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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2日 星期六

[故事分享] 下樓



這是一篇有關亂倫性侵受害者的故事,故事創作人作者 Z 在後記裡寫下了這樣的心聲:


終於完稿,謝謝我自己完成了這一篇。
  
「我想要表達亂倫性侵受害者的心境變化。」我抱著這樣的心情在書寫,希望讀者也能這樣閱讀它。我從未讀過該議題的相關書籍或資料,這樣寫是冒險了點,但我的用心經營與表達,希望能夠傳遞給讀者。未來的職場中、生活中,如果你們遇到了這樣的孩子,如果他們發出微弱的訊息……我請求你們多一點點的傾聽、一些擁抱,讓他們有勇氣把故事說完……。
  
 感謝P小姐讓我產生寫作的動力,謝謝D、W、cavesnames在寫作期間給我支持,也謝謝給予回饋的I。感謝身邊這些被我吵鬧煩擾的朋友,更感謝老是聽我說故事的你們。
  
我做到了。



作者授權本部落格把全文刊載於此,希望能跟更多關心此議題的朋友們分享。

未經准許,不得任意轉載。敬請各作。


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剪報]弱女控父 「逼我吃他啾啾」 被兄性侵 又揭10年前亂倫

【丁牧群╱台北報導】

十四歲少女小晴(化名)前年被哥哥性侵三次,社工訪談時,她透露三歲時「爸爸叫我吃他的啾啾,還尿尿出來」,社工驚覺連她父親都亂倫,趕緊報警。士林地檢署以測謊等方式,認定四十多歲的獸父十年前把幼女當洩慾工具,趁她懵懂無知命她口交還射精在嘴裡,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獸父起訴。

這件亂倫性侵案發生在台北市南港區,小晴一歲時撞傷頭部,有發展遲緩現象,竟因此遭父親嫌棄並施暴,父親狠心把一歲多的幼女虐打到腸子破裂,當時家暴中心將小晴送醫並保護安置一年多後,又讓她父母帶回,後來父母感情不睦,母親離家,有一次回家探視女兒,發現丈夫把三歲女兒像小狗一樣對待,用繩子綁在廁所裡,心疼得把女兒帶給婆婆照顧。

母親發現氣炸質問

當時小晴告訴母親,「爸爸會看女生脫光光的電視,還把啾啾(男性生殖器)放我嘴巴裡」,小晴母親氣得質問丈夫,但他一概否認。前年小晴十二歲時,被大她三歲的哥哥在家裡性侵三次,哥哥被法院裁定接受感化教育,社工訪談小晴時,她支吾說出小時候曾被父親性侵的事,社工立刻通報警方。

2013年12月6日 星期五

[剪報]妻女老夢被強暴 怒告枕邊人性侵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電影「半夜鬼上床」真實版?高中女小茹(化名)常夢到被父性侵,次數多到無法分辨是「夢境」還是「實境」,決定控告父親性侵,台北地檢署追查,發現小茹的媽也做過相同的夢,小茹的妹則常夢到全家車禍,因查不出小茹爸的罪證,昨將他不起訴,但檢方懷疑房子「不乾淨」。

檢察官也覺得毛毛的

小茹全家住在台北市約30年老舊公寓的5樓,檢方調查時,小茹不像一般性侵被害人般哭泣,而是鎮靜地說,前年2月開始,她常夢到爸爸在床上性侵她,無論她如何嘶吼喊「不要」,爸還是硬來,有時夢境太逼真,她被嚇醒後,會抱著棉被或枕頭痛哭,她也相信當老師的爸爸不是狼,但惡夢連連,讓她在校成績倒數,她已無法分辨真假,只好提告。

小茹媽也當老師,她證稱,不只大女兒小茹夢到被爸爸性侵,她也常夢到被丈夫性侵,連衣褲都被撕破,母女情境相同,有時她被惡夢嚇醒,卻見身旁的丈夫熟睡,她「幾乎快瘋了」,幾乎無法在黑夜入眠,只好向學校請長假。
小茹的妹妹讀國中,她出庭說,沒夢過被爸性侵,但常做惡夢,例如全家出重大車禍,有時尖叫或一身冷汗嚇醒,她早就覺得「家裡怪怪的」,但她的學業未受影響,在班上名列前茅。

2013年10月27日 星期日

[剪報]女子遭父親強姦達10年 大學交男友後被威逼分手

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張某(化名)趁妻子不在家,多次強姦親生女兒,從女兒12歲起長達10年。即使在女兒上大學與男友交往後,張某仍糾纏不休。女兒最終將此事告訴母親,母女倆到公安機關報案。近日,北京市二中院終審以強姦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7年。

