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評論]“亂倫”是一個模糊不清、是非不明的概念

節錄自〈“亂倫”是一個模糊不清、是非不明的概念

文/鄧明昱

“亂倫”,也稱為近親性交。是指家人或有親屬關係的人有性關係(包括愛撫、性交)的行為。英文為Incest is sexual activity between closely related persons (often within the immediate family)。在當今,多數國家和地區把“亂倫”當作違反社會規範或違法(socially taboo or illegal)的行為。其實,這是一個模糊不清、是非不明的概念。

一、“亂倫”的兩種相對立的基本形式

一般而言,“亂倫”有兩種基本形式:其一、成年人之間自願的性行為。其二、成年人和非成年人之間脅迫的性行為。而這兩種形式在認知方面是完全對立的。

1、成年人之間自願的性行為。縱觀古今中外,成年人的近親婚姻、近親性交,乃至血親婚姻、血親性交並非少見。在中國古代,近親婚姻之一的表兄妹姻緣,多被描述為一段美好的佳話。而當今的近親性交和近親婚姻,即使不算違法,也受到社會世俗倫理的譴責。這給兩個擁有獨立擁有性權利的成年人,帶來了極大的心理痛苦。其實,干預成年人的近親性交和近親婚姻,是違背了性健康和性權益的基本原則。

   2、成年人和非成年人之間脅迫的性行為。在媒體上曝光的“亂倫”,相當大一部分是成年人對非成年人脅迫的性行為,多數是父輩對未成年女兒(無論有無血親關係)的脅迫的性行為(包括暴力和誘惑)。這類性行為,往往給女兒帶來終身的心理痛苦。這類行為完全就是兒童性侵害(child sexual abuse),是犯罪行為。如果把這種行為也歸於“違反社會倫理規範”,那就是為罪犯的開脫。


二、“亂倫”的歷史回顧

我沒有具體考證過,“亂倫”從何時開始被認為是違反社會規範或違法的行為。但從有限的中外歷史資料來看,在很長一段時間,成年人之間的近親婚姻和近親性交並非社會禁忌。

古埃及文明是人類最早文明也是沒有亂倫禁忌的社會。古埃及語中姊妹和情人是同義語,直至西元二世紀亞歷山大城仍有半數婚姻是姊弟兄妹配,古埃及的近親婚姻遍及于民間和王室。

從古希臘神話中,近親性交也比比皆是。如:大地女神蓋亞(Gaea)的丈夫,是她的長子——天之神尤拉諾斯(Uranus)。和平之神克洛諾斯(Cronus)和妻子瑞亞(Rhea)是同父同母的姐弟,水之神歐申納斯(Oceanus)和妻子泰西絲(Tethys)也是同父同母的姐弟。光之神海潑裏恩(Hyperion)和妻子西亞(Thea)是同父同母的兄妹,智力之神考伊斯(Coeus)和妻子月之女神菲碧(Phoebe)也是同父同母的兄妹,第三任神王宙斯(Zeus)和妻子天后赫拉(Hera)又是同父同母的兄妹。宙斯和她的情人之一農業女神德墨忒耳(Demeter)是同父同母的姐弟,生下了愛、美和欲望之神阿佛洛狄忒(Aphrodite);宙斯又去追求自己的女兒阿佛洛狄忒,遭到拒絕後,就把阿佛洛狄忒嫁給了自己的兒子——醜陋的鍛造之神赫淮斯托斯(Hephaestus)而阿佛洛狄忒又和另一位哥哥戰神阿瑞斯Ares有了性關係私通。冥王哈迪斯(hades)的妻子春之女神帕爾塞福涅(Persephone),是他的弟弟宙斯和得墨忒爾的女兒。古希臘神話流傳至今,並無過多的非議。

從近代來看,一些名人之間也存在著近親性交和近親婚姻。例如:科學家愛因斯坦,第二次結婚娶了他的表姐愛爾莎;進化論的奠基人達爾文,與他的表妹愛瑪結婚;美國著名遺傳學家摩爾根,與表妹瑪麗結婚;法西斯狂人希特勒的情婦,吉莉-勞巴爾,是希特勒一生中真正愛過的女人,她是希特勒的
外甥女;希特勒的母親其實是他的表姐,他的父親娶了自己的外甥女;埃及豔後克婁巴特拉,嫁給了她弟弟;英國在位時間最長的維多利亞女王,和她的表哥(舅舅的二子)阿爾伯特結婚。


中國古代對性倫理並不太在意。例如:中國春秋時代齊襄公,和嫁給魯國君王的妹妹宣姜發生了性關係,並因此殺了魯王引發齊國內亂;後來齊襄公死後宣姜因思念哥哥成疾而亡。西漢文帝景帝兩朝諸侯國劉性諸王和姊妹女兒庶母有性關係者皆有之。南朝宋孝武帝劉駿和母親太后路惠男有姦情見於南史,後來有的中國寫史者甚至不敢提此事。近親性交的中國皇帝之最,當屬南宋北鄰金國皇帝完顏亮,其性伴侶包括嬸叔母姨舅媽加堂表姊妹甥侄女數十人。就是中國最賢明的清朝康熙帝也封過嬸嬸為妃子。即使在民間,很長一段時間,表兄妹之間的愛情被謳歌,近親婚配也被譽為“親上加親”。

