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剪報] 法部:如有需要會以預備金補足 性侵刑後治療預算大砍85%

中國時報  2010.09.27

法部:如有需要會以預備金補足 性侵刑後治療預算大砍85%

鄭閔聲、陳志賢、蕭承訓/台北報導

 性侵案屢遭輕判,上萬民眾發出怒吼,要求汰換不適任法官,但是為防止性侵加害人再犯的刑後治療預算,卻被法務部由本年度的兩千萬,刪減為三百萬元,縮水幅度高達八十五%。藍綠立委皆認為,三百萬元絕對不足以因應刑後治療所需開支,法務部長曾勇夫與次長陳守煌均表示,該預算從九十六年度編列至今,無人適用,並因國庫吃緊,避免排擠法務部其他重要科目,才會做此調整,未來如有不足,也會以預備金補足。

 據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規定,因妨害性自主罪行入監服刑者,在徒刑執行期滿前,須接受輔導或治療,而經鑑定評估認為仍有再犯之危險者,得再於刑後施以強制治療。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對於過去兩年完全沒有受刑人接受治療,感到驚訝。潘維剛強調,過去兩年無受刑人接受治療,並不代表沒人「需要」接受治療。民進黨立委黃淑英認為,針對性侵加害人所編的預算,沒有一項比防止再犯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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