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4日 星期四

[剪報] 防性侵犯再犯 白玫瑰協會籲終生保護管束

防性侵犯再犯 白玫瑰協會籲終生保護管束

 更新日期:2011/03/23 18:06 呂欣憓
雲林縣發生性侵犯才出獄,就涉嫌性侵國中女學生並滅口的事件。民進黨立委田秋堇、黃淑英以及民間團體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今天(23日)共同舉行記者會,除呼籲政府落實強制治療和戴電子腳鐐等監控制度外,並要求儘速修法,讓性侵犯終生接受保護管束。
雲林縣發生性侵犯出獄後又涉嫌性侵並將被害人滅口的悲慘案件,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批評,雖然政府在2006年7月1日公布性侵者必須強制治療,但法律不溯及既往,加上公布性侵犯資料以及加強監控等相關規定還在修法研議中,法律出現空窗期,讓性侵犯有機可乘,根本就是制度殺人。
白玫瑰運動發言人EVA認為,刑滿出獄的性侵犯沒有接受好的治療,才是真正侵犯人權的作為。EVA說:『(原音)如果我們只是把他放出來,而沒有治療他,其實是我們社會對他不公,因為我們把他放在一個高誘因的環境當中,我們在挑戰他的人性,他們在挑戰我們忍耐性。讓他們有非常好的治療體制,我覺得那才是根本之道。』

從事15年心理治療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林明傑也說,法務部大砍預算,目前只剩菜鳥心理師願意輔導、治療性侵犯,政府應該編足矯正治療預算,並修法讓性侵犯終生保護管束,落實監督制度。林明傑說:『(原音)我們現在看這位91年犯了出去之後,沒有刑後治療、沒有保護管束或預防性測謊,這是一個空窗期。終生保護管束要修法,即使他關了20年,他終生期間都要接受保護管束,他只要再犯,就給他10年有期徒刑,再加上去。』
對於民間團體要求公布性侵犯資料,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必須在保護被害人人權以及維護更生人人權之間權衡,目前應在現行法令下加強性侵犯刑後處遇、保護管束以及獄中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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