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0日 星期二

[剪報] 年老逃過鞭刑‧老漢強姦繼女監14年

年老逃過鞭刑‧老漢強姦繼女監14年

  • 強姦繼女罪名成立,莫哈末諾尤索判監14年。(圖:星洲日報)
(彭亨‧關丹29日訊)一名老漢強姦繼女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4年,但由於年紀老邁,被告逃過鞭笞刑罰。
被告莫哈末諾尤索(64歲)是控於2005年10月份,下午3時至4時之間,在班珍當地甘榜峇魯斯里班丹一間沒有門牌的住宅裡面,強姦21歲受害者,因而觸犯刑事法典376(B)條文。一旦罪成者可被判監禁不少於6年,但不超過20年,另加鞭笞。
被告來自班珍地區,受害者為被告繼女。被告於今年10月18日落網,並於今日被控上關丹第4推事庭。
被告承認強姦罪名,法官依萬判決被告監禁14年,但由於被告年紀老邁,而沒有被判鞭笞。
星洲日報/東海岸‧20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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