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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2日 星期五

[影評]亂倫、弒親… 病態的「閣樓裡的花」


轉自:2014/08/12 聯合報\蘇詠智

農曆「鬼月」,大家都表現出對「好兄弟」的敬畏。有人堅信平日不作虧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門;也有人認為陰險歹毒的惡人比孤魂野鬼更可怕。影視圈拍了許多驚悚恐怖的鬼片,看得觀眾膽破心驚,自然也有的影片雖然沒有鬼怪,光憑人心的病態邪惡,就足以令人頭皮發麻,就像是根據美國暢銷小說改編、將近30年前拍成電影,今年又推出2部新版電視影片的「閣樓裡的花」(Flowers in the Attic)。


 
圖/擷自IMDb網站
  「閣樓裡的花」原著出版已是至今35年前的事,甫推出即引起巨大的話題和爭議,書在全球各地翻譯成數十種文字,銷量超越千萬,作者V.C.安德魯絲一炮而紅,此時她已56歲,好萊塢改編的電影版則在將近8年後上映,她也在片中客串一角,然而片子正式上映前一年,已因乳癌去世。台灣則比美國更晚一年才放映這部電影,還記得那正是我開始在課餘常混西門町及北市各大戲院的時候,好像在電影院裡看過預告片,但進場時遲了些,只見到幾幕片段加片名,談不上有太深的印象,因此就算當時蠻常捧場各大院線片,這部卻錯過了,此片在台灣票房亦不佳,很快就下了檔,我最後只有買了皇冠出版的原著小說中譯本一解好奇,一看之後就至今仍難以忘懷。
  這真是個病態到家的故事啊!全書以女主角凱茜第一人稱描述,她和父親、母親、哥哥與一對雙胞胎弟妹都有漂亮的金髮藍眼與白皮膚,鄰居都叫他們是「杜家娃娃」,因為漂亮得像搪瓷娃娃,原本一家六口也生活幸福,爸爸還將要升職,眼看往後是無限美好,哪知父親竟車禍身亡,年輕即變寡婦的母親在衣食無著之下,決定帶著她們投奔多年不往來的外公、外婆,這卻是他們從天堂掉到地獄的開始。原來母親當初和父親結合觸怒外公外婆,兩人被逐出家門,再也回不到老家,而今外婆雖開門接納卻有附帶條件,4個小孩必須在樓上的房間居住,不准下樓與外出,不可以讓外公知道他們回來了。
 
圖/擷自IMDb網站
  外公外婆雖有錢,外公的遺囑中卻寫明倘若母親生了孩子,大筆的遺產她就無法繼承,母親也只能虛與委蛇,對孩子們表示外公早就中風、不久人世,等到他一去世、自己拿到財產,就讓孩子們重見天日,希望他們在樓上忍耐一下。凱茜與哥哥凱瑞年紀稍微大一點,還可以暫時忍耐,雙胞胎凱利與凱琳哪有辦法受控?因而常被外婆冷酷對待,外婆更常厲聲怒罵他們都是「魔鬼的結晶」,每天端著食物上樓來卻永遠沒換過菜色,份量還愈來愈少,凱利與凱琳的生長發育亦受到影響,缺乏活動空間問題愈來愈嚴重,最後他們只能把閣樓當成活動場所,自己剪紙花當作花園,他們也像4朵無助的小花,見不到陽光,逐漸蒼白枯萎。
  外婆對她們的惡劣態度,終於引發凱茜的高度懷疑,一次衝突後終於揭露原來凱茜的爸媽根本是親戚-他是她父親同父異母的弟弟,兩人本是叔姪,4個孩子皆是亂倫的結果,無怪乎「杜家娃娃」長相如出一轍。更可怕的是,凱茜與凱瑞在青春期接觸不到其他異性、只有彼此,雖然外婆已經擔心他們重蹈父母覆轍,嚴格監督他們不能有逾矩的行為,甚至幾近瘋狂的打壓,他們還是忍不住有了肉體關係,延續了亂倫的悲劇宿命,真的變成外婆口中的「罪人」。倒是媽媽活得不像他們想像壓抑,上樓探望次數變少,眼中盡是神采奕奕-當她的孩子們在樓上受苦,她卻回到昔日大小姐的生活,還被外公授意套牢了年輕英俊的律師,即將有幸福第二春。
長久缺乏營養的凱利終於病倒,凱茜逼迫母親與外婆讓他看醫生,外婆沒有反對,母親卻與凱茜大吵一架,負氣帶著凱利離開,回來時只透露凱利回天乏術、已經下葬就再沒交代。有心當醫師的凱瑞分析蛛絲馬跡得到結論:外婆送上來的食物中沾滿糖粉的甜點其實是有毒的,裏面被人下了砒霜,難怪兄弟姐妹身體都變得虛弱,凱瑞與凱茜不敢相信外婆如此下毒手,打定主意要偷些錢帶著凱琳逃走。當他們終於制服外婆,有機會離去時,外婆直呼自己並不是下毒的人,真正的兇手是他們的媽媽,那個看似美麗優雅、完全不像巫婆的女人。

