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4日 星期五

[剪報] 專家︰加重性侵幼童刑度 須配套

專家︰加重性侵幼童刑度 須配套

自由時報 2010.09.24

〔記者顏若瑾/台北報導〕立法院今日開議,呼應多起性侵案件法官輕判,各界紛呼籲修法加重性侵幼童刑度,立委楊麗環昨提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高相關刑度與假釋門檻等;另提案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對教師知悉兒少被性侵卻未盡通報義務者,不得任用。

楊麗環昨天針對上述修法召開「台版潔西卡法案公聽會」,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研發專員杜瑛秋呼籲,加重刑度的修法需要有相關配套,否則可能導致性侵加害人採取「殺人滅口」手段,規避性侵刑責。

教師負責通報 可能變濫報

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黃冠運也表示,現行的刑法與兒少福利法都有加重處罰規定,單純提高性侵兒少的加害者刑度,未連帶處理刑法中其他犯罪行為刑度,將不符比例原則。

對教育人員未通報將被課以責任或剝奪工作權,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諮商輔導處主任李培裕擔憂教師如果求證無方,將使「通報變成濫報」,以及未來通報數量暴增,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恐怕沒有能力處理。

黃冠運也指出,應該明定何謂「通報義務人」,若無限縮,每位老師都承擔通報義務,面對「任何一環節未通報,都將被剝奪教師資格」的恐懼,將使濫報情況發生。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研發專員杜瑛秋指出,除加重刑責外,應有相關配套措施,諸如加害人服刑結束後的行為治療與追蹤、對於被害幼童的長期輔導措施,避免孩子長大後,成為加害人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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