現年55歲的張某具有大學文化程度,他第一次強姦親生女兒時,女兒年僅12歲。當晚,張某趁妻子不在家,弄醒熟睡的女兒實施強姦。事發後,女兒因為年齡小,平時經常遭到父親的體罰甚至毆打,且感覺母親在家中也沒什麼地位,她認為就算把事情說出來,母親也幫不了自己,就忍氣吞聲沒敢告訴母親。

自此以後,張某經常趁妻子不在家實施強姦。其女兒考上大學後,就住在學校儘量不回家,以此來躲避父親的侵害。後來,張某發現女兒交了男朋友,就威逼女兒與男朋友分手。女兒不堪其辱,最終將自己多年來一直被父親強姦的事告訴了母親。

母親這才回想起來,女兒小時候經常問“媽媽什麼時候回家”,總是希望媽媽早點回家,節假日不願意讓媽媽出門。她說,因為張某多年不上班,女兒從小到大主要由張某教育,張某經常打孩子,還對孩子進行體罰,女兒從心裡害怕張某,小時候只要張某看女兒一眼,女兒就不敢鬧了。女兒曾跟母親說:“媽媽有事情我也不跟你說了,說了我爸爸就對我更不好了。”

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剪報]性侵案受害者家屬現身說法 出庭供證痛苦的經歷

(檳城17日訊)
“我很不想出庭,但為了伸張正義,必須這么做。” 兒童性侵案受害者一名華裔男家屬,今日在婦女覺醒中心(WCC)安排下現身說法,談及過去以證人身分出庭供證過程時,不禁紅了雙眼,甚至哽咽形容這過程是“痛苦的經歷”。

 他說,該宗案件經歷多重困難后才被帶上法庭,沒想到在法庭供證的過程,卻如此難受。他說明,雖然作為證人,被安排在與被告隔開的證人室,但當他單獨上廁所,經過被告家人身邊時,面對他們的怒目瞪視時深感害怕,不知安全會否受到威脅。“當時真的很怕,接下來上廁所時也要找人陪伴。” 他說,出庭供證時,還要面對被告辯護律師刁鑽的提問,第一次出庭的他根本招架不住。

受害者不瞭解本身權益

婦女覺醒中心今日為新書《法庭求生:了解刑事法庭審訊過程指南》推介禮,安排兩名性罪案受害者家屬和朋友現身說法,道出出庭過程經歷。

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剪報]屋樹人測驗 揭獸父

【許淑惠╱台中報導】

苗栗一名十二歲少女前年偷竊移送少年法庭,被懷疑另遭性侵,安排進行繪畫房屋、樹木跟人的「屋樹人心理測驗」,她將房門和樹幹畫得像陰莖勃起,進而供出遭逼看A片替繼父打手槍,還指繼父性器官有膠囊狀入珠。二審驗鳥發現特徵相符,採信測驗結果,認定繼父犯八次加重強制猥褻罪,昨判刑七年。

開庭時繼父辯稱,少女從小就會說謊和偷竊,被他責打成傷過,才謊稱遭猥褻,至於「屋樹人」測驗結果出現像陰莖的圖像,黃男認為現今性知識發達,不代表與他有性接觸。

有3顆「膠囊」入珠

少女母親挺丈夫,稱曾問丈夫為何「灌珠子」被女兒聽到,並指夫妻二十四小時同進出,吃飯、如廁、洗澡都在一起,女兒沒機會與丈夫獨處,且「(夫妻)感情那麼好,(他)怎麼會去看那種東西(A片)。」法官調查,前年十二月,少女因為偷竊被移送少年法庭,調查官詢問少女和繼父互動情形,發現少女表情、神色變得不一樣,壓抑情緒且不太敢說,只談到和繼父看A片,曾任心理輔導員的調查官安排少女進行「屋樹人測驗」,讓少女於白紙畫上房屋、樹木跟人,欲藉這項心理投射的心理測驗,了解少女隱匿的真相。結果少女把房門和樹幹都畫得像陰莖勃起的樣貌,心理測驗判讀後,認為少女應該是遭到性侵害,於是通報性侵害防治中心進一步調查;少女之後坦承,繼父從前年七月她十歲開始,趁媽媽在洗澡時,叫她到房間陪看A片,抓她的手替他手淫,也伸手摸她下體,直到射精後,就進浴室和媽媽洗澡。少女供稱,繼父叫她不可以說,她怕被打,也怕沒人相信她,少女還描述繼父性器官有三顆如藥丸的東西,像「膠囊」。