  V.C.安德魯絲日後又寫了「飄零的花瓣」(Petals on the Wind)等3部續集和一部前傳,台灣只發行「飄」一書的中譯本,杜家娃娃的故事持續病態下去:凱茜長大後如願當了芭蕾舞者,和同團的英俊舞星結婚,感情上始終無法和哥哥凱瑞切斷。凱瑞本有機會掙脫亂倫的漩渦與其他的好女孩結婚,最後仍選擇不離開凱茜。凱茜的丈夫車禍後自殺,兩人有一個兒子傑利。凱琳因為身高永遠長不大,心理永遠有陰影,差一點要結婚的前夕碰上狠心的媽媽,雖然邀她出席,媽媽卻否認有這些孩子的存在,凱琳心碎之下自己做了毒甜點吃下,追隨雙胞胎兄弟凱利而去,讓凱茜憤怒到直呼要報仇,於是勾引了媽媽的現任丈夫,還懷了他的孩子。媽媽在被凱茜於眾人面前揭開醜陋面貌後,放火燒房子,她的丈夫為救已中風的外婆雙雙死於火窟,最後凱茜生下了第二個兒子,媽媽被關進精神病院,凱瑞則像是凱茜的丈夫一樣,跟她一起養育兩個男孩。(第3、4部曲從兩個男孩成長後的爭鬥繼續講下去)
  「杜家娃娃」這一系列,不停的亂倫與互相折磨報復,看得人透不過氣,且書中人就算有心理掙扎,仍然執迷不悟的亂倫,充滿一種病態的噁心(請恕我真的無法將之看成多偉大、感人的愛情)電影版「閣樓裡的花」美國票房不算差,不過影評不佳、書迷抱怨,影片中很明顯把兄妹亂倫的成份淡化到最低,變成只是外婆的懷疑卻從未真的發生,還讓母親遭到報應自食惡果,改變原著的結局。當年演母親的是史蒂夫馬丁那時的妻子維多莉亞田南特,長得賢良淑德,片中戲份沒有想像中重,最後流露奸相感覺亦不夠惡劣。外婆則是奧斯卡影后露易絲馥萊雪,戲同樣也不如想像中多,陰沉的臉色卻很嚇人,電影版差一點就要是「半夜鬼上床」威斯克萊文執導,因此風格整個從原著的變態煽情轉為驚悚恐怖,或許才會讓母親有個死於非命的下場。

  今年由美國Lifetime頻道拍攝的兩部新版電視電影(閣樓與飄零),母親由真的長得像洋娃娃一般的海瑟葛拉罕飾演,戲份比電影版多了不少,較電影版有更多面向的塑造。不過相較演外婆的奧斯卡影后艾倫柏絲汀,海瑟就又硬生生被比下去,艾倫的外婆搶足所有風頭,不只電影版裡已經有的嚴厲、冷峻、瘋狂,還有複雜的心理轉變,一舉入圍今年艾美獎最佳女配角,讓人不得不感嘆真的同樣是影后也有不同的星運(就連「大法師」系列,艾倫主演的是叫好叫座的第1集,露易絲馥萊雪演的是評價、賣座雙失利的第2集)
  「閣樓裡的花」開出亮眼收視,「飄零的花瓣」4個月後趁熱首播,反應自是差了一截,男女主角都換人(故事發生在10年後),海瑟與艾倫再歸隊但戲份較之前少了很多。Lifetime宣布還要再製作第3 、4部曲電視電影,可望明年播映,「杜家娃娃」的故事還要繼續在螢幕上讓觀眾難受、感慨、五味雜陳……。

