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險群「性侵犯」 警盯千人 |
高危險群「性侵犯」 警盯千人 |
| ||
內政部家暴及性侵防治委員會執秘簡慧娟指出,內政部長江宜樺已指示警政署,未來性侵犯必須於一周內完成登記報到;內政部與法務部也將研商配套,解決性侵犯「刑後強制治療」無法溯及既往的問題。 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黃冠運指出,部長曾勇夫已指示各地檢署檢察長,在性侵犯出獄前兩個月,必須先將再犯危險評估及身心治療報告等,函送各縣市主管機關、警政單位及婦幼團體,強化通報系統。 簡慧娟表示,內政部日前研議「性侵害犯罪防制法」增修條文,希望透過修法,公告高再犯率性侵犯的個資,加強社區民眾防範、監督功能;草案已於一月卅一日送至行政院審議,相信很快會有結果。 國民黨立院黨團昨天舉行「性侵再犯空窗期,盡速修法補破網」記者會,黨團副書記長趙麗雲指出,根據法務部統計,近五年性侵犯出獄後,再犯性侵者共九十七人,其中五十三人一年內再犯;黨團支持嚇阻再犯,如加重期刑、電子腳鐐監控或公布個資。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表示,法務部應參考「梅根法案」精神,公布性侵犯個資,「讓這些壞蛋無所遁逃於天地間」;性侵犯惡劣行徑人神共憤,公布個資不涉違反人權問題。他要求警方在一周內,完成追蹤、掌握所有性侵個案。 劉柏良表示,對性侵犯出獄有再犯之虞者,警方將加強定期查察,研議從現行每月查察,提升為每周查察,必要時甚至可跟監或跟蹤。 【2011/03/25 聯合報】@ http://udn.com/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