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剪報]美性侵受害人照片訴心聲

美國紐約市視覺藝術學院攝影系學生布朗(Grace Brown),發起一項名為「牢不可破的計畫」(Project Unbreakable)的攝影活動,希望能打破社會禁忌,讓性侵犯案受害人可道出自己的心聲,以及公開性侵犯者對他們說過的話,希望藉此喚醒外界關注性侵案受害人在遭侵犯時及事段面對的種種困擾。兩年來,此計畫已為數以百計性侵犯案受害人拍下照片,道出心聲。

英國《每日郵報》

現年二十一歲的布朗,兩年前開始替性侵案受害人拍照,相中人都手持紙牌,寫上性侵犯者對他們說過的話及寫過的字句,以喚起各界關注性侵案受害人於被侵犯時及事後所面對的種種問題。

一名少女時遭網球教練多番性侵犯的女受害人寫道,警方問她「你為何仍去學網球」,母親則說「這是你的錯,你應該出聲,你令我們大家悲傷和痛苦。」

受害人困擾乏人理會

牢不可破的計畫於二○一一年十月開始發起,當時布朗只有十九歲,她至今已為數以百計性侵案受害人拍下照片。布朗表示,她發起有關活動是希望能打破禁忌,令愈來愈多人關注性侵犯案受害人這個沒有人提及的問題。

性侵案受害人面對的問題,比性侵犯罪行本身所引致的問題更多,包括受害人如何挺身而出指證犯案者,以及述說自己的不幸遭遇後,如何應對家人及執法人員。

2013年9月17日 星期二

[剪報]家貧姑丈收養 性侵毀她童年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小五女童小萍(化名)不自主地出現撫摸同學私處及性愛動作,引起學校老師注意,深入了解後得知,女童長期遭姑丈蹂躪,造成難以抹滅的創傷,女童父親獲悉感到氣憤又自責,一狀提告,法官重判性侵女童的姑丈8年10個月徒期,附帶民事賠償100萬元。

判決指出,小萍和同學玩耍時,常不自覺動手摸撫同學私處,甚至做出性愛動作,同學反映後引起老師注意,特別留意小萍言行,察覺小萍行為怪異,還會說出猥褻字眼,不像同年齡孩子的表現,經與小萍慢慢溝通後,得知小萍長期被收養她的姑丈性侵。

社工人員接獲通報,將小萍帶往特約醫院進行心理衡鑑,發現小萍洗澡時會過度清洗私處,因為小萍覺得自己的「很髒」,一定要把它洗乾淨,而且獨處時常不自覺地流淚、傷心,讓社工人員看了十分不忍。

小萍父親得知後感到自責,因為行動不便,與妻子離異後無力照顧小萍,從小萍小學二年級起便送到妹妹家中寄養,想不到小萍長期活在陰影之下,憤怒之餘,決定向妹婿提告。

2013年9月16日 星期一

[電影]家庭變奏:謊言二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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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台灣國際女性影展官網
家的小夜曲短片集:謊言二選一
席拉.莎姆Hila SHREM
2012|以色列Israel|劇情片Fiction|18 min
毀滅、糾葛、傷痛、親密、疏離、重逢、移情、彌補……
當家庭的模樣變了調,我們需用多少藉口才能視而不見?甚至滿不在乎?
16歲的羅莉和朋友上夜店找樂子,大家玩起了「真實或謊言」的遊戲,在她半開玩笑地說出一件關於父親的可怕內幕之後,原本單純的遊戲逐漸失控……而父親正在開車來接她回家的路上。
(在導讀講座當中,知名影評人膝關節與東吳大學社會系副教授張君玫提及,這個可怕的內幕可能涉及父對女的性侵)

2013年8月21日 星期三

[剪報]遭父性侵不敢講…網友救了她

【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15歲少女,初入國中時,沉默寡言,不與師長、同學打交道,這學期開始,她放學後常在教室周遭逗留,並主動向班導師說再見,每次導師關心詢問,她都欲言又止,匆忙離開;導師日前被檢警通知,才知少女在這學期,數度被狼父猥褻、性侵,導師才驚覺,沒留意少女的求救訊號,十分自責。

這名少女剛上國中後,就沉默寡言,因腸胃不好,有時會在課堂上失禁,因此常被同學取笑,因此不愛與同學、師長往來。

 少女的蔡姓班導師說,這學期少女突然改變,放學後時常在教室附近逗留,一定要當面跟他說再見,說完再見後,似乎又想講些什麼,向少女詢問,少女常支吾其詞後離開。 「原來說再見,是她的求救訊號!」