◎延伸閱讀:
【閣樓裡的花—英文版預告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axWP3htqNs
【蒼白腐朽的青春—閣樓裡的小花】
http://blueleslie.pixnet.net/blog/post/14564599-%E8%92%BC%E7%99%BD%E8%85%90%E6%9C%BD%E7%9A%84%E9%9D%92%E6%98%A5%E2%80%94%E3%80%8A%E9%96%A3%E6%A8%93%E8%A3%8F%E7%9A%84%E5%B0%8F%E8%8A%B1%E3%80%8B

2013年12月13日 星期五

[剪報]家族四代40人亂倫 震驚澳洲

【綜合報道】
澳洲當局在一處農村發現10多名骯髒且疏於照顧的孩童,且因為近親繁殖,其中若干人為畸形或殘障,這宗集體亂倫案震驚全國。

涉及的12名孩子年齡介於5至15歲,當局2012年7月接獲通報,這些孩子在這個農村地區過着失學生活,當他們現身時,個個骯髒不堪又骨瘦如柴,且非常害羞,無法跟人保持眼神接觸,所說的話也令人難以理解。由於事件涉及兒童,法庭規定傳媒以「科爾特家庭」(Colt family)作代稱。

他們與大約30名成年人同住,家族四代男女成員和兄弟姊妹皆彼此發生性行為並生兒育女,年輕後代也過着亂倫生活,近親繁衍出更多兒女。

11童雙親有血緣關係

基因測試揭露,12名孩童中,有11人的雙親擁有血緣關係,其中5人的父母關係「更是密切」,他們也因近親繁殖而出現不同程度的殘障,包括聽覺及視力障礙。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剪報]父涉逼女兒看鹹片非禮

【明報專訊】無業父親涉強迫年僅9 歲的親女陪着看AV(日本成人影片),其後更對其大肆非禮。他又被指用假陽具插女兒私處致流血,女兒後來向朋友及社工傾訴揭發。父親否認兩項非禮罪,昨於區院受審。

被指假陽具插私處致流血

控方透露,現年38 歲的被告與事主的母親屬同居男女朋友關係。事主於警方的錄影片段供稱,以往最少5 次遭被告侵犯,其中一次發生於2008 年12 月某早上,當時她年僅9歲,被告突然要求她到其房間陪看AV,然後問她「想唔想試」,說罷用手指插她私處。事主稱被告曾嘗試把陰莖插入其私處,最終未能成功。

另一次發生在2009 至10 年某天,被告着事主到其房間要求發生性行為。事主拒絕,被告從衣櫃取出假陽具,然後用力插入事主陰道,令她不停流血。聆訊今續。

2013年12月9日 星期一

[評論]嫖宿幼女罪存廢:立法之爭,更是適用之辯

文/南方都市報

昨日,媒體從防範性侵幼女研討會上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7月答複全國人大代表孫曉梅關於廢除嫖宿幼女罪的建議時,明確表示了“完全讚成廢除嫖宿幼女罪”的態度,其在答複中稱“希望能夠共同推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儘快立項廢除該罪名”。

“完全讚成”,這一出現在最高法給人大代表答複文本中的措辭,令人有些意外。此前圍繞嫖宿幼女罪的幾輪爭議,最高法乃至全國人大法工委的公開表態,均是“成立調研組”、“正在調研”雲雲。按照最高法的答複,以嫖宿幼女罪定罪量刑,雖然對被告人進行了處罰,但也認可了幼女“賣淫女”的身份,這一標簽是對幼女的侮辱。此答複送達人大代表的時間為今年7月份,在10月底,最高法還聯合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重申了“最高限度保護、最低限度容忍”的原則。

