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剪報] 人間異語:狼師批羊皮 女學生仍愛他

人間異語:狼師批羊皮 女學生仍愛他

Q:為何說老師職業傷害慘重?
A:現在孩子生得少,家長很寶貝,孩子在校出事,家長都希望老師能解決,但很多事已超出老師處理的能力。最近學校爆發老師性侵學生案,我是承辦人,就發現學校、老師根本不會處理。
學校十年前推動認輔制度,男老師K,40多歲,未婚,很會輔導學生,越叛逆的越服他;他也是虔誠佛教徒,學生更信任他,有4、50個選他輔導。
去年,有個畢業女學生R回校檢舉K性侵。學校通報教育局,經調查有四個女學生受害,最早在民國92年發生。學校依性侵解聘K,他到行政法院反告學校,說他沒有性侵。他出示跟女學生的親密電子郵件,證明彼此是兩情相悅。

我思考要怎麼面對這場官司,突然想起半年前,一個男畢業生回校跟我聊到有女畢業生跟K聚餐後,回他家,被他脫衣按摩。由於不知真假,我丟腦後。當學校被K告,我就想找這位女學生幫學校作證。
透過男同學,我照到她,她大哭,要我不要通報,怕爸媽知道。但按規定,知道就得通報,所以我通報了。後來她爸恨我,威脅要殺我。那年學校通報兩件K的性侵案,教育官員來查,認定我知情不報,記我大過。

Q:為何當初沒警覺? 
A:我承認有疏失,但對性侵真的沒sense,也不知那女生是誰?且一旦通報,一定要把她找出來。 
這時,R控告K性侵,經長時間官司,她無法提供有力證據,來學校希望要到當初K認輔的學生名單,想找出其他受害人。輔導主任要她來找我,當時我沒那份名單,拒絕她。她哭得很傷心,她父親也很氣,說要告我瀆職。 

逃避方式處理性侵

Q:如果學校主動表示會在可能範圍內,援助學生,會不會好一點?
A:我後來才知道,因涉隱私,就算我有那份名單也不能給,但如果法院跟學校要,學校會提供。我是承辦人,只能照規定做事,應是校長跟主任代表學校跟學生溝通,看學校能怎麼幫她們,但主管把責任全推給我,我感覺自己像代罪羔羊。後來家長找到人本,開始抨擊我跟學校是性侵的共犯結構。
Q:你認為事件問題出在哪?
A:目前處理性侵的制度有問題,像教育局鼓勵積極通報,但很多孩子怕父母知道,都不願出面;就算老師通報,學校不保護老師,加上性侵舉證困難,家長學生在重重挫折下,很容易把矛頭指向通報的老師。
學校儘管推性平等課程,卻仍用逃避方式處理性。大家愛面子,又怕得罪家長,只想保護自己。92年就有學生受害,99年才爆發,學校至少疏忽6年,難自圓其說,就處罰我,然後跟家長說「學校處理了」。我有疏失,但要我承擔所有過錯非常不公平。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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