蔡姓導師日前,被檢警通知,以證人的身分配合偵訊,才知道少女從這學期開始,數度被親生父親猥褻、性侵,讓他自責,當初怎麼沒有對少女再多點關心。

 據了解,少女出生後就由父親撫養,沒有見過親生母親,與後母、爺爺、奶奶、弟弟、妹妹一起居住,少女幾乎沒有跟父親交談,跟後母感情比較好。  少女3月間,被父親載到家附近墓地,被強迫喝酒,父親並藉酒意撫摸少女胸部,還誇少女「胸部好大」,後來就常在睡夢中被父親脫下衣服,強吻、撫摸胸部、以手指性侵。

2013年8月16日 星期五

[評論]誰塑造了千面女郎?——受性侵害的悲慘世界

文/黃維仁教授


兄妹亂倫的案例,雖然沒有確實的統計,學界推測,情況相當嚴重。在色情泛濫的現代社會中,當男孩子進入青春期,荷爾蒙沖動起來時,如果沒有很緊密的督導,讓兄妹兩人經常單獨共處一室,出事的比率相當驚人。特別是從小被寵壞的男孩子,更屬高危險群。

長期而多重的傷害

以欣欣的個案而言,哥哥經常強暴妹妹,而且持續了至少兩年之久。哥哥還嚴嚴地警告妹妹,不許把這事透露出來。最後,母親發現了。當妹妹將心中的苦痛對母親傾訴時,不但未得到母親的支持,反而因重男輕女的觀念,選擇了站在哥哥一邊,不許妹妹張揚。 我們當然了解欣欣的母親想要保護兒子,其實她心中也非常痛苦。但是,母親毫無擔當、束手無策,讓女兒繼續承擔這種慘無人道的侵害,可以想見欣欣的惶恐和委屈。她信任母親,以爲可以從母親那裏得到保護,這下子她發現:她人生中最親愛的兩個人,都背叛了她。 這樣子長期而多重的傷害,對欣欣造成什麽心理影響?

首先,欣欣會開始問自己:“到底我是誰?”“我是不是毫無價值的人?”“人與人的關系到底是怎麽回事?”“人是可以信任的嗎?” 因此,性侵害影響欣欣和自己的關系,她會討厭自己,自覺低賤;會影響她和別人的關系,因爲她沒有辦法再相信任何人;會影響她和外界的關系,因爲這世界對她而言不是個可信任的世界;會影響欣欣的人生哲學,讓她行事偏激怪異。

隱藏真我

在欣欣的個案中,母親放任性虐待繼續發生下去。在這種情況之下,她不敢再抱任何的希望,她的眼淚慢慢地乾了,她的心也慢慢地死了。人心本來是敏銳的,但是傷害太多的時候,就會學習麻木自己,以免再繼續痛下去。 我輔導過一些個案,她們在受欺辱、無法逃離的時候,會想像自己變成床上的那一襲被單,沒有任何感覺;有的人身子正受蹂躏時,會把自己想像成牆上的壁紙,麻木不仁;有的人會想像自己正魂遊向外,發生在她身上的事,與她無關。

2013年8月15日 星期四

[剪報]強暴就是強暴 配偶伴侶都一樣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我國《刑法》雖於1999年做出修訂,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亦適用於夫妻,但至目前為止,法官審理案件時,仍經常假定夫妻或情侶的性行為是義務,民間團體不禁大嘆:「什麼結婚證書,根本就是賣身契呀!」

 1╱4性侵發生於親密伴侶間婦女新知基金會13日情人節當天,前往司法院進行抗議,對法官處理性侵案件的老舊思維表達不滿。婦女新知指出,按衛生福利部保護司的統計,2011年的性侵通報案件,約1╱4(25.19 %)的性侵發生於親密伴侶之間,但被法官認定為強暴的案件少之又少。  婦女新知檢視近幾年性侵訴訟,甚至發現桃園地方法院在2012年的一份判決書中寫道:「然食、色、性也,男子發洩性慾,乃係正常男人應有之生理現象,妻子知之甚詳,若妻故意違背同居義務,拒絕與夫共營性生活,則夫如何發洩性慾?此乃屬違背人倫之事。」婦女新知董事長陳昭如表示,1999年的《刑法》修訂,意味配偶或伴侶在要求從事性行為上,並未擁有毫無節制的權利。

婦女新知主張,「強抱就是強暴」,即使是情侶或夫妻亦然;另外也呼籲,法官應提升性別意識,莫再做出類似判決。  性自主權不可因婚姻而讓渡婦女新知顧問李晏榕律師表示,性自主權有兩個面向,分別是「積極的性自主權」及「消極的性自主權」。前者是指成年人在兩廂情願的情況下,可以自由選擇跟誰發生性關係;後者是指我可以自由選擇不跟誰發生性關係。

