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

[剪報] 法官欠專業 性侵修法做白工

法官欠專業 性侵修法做白工

 更新日期:2011/03/07 00:07 史倩玲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日前數個婦女團體至法務部前,抗議法務部要將「違反意願」從強制性交罪中刪除,大開法律倒車。但即使目前強制性交罪尚未修改,在許多性侵案中,法官未以「違反意願」做為裁判基礎,可見即使空有法條,仍無法保障被害人。
雖然強制性交罪中規定,只要違反被害人意願,就算強制性交。但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事實上在去年2月,就曾有一個前男友性侵前女友的案例,台中地方法院因女方未強力拒絕而判決無罪,可見被害人自主意願完全不被重視,而類似的案例正與日俱增。

不過,奇怪的是,當被害人為身心障礙者或是幼童被性侵時,「違反意願」卻又被法官重視,造成部分法官用來輕判加害人。
就在去年,也發生一件「性侵智障少女七狼竟判無罪」的新聞,跟性侵女童案一樣,法官也以未違反其意願為理由判加害人無罪。
問題是,根據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的最新統計,2009年身心障礙者被性侵的人數卻比2008年成長了39%。因此法官輕判性侵身心障礙者加害人的案例,也將對新增加的案例造成強大影響。
草案全文 無人知曉
在去年發生一連串性侵幼童輕判案引發社會關注,更引起群眾發起白玫瑰運動,要求建立專家證人制度並陶帶不適任法官。但法務部卻對建立專業法庭以及專家證人少有著墨,而將重心放在修法上。
即使在修法過程中,法務部也不讓民間團體得知修法內容。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律師賴芳玉指出,法務部不斷對外宣稱修法須通盤考量,但事實是,從去年9月至今,法務部只開了一次邀請特定民間團體和專家學者的閉門會議,就再也沒有任何民主程序。而關注此議案的民間團體和民眾,也無法透過任何管道表達意見,甚至向法務部索取草案全文時,也屢屢遭拒。
隨意修法 體系混亂
婦女新知基金會也表示,去年女童性侵案之所以引起社會反彈,部分原因在於認為法官對於具體個案,沒有給予加害人適當懲罰。然而依現行法的刑度規定,法官在裁量時仍有施予加害人重懲的空間。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對於法官量刑的不當,法務部不應只以提高刑度,限縮裁量範圍作為解決方法,刑度的訂定應與犯罪情節輕重相符,貿然將部份法條刑度提高或降低,將使整部刑法的刑罰輕重失衡,也導致刑法體系紊亂。
法官專業能力待加強
另外,賴芳玉也指出,由於7成的性侵案是熟人所為,由於熟人往往不需要用硬性手段即可進行脅迫,如果將「違反意願」刪除,將無法符合「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條件,也造成加害人難以定罪。但光是2009年,被熟人性侵的人數就高達9,543人,影響規模之大不可謂不深。
賴芳玉還表示,問題不在修法,而在法官。如果光以年齡做為強制性交的門檻,就表示法官不需有任何判斷能力,法務部的修法方式,只會造就一群奶嘴法官,只要低於法定年齡有性行為就是有罪,任何一個人不需法律訓練都能進行判決。
賴芳玉強調,從各種性侵輕判的例子屢見不鮮的情況來看,法官急需加強專業能力,以及對性侵案的基本認識。賴芳玉也表示,建立專家證人以及專業法庭制度雖然要花費相當資源,但國家有責任要為被害人保障基本權益,即使要修法,也要傾聽民間意見,而不是一群法匠關起來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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