類刑事案件發生率提高,特別是針對女童的性侵犯案件增多的現象,韓國社會出現了對性侵兒童的罪犯實施死刑的呼聲。 有韓國的女性和兒童市民團體表示,性暴力犯罪不亞于殺人,應判處終身監禁或死刑。不過,韓國事實上自1998年起已停止執行死刑。 (據新華社消息) 韓國法務部17日表示,將從19日起把“化學閹割”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所有性暴力犯罪。這意味著,對於所有實施性暴力犯罪,且被醫學診斷為“性慾倒錯症”患者的罪犯,韓國法院都有權判決實行“化學閹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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