2013年8月11日 星期日

[剪報]醫性侵2稚女 妻逼分房睡 亂倫洩慾4年

【莊淇鈞、潘志偉、林媛玲╱新北報導】 救人的醫師卻救不了自己的心!新北市一名急診室醫師疑因妻子與母親的婆媳問題嚴重,妻子被婆婆責罵後,常遷怒把他趕出房門與女兒同睡,不料他從4年前起性侵僅13歲的大女兒,後來連小女兒也不放過。日前社工介入調查,醫師一開始還矢口否認,後來得知小女兒也指控他伸出狼爪,才坦承犯行,但他無恥狡辯:「我把女兒當成情人疼愛呀!」檢警訊後依強制性交罪送辦。  被控亂倫的急診室醫師在新北市一家醫院任職,高學歷、高收入的他和妻子育有2名女兒,大女兒今年17歲,小女兒13歲,其妻是家庭主婦,母親和他同住,全家三代同堂。在友人眼中,他的家庭生活美滿,但外界卻不知,他因工作時間不固定且壓力大,妻子和母親又常發生摩擦,讓他成為夾心餅乾,4年前開始,每次妻子和母親吵架,他就成為出氣筒,被妻子趕出房門,只好到女兒房間睡,不料卻趁機侵犯2名稚女。檢警調查指出,醫師的大女兒近來為躲避父親狼爪,開始逃到男友家,父母找不到人,因此到警局報失蹤。  婆媳失和種下禍因 上月底,警方發現醫師大女兒半夜獨自在街頭遊蕩,將她帶到派出所後通知家人;少女得知要被帶回家,身體顫抖不停號啕大哭,大喊:「我不要回家!」還一度想躲起來。警員發現少女神情有異,請女警及社工安撫開導,少女才道出悲慘過往。少女向社工說,4年前她國一時,母親只要遭奶奶責罵,就會將父親趕出房門來和自己睡,後來父親趁母親到市場買菜的空檔,支開妹妹,趁機性侵她。少女說,一開始她以為這是父親關愛的方式,直到上高中才知道父親這種關愛是不對的,她為躲避父親狼爪,才會常逃家。  「我把女兒當情人」 檢警請社工到少女家調查,母親聽到社工敘述後完全不相信,還駁斥大女兒說法,認為女兒是交到壞朋友「才會誣陷她父親。」社工詢問小女兒,小女兒說:「爸爸趁媽媽不在,會避開姊姊來摸我的胸部。」母親聽到小女兒竟然也被丈夫侵犯,當場癱軟在地,直說:「怎麼會這樣?我真的不相信他會這樣做。」檢警後來訊問醫師,一開始他矢口否認惡行,表示大女兒交到壞朋友才會誣陷他,之後知道小女兒也控訴他猥褻,才坦承罪行。他說,因妻子常遭母親責罵,隨後會在家亂罵人,又把他趕出房門,才跟女兒睡在一起;他狡辯:「我把女兒當成情人疼愛呀!」檢警訊後將他依強制性交罪送辦,大女兒被安置在寄養家庭,小女兒由母親帶回保護。

2013年8月5日 星期一

[評論]別把貞操說成口香糖

文/曾寶瑩

 2002年,美國14歲少女伊莉莎白,在自己的臥室裡被擄走後,被歹徒性虐長達9個月。警方最後在離她家30幾公里的綁匪家裡找到她。當年,大家除了關注綁匪的惡劣行徑,也對伊莉莎白為什麼從來沒有試著逃跑,感到訝異!她畢竟是個14歲的大女孩,綁匪控制也不嚴密,再加上被囚禁的地方,真的離家很近,就算再怎麼膽小瘦弱,應該也會盡可能逃出煉獄才是。11年過去,伊莉莎白蛻變成為婦女及兒童爭取權益的成熟女人,她在一場大學於2013年所舉辦的講座上,說出當年祕密。

自覺破爛才不想逃

她的告白像顆深水炸彈,讓眾人心海久久未能平息。她說自己當年不逃跑,是因為從小到大,學校老師和父母都告訴她,「性」是非常神聖的,女人必須守貞,直到結婚後,才可以發生性行為。老師們甚至告訴她,要把自己想像成一片口香糖,發生性行為就像口香糖被嚼過一樣,沒有人會想要被咬爛的無味口香糖。被反覆性侵的她,就像一片沒人要的破爛口香糖,世界已經崩毀。失去了女人最重要的價值,逃不逃都無所謂了。

