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剪報] 療癒創傷 試辦修復式司法

療癒創傷 試辦修復式司法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黃怡君(左三)主持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強調加強療癒被害人與加害人間的創傷。
記者白錫鏗/攝影
台中地檢署推動「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讓刑事訴訟制度展現新生命,昨天在地檢署舉行記者會,播放「心靈暗湧」影片,即日起開始受理包括偵查、審判、執行等階段的案件,皆可申請運用本方案,以期療癒被害人與加害人間的創傷。「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昨在地檢署禮堂舉行,啟動加害人與被害人對話修復,包括律師、社工師、諮商心理師、宗教團體上百人參加,由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黃怡君主持。
媒體詢問修復式司法由誰提出?在何種場合見面?仇人見面動粗怎麼處理?保護司副司長黃怡君說,由加害人、被害人任何一方提出均可,在協商場合見面,檢方事前會先了解雙方修復的意願,並請法警在場,防範意外發生。

副司長黃怡君說,修復式的司法重點不在懲罰或報復,而是國家如何在犯罪發生後,療癒被害人與加害人間的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的關係,即在尋找真相、尊重、慰撫、負責,包括情感上的修復、民事上的賠償。
案發後,加害人想著該說聲對不起、想為被害人做些什麼事、該如何補償被害人的傷害;而被害人也想著我要了解案子真相、為什麼他要傷害我的家人、他有反省嗎?他要如何來補償我們?
記者會中播放「心靈暗湧」,描寫因謀殺孩童入獄的少年,出獄後期望展開新生活,但命運捉弄人,竟然在教堂內遇見了受害孩童的母親,雙方發生不少衝突,但最後共同救起溺水的孩童,兇手終於向對方認錯,讓對方心靈獲得釋懷,加害人也得到真正的罪贖。
【2010/11/16 聯合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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