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累犯殺女 婦團批政府殺人
更新日期:
2011/03/23 17:55
雲林縣發生性侵累犯在出獄後殺害國中女生的命案,立委和「白玫瑰」社運團體出面痛批政府殺人,因為法律不溯及既往、導致法律出現空窗期。學者也指出,法務部刪減諮商預算,也影響到矯正的工作。內政部長江宜樺則表示,現階段應該先加強性侵犯的刑後處遇、獄中輔導等;至於是否公布性侵犯的資料,他認為應該等社會有更清楚的共識。(李人岳報導)
雲林發生性侵累犯出獄後殺害國中女生的案件,立委田秋堇和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等團體,出面痛批政府殺人。白玫瑰運動發言人EVA指出,政府雖然在95年7月1日公告性侵犯必須強制治療,但法律不溯及既往,加上公佈性侵犯資料和加強監控的措施,都還在研議修法,使得法律出現空窗期。EVA抨擊,刑滿出獄的性侵犯沒有佩帶電子腳鐐,才是真正的侵犯人權。
長期從事監獄矯治工作的中正大學副教授林明傑則指出,法務部刪減諮商預算,使得現在只有菜鳥心理師願意治療性侵犯。他認為政府除了應該編足矯正預算,更應該修法讓性侵犯終身保護管束。
面對民間團體要求公佈性侵犯資料的聲浪,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這必須同時權衡被害人以及更生人的人權,同時也需要社會凝聚更明確的共識。另一方面,也希望法務部能在現行法令下,加強性侵犯的刑後處遇、保護管束和獄中輔導。
外國倡導的人權一定有理嗎?為什麼台灣法界總是照盤全收?就算他們把人權吹的怎麼好,人家是在一定合理的穏定的,公正嚴謹的架構下才這麼規定,以台灣目前拆東牆補西牆的法制下,人家塞什麼就吃什麼,放著滿街殺人犯強姦犯到處亂跑,沒有完善的監控體系,老是貪汙預算,各部門一直喊窮,光放屁不幹事,這種國家做出來的判決有人滿意那才是見鬼了,長話道理一大堆,問題那麼多年還是沒解決,整個法界是幹什麼吃的,光說不練,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只會摳文嚼字,不會好好想更好的辦法,如果只是照條文來,那還不如發明個機器,輸入什麼構成條件,讓它去跑程序,還要人來幹麻,腦袋放著不動,只會啃書,我敢說,法界中九成九都是一群書蟲,要不然就是應聲蟲、光說不練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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