伊莉莎白的遭遇雖令人不捨,卻也讓人憤怒。我的確聽過許多被性侵女人的心路歷程,她們都像伊莉莎白,覺得被玷污後,就失去女人的純潔價值,但幸好她們爬過生命幽谷,洗去一身污泥,重新看見身為人、身為女人的意義與價值。

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評論]當強姦案遇上社交媒體


文/萬秋波
 
隨著社交媒體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性侵案視頻和照片在網絡上傳播,這些信息的擴散助力警方快速鎖定施暴者。同時這些信息的傳播也讓受害者承受了前所未有的痛苦,更多的性侵受害者在重壓之下選擇自殺。社交媒體對性侵受害者的影響就像小說里的“第二十二條軍規”一樣,是一個關於隱私和正義的悖論。
凱爾希的恐怖經歷  
 
 
“我是在校外的一次聚會上被人強姦的,”凱爾希(化名)說,她剛剛結束了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大學一年級生活。她顫抖著斷斷續續地說出那個詞——“強姦”。在告訴美國《新聞周刊》的記者之前,她還從來沒向別人講述過自己受到性侵的經歷。   

被性侵後大約一個星期,有一天,凱爾希的同學們都圍著另一個學生的手機看一段視頻。凱爾希說,“他的手機中當時正在播放著一段在聚會上拍攝的視頻。視頻中,那位拿手機的同學已經喝得醉醺醺的,並在放肆地大笑著,同時他的手正在猥褻一個喝醉了的女生,由於醉酒而無力反抗,女生只有哭泣。”她感到非常害怕,於是出言勸誡同學們刪掉視頻。“但他們卻讓我閉嘴,並用粗魯的語言罵我,還說這不關我的事。”   

雖然這個男生並不是那個強姦了凱爾希的人,視頻中的那個女孩她也不認識。“這跟我被強姦時的情形很像,我當時忍不住想:要是強姦我的那人當時也拍了視頻,並把這些視頻播放給他周圍的人看,我該怎麼辦?”凱爾希掩飾不了自己的恐懼。   

凱爾希曾經向一位校方人員報告了關於這段視頻的事情,那位校方人員讓她把那視頻拷貝一份。由於她先前曾對那幫圍觀的同學表達過不滿,因此,他們全都拒絕把視頻拷貝給凱爾希。凱爾希此後還跟那位校方人員交涉過幾次,但這件事情卻再也沒有進展。或許,事情也有可能是在秘密調查中,只是她不知道而已。但據凱爾希所知,那位性侵女生的男生並沒被校方人員叫去問話。   

在全國範圍內,有不少人匿名狀告教育部和幾個大學,理由是教育部和這些大學侵犯了學生的權利。他們沒有完整地公佈那些有關校園犯罪的調查,因此也沒有嚴格執行《克萊里法案》(這部聯邦層次的法案要求大學精確報告校園犯罪的統計數據)。凱爾希也是其中之一。   

2013年7月23日 星期二

[剪報]仿A片 少年性侵9歲表妹

【張君豪╱新北報導】網路A片害人不淺!新北市一名十五歲的少年,因經常上網看A片,竟將狼爪伸向常來家裡玩的九歲表妹,三個月內性侵對方七次,甚至模仿A片情節,大玩變態肛交性遊戲,導致小表妹身心受創卻不敢聲張,因疼痛難耐走路怪異,經老師詢問才說出遭遇,女童父親得知外甥獸行怒不可遏,數度拿菜刀登門討公道,兩家也因此反目成仇。

警方調查,表兄妹的媽媽是親姊妹,從小感情就很好,婚後還特別買在同一社區當鄰居,方便兩家人互相照應,被害女童雙親因忙於工作,常將她帶往小表哥家中,未料,表哥照顧表妹的美意竟變調,兩家人事後反目成仇,該名小表哥已遭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法官並裁定收容在少年觀護所。

15歲表哥變態性虐

該起性侵案發生在今年三月到五月間,警方調查十五歲的小表哥因父母忙於工作常不在家,經常上網看色情影片,變態劇情也烙印腦中,三月初他見表妹又到家裡玩,竟按捺不住與小表妹獨處慾念,將對方推到房間指姦得逞,還恐嚇她不得張揚,被害女童不敢聲張,仍常被不知情雙親帶往表哥家。警方指出,被害女童雖驚恐卻不知如何拒絕,導致色表哥變本加厲,學著A片情節從指姦進而性侵,色表哥甚至見表妹下體紅腫發炎仍不放過,還誇張地模仿A片肛交,造成其肛門括約肌撕裂出血,直至五月至少遭蹂躝七次以上。事後被害女童因受傷發炎走路姿勢怪異,學校老師也發現她注意力無法集中等異狀,輔導詢問才驚知該起性侵案,連忙通知家長帶她赴醫院驗傷。