中國從程朱理學開始,才把倫理上升為綱常。 “亂倫”的中文字面解釋,就是“亂了倫理綱常”。從此,社會倫理道德讓性壓抑桎梏人性。二十世紀 “五四”時期提出的反對舊傳統、舊禮教、舊道德、舊文化,掀開了向傳統社會倫理道德挑戰的序幕。

在當代,隨著青春期年齡的提前,女孩子的性意識提前,性需求也較強烈。過去早戀流行,而今卻似乎流行戀父。她們的理由是,不能把初夜輕易給外人,所以就給了自己最親愛的男人。這也許是對中國傳統的倫理綱常和性壓抑的新的挑戰。

現在,中國法律沒有介定“亂倫”(成年血親間自願的性行為)有罪(但其他一些國家,至今還有“亂倫罪”,如德國、瑞士、馬來西亞等)。父女戀、母子戀開始強烈衝擊著中國的傳統倫理綱常的堤防!不管人們是如何反感、不齒,還是理解、接受,但事實上不為人知的“亂倫暗流”已普遍存在。

三、對“亂倫”概念的全方位分析

健康,乃至人性的模式,都包括了生物存在、心理存在和社會存在三個層面。性健康也不例外。分析“亂倫”與性健康和性權益的關係,也需要從這三個層面來考慮。

1、生物存在

從生物學的角度,反對成年近親之間自願的性行為的最充足理由,是“可能危及人類遺傳環境的優化”。其實這是一條站不住腳的理由。近親結合所孕育子女的遺傳病患病率較高,這是大多數人都明白的道理。且不說他們可以不生育,進一步說,我們是否可以類推:為了優化人口,凡基因不良或有遺傳疾病的人一律禁止結婚?

性與生育相分離,是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的重大進步。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如果仍然把性與生育捆綁在一起,顯然是社會的倒退。

然而,我們也看到,一些脅迫性的“亂倫”主體(父親),也從生物學的角度為自己開脫。他們常說的是,“我生她養她,就可以X她。她的生命都是我給的,這算什麼?” 不少受到性侵的女兒,也是由於這種生物學的血親關係,有時甚至會在內心千方百計為父親的行為辯解和開脫。而且,這種行為本身也並不僅僅產生痛苦,許多“亂倫”行為的同伴之間都表現出相當的愛戀、理解、幸福和心理平衡。於是,交織在一起的快樂感和罪責感使她們陷於更難自拔的境地。

2、心理存在

心心相印,原本是兩情相愛的基礎。成年近親之間的相戀,原本也是男歡女愛的性愉悅。但在亂倫禁忌的影響下,他們承受著巨大的心理痛苦。他們為什麼不能擁有普通人的性心理需求呢?

然而,心理需求也成為一些脅迫性的“亂倫”主體(父親)的藉口。他們的內心世界中往往充滿了自我想像和自我崇拜,他們具有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觀。他們往往還具有一定程度的認識錯亂,甚至認為自己的行為根本不屬於“亂倫”,是幫助孩子步入人生。在受到性侵的女兒這一方面,她們對遭遇父親性侵的這種行為的性質後果並不明確。因為“亂倫”與強姦不同,往往都有一個緩慢漸進的發展過程,所以受害者往往被迷惑住了,她們不知道父親對自己的行為是否正當,是否屬於愛的範疇。她們並不知道其他孩子的父親是否也幹這種事情。


3、社會存在

亂倫禁忌不但給成年近親相戀帶來巨大的心理痛苦,也是一種強大的社會壓力。在傳統倫理綱常的影響下,成年近親相戀被人罵為“禽獸不如”。有的遠走他鄉,有的甚至殉情自盡。由此可見,給成年近親相戀者帶來的壓力並不是“亂倫”本身的性行為,而是亂倫禁忌的強大的社會和心理壓力。

同樣,“亂倫”的家族隱私性和“家醜不可外揚”的社會習俗,也往往使脅迫性的“亂倫”主體心安理得。當一個妻子發現丈夫與女兒有性關係時,她往往會首先責備自己的女兒,似乎女兒已在某種程度上成了她潛在的競爭對手。在她的心目中,丈夫顯然比女兒更為重要。她不願在此時與丈夫公開爭吵,因為她害怕會完全失去丈夫,尤其是在既往有不幸婚姻史的妻子。於是,她不僅不會保持自己的女兒,有時還會為了自身利益而犧牲自己的女兒。這正是一些妻子縱容丈夫亂倫行為的主要原因。為了維護家庭的聲譽及完整,她可能不會報案,而是完全站到女兒一邊,譴責並威脅丈夫,尋求妥協的解決辦法。



    因此,“亂倫”是一個模糊不清、是非不明的概念。對成年近親相戀者,我們應該表示理解和接受;對成年長輩施與未成年晚輩的性侵害,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詳全文 “亂倫”是一個模糊不清、是非不明的概念-《華人性健康報》(CSHT)-新浪部落 http://blog.sina.com.tw/45741/article.php?pbgid=45741&entryid=57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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