2013年7月18日 星期四

[剪報]狼父要求奉養 法官打回票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59歲張姓男子對妻子長期家暴,妻子訴請離婚獲准,女兒則由前妻撫養長大,他臨老生活無以為繼,向法院聲請由女兒扶養;女兒卻向法官爆料,小時候曾遭父親性侵,台北地院認定張男未盡父親責任,還傷害前妻母女,裁定女兒不用養老父;可提抗告。

住北市文山區的張男提告主張,他患有精神分裂症,早年從事貿易業務,收入穩定,女兒小時候的生活教育費都是他付,直到他罹病、失去工作、夫妻離異、法官將女兒判給前妻為止。

他說,原本每月可領1萬2800元的低收入戶和殘障津貼,但去年因名下多了一間父母留下的房子,被市府取消津貼,現在只能靠借貸度日。

女兒答辯說,從小是媽媽負擔家計,爸爸習慣性地打媽媽,逼得媽媽離家出走;父母打離婚官司期間,爸爸把她交給阿公、阿嬤照顧,阿公、姑姑認為她是「賠錢貨」虐待她,爸爸把她接回家住,卻性侵她,「事過數十年,我到現在還不能揮別夢魘」。

2013年7月14日 星期日

[剪報]女求勿性侵 父:應該給我 9歲起遭狎91次 狼爸判18年

【許淑惠╱台中報導】中市一名酗酒單親父親,被控從女兒9歲開始長期猥褻、性侵近6年。女兒供稱,她要求父親不要弄破處女膜,父親不但不理會,照樣性侵她,還曾說:「妳應該給我吧。」這名獸父雖坦承性侵,卻稱無法理解性侵女兒有何不妥,台中高分院認定父親對女兒強制猥褻4次、強制性交87次,判刑18年,並須接受強制治療。

無力制止夾雙腿

判決指出,這名獸父(45歲)與妻子育有1男1女,8年前與妻離婚後,與一對子女同住,隔年就對年僅9歲的女兒伸魔爪。女兒告訴法官,國小三年級第一次被猥褻時,她曾反抗過,但無法推開父親,只好夾住大腿,保護處女膜,之後父親改逼她口交。直到國小六年級畢業前,父親帶她到汽車旅館,命她喝酒,她要求父親不要弄破處女膜,但獸父不理會,從此父親開始每月性侵她三次,且都要射精後才讓她離開。女兒說若拒絕,父親會不給她早餐錢和學費,有時候晚上她要出門,父親會叫她先洗澡和他嘿咻,不然就不能出門。

「月經沒走」推托

為讓父親性侵次數少一點,她會騙父親說:「月經還沒有走」,但父親會說:「妳應該給我吧」,甚至會說在月經還沒來前,趕快用一用,不然「要等很久」。全案直到少女就讀國中2年級,向同學吐露心情時,才被揭發。因父親坦承犯行,未做任何辯解,女兒表示願意原諒父親。醫院診斷,父親有酒精成癮及邊緣智能不足問題。

[剪報]師長姑息 校方隱匿 特教生慘遭集體性侵

文/壹週刊

特教生驚傳遭集體性侵,且被校方隱匿多年,受害的學生男女都有,年紀最小的僅有8歲,事發地點從教室、廁所到校車,學生向老師報告後,校方卻試圖隱匿,其中一位被集體性侵的少女,第一次受害時才10歲,經提告後校方未處罰加害的學生,反而要受害的少女轉學。有老師看不過去,鼓勵受害學生勇敢捍衛自己,且在訴訟中擔任手語通譯,卻受到校方的報復,給予極難堪的考績,理由是「特教老師幫學生過度發聲、未揣摩校方上意」。

監察院月初發函全台各特教學校,要求清查校園性平事件與特教生集體輔導課程是否落實,此一發動全台大調查的舉動,引發本刊記者的好奇,經深入了解,發現監察院突然的大動作,原來背後有一則則特教生遭受性侵害或性暴力的辛酸故事。

不敢獨自 上下學

記者透過管道,訪問到專門從事特教的手語老師李小姐,並在七月上旬與受害的特教生之一小柔(化名)結識。
教育部調查發現,小柔之前就讀的特教學校,從二○○四年到二○一二年間,性侵案及性暴力案件高達一百五十件以上。

現年十五歲的小柔,無法與記者用口語傳達訊息,在溝通的過程中,只能靠手語老師以及電腦鍵盤當作橋梁。小柔是官方定義下的特教生,「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的困難。」簡單的說,就是失去聽力,也失去口語能力的孩子。

雖已就讀國中二年級,小柔每天仍由高齡八十歲的外公或外婆陪同上下學,與外界以為十五歲少女正洋溢著青春氣息,並獨立上下學的認知落差甚巨。

原來小柔的父母在她五歲那年就已離婚,後來二人各自嫁娶,照顧小柔的重擔就落到外祖父母身上。由於外公、外婆年事已高,學不會手語,也不會用電腦,唯一能與小柔溝通的管道,就是讓她戴上助聽器,可以勉強聽到非常微弱的聲音,小柔若要向他們傳達訊息,則用鍵盤或紙筆寫下文字,親情的溝通比平常的家庭要艱難許多。

記者問小柔為何每天都由外祖父母陪同上下學?因為通常十五歲的孩子都是自己通勤。手語老師代小柔翻譯說:「因不想再遇到以前學校的人,若遇到,阿公、阿嬤可以保護我。」手語老師試著問小柔,是否願意告訴記者她的故事,她點頭答應。

學生性侵 師縱容

手語老師向記者表示,小柔小學四年級那年,有天學校午休,突然有七位同學用手語跟小柔說,想要跟她做「那件事」,小柔不懂,但從同學的神情知道不對勁且不懷好意,因此明確拒絕。小柔回憶,其中一位同學不顧她的掙扎,強拉她到教室後方,扯掉她的運動褲,然後用制服外套把小柔的下半身遮住,將手指強行伸入她的下體。

慌亂中,小柔感覺有很多人在摸她的身體,其他的同學一開始有人偷看,後來竟都在圍觀,唯獨沒有人伸出援手。小柔紅了眼眶,無助又難過的表示:「他們的力氣很大,我很痛,所以開始大叫,但在旁邊看的人,以及在教室的其他人都知道他們在欺負我,就是沒有人幫我。」

小柔哭泣伴隨著顫抖,繼續訴說她痛苦的遭遇:「圍觀跟欺負我的人,也是聽障,我們都是一樣的人,我以為這樣可以算是自己人,他們應該了解,我真的很痛苦。」她說:「後來終於有同學向老師報告,但老師那一天『好像』有很多事,沒有管那些欺負我的男生。」記者問她,後來是否還有發生同樣或類似的事情?小柔哽咽的回答說:「有,太多次了,多得算不出來。」 

2013年7月8日 星期一

[剪報]亂倫受害人遭離棄 自強重生

【香港經濟日報】曾有遇上亂倫事件的受害人,在求助後反遭家人離棄,幸好她獲得社工的協助,重過新生,並一邊兼職,一邊上大學,她認為社會對受性侵女性支援不足。
  有專為性暴力受害女性提供支援服務的機構指出,過去3年,他們共接獲413名遭強姦的求助人,較警方同期的324宗為多。

一站式處理 助走出陰霾

  「好難同陌生人相處,無安全感,試過唔想見人,藏於廁格食飯。」Cherry(化名)透過錄像分享自身經歷。她表示遭家人侵犯後,不敢留在家中,刻意至晚上齊人才回家,睡覺亦非常欠缺安全感,更害怕別人知道其經歷。
  Cherry在朋友幫忙下接觸風雨蘭,揭發事件並得到輔導服務及支援,現時已入讀大學,並兼職自給自足。負責其個案的「風雨蘭」社工趙盈恩表示,受害人遇事後多出現情緒不穩,部分還有自殺念頭。
  「以Cherry的個案為例,當事人認為揭發事件等同拆散家庭,容易產生內疚及自責,要她們在急症室內報告受侵犯情況及進行驗孕等程序,亦會嚇怕受害人。」趙認為,一站式危機處理中心可提供包括輔導、醫療、法律及其他相應服務如驗孕等,地點設於醫院內保密地點,以協助受害人走出陰霾及尋找公義。

求助風雨蘭 較警方為多

  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表示,過去3年共有610名受侵犯者使用其服務,其中413人遭遇強姦,較警方同期的324宗為多。
  另外,2010至12年間,3成使用該會服務的人士為易受傷害者,包括148位未成年少女、32位智障人士及3位老人家,當中近1成人經歷10次或以上侵犯。
  王秀容又表示:「社會需要為受害者提供更多支援,以協助她們走出困境,未來若財政許可,希望可於各公立醫院設立危機處理中心,完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