圍繞嫖宿幼女罪的存廢,各界的高度關注與爭議,呈現出與熱點案件同頻次的波動。在該罪名在1997年經立法程序寫入刑法期間,盡管時間顯得倉促,但法學界彼時的爭議並不大,該罪名的設立亦曾一度被認為是加大了對幼女的保護力度。其論據也在此後的嫖宿幼女罪存廢爭議中頻繁出現,亦即嫖宿幼女罪的起刑點比強姦罪還要高,前者的起刑點為5年,而後者只有3年。與之針鋒相對的觀點,則更多地著眼于嫖宿幼女罪與強姦罪在最高刑上的區別,前者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排除了死刑的適用,而強姦罪頂格刑罰則可能會有死刑。

回到立法細節本身,另一個不能忽略的問題在於,強姦罪等性侵犯罪所歸屬的刑法章節為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一部,而嫖宿幼女罪所在的章節卻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罪名下。不同罪名在刑法中的不同位置、分佈,集中反映出立法所保護的法益區別。從此視角出發來探討嫖宿幼女罪的存廢,顯然更可以窺見該罪名在現行《刑法》中的尷尬處境。

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剪報]性侵女童掰被勾引 交保還想騷擾

新竹賴姓男子曾因性侵害、傷害致死等案被判18年半,前年假釋出獄,今年6月間,趁同居人讀國小女兒熟睡時猥褻、性侵,過程粗暴,女童拿染血內褲向母親泣訴遭遇。賴男否認,反指女童勾引他,且說謊成性,下體流血是用情趣用品自慰造成。女童下體驗出賴男DNA,證實遭侵害。新竹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賴男,痛批他毫無悔悟,要求法院從重量刑。

今年7月,女童獲安置、轉學,賴男到案後,檢方諭知5萬元交保,但賴男到學校附近打探女童下落,還意圖騷擾,檢察官聲押獲准。起訴書指被害女童今年5月起,隨母親、弟弟妹妹等人與賴男同住,女童喊賴「爸爸」,今年6月中旬某日深夜,賴趁女童熟睡,竟撫摸女童胸部及下體,女童害怕裝睡,不敢反抗。

6月底某晚,賴利用與女童同睡機會,又對女童毛手毛腳,女童翻身躲避、裝睡,也擔心反抗會遭到暴力,遭賴男性侵害得逞,女童下體流血,凌晨趁賴男睡著,拿沾血內褲到母親房間泣訴遭遇。女童母親告知學校導師,經學校報警處理。

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影評]《誣網》:群體思維的迷思

文/程思傳
轉自香港電影評論學會
丹麥導演 Thomas Vinterberg 的《誣網》(The Hunt),以一個小女孩(Annika Wedderkopp 飾)的謊言開始。在丹麥一個小社區中,小女孩幾句無心的說話,引起了幼稚園老師 Lucas(Mads Mikkelsen 飾)性侵犯她的疑雲。縱然缺乏實質證據,但是校長基於「小孩不會說謊」的前設,決定立刻辭退 Lucas,並就事件報警。
對於小女孩是否有說謊的動機,雖然導演確於故事中留下了伏線,但小女孩依然就讀幼稚園,若說這是有意識的謊言,具計劃地意圖讓 Lucas 身敗名裂,卻又未免偏離現實。而事實上,導演的討論亦並非停留於小女孩的謊言之上,謊言只是楔子,伴隨而來的後遺才是探討的中心。
電影的背景設於丹麥的一個小社區,在「事件」發生之前,區內十多個男人聚在一起,相約一同打獵飲酒吃飯,而小女孩的父親 Theo 甚至曾說 Lucas 是他一生最好的朋友,各人關係極為親密融洽。然而,當校長在家長會上向家長宣佈「事件」以後,一班家長愕然過後,便立刻把罪名置於 Lucas 身上,並扣上變態等不堪的標籤,完全沒有給予 Lucas 解釋的機會。Lucas 被辭退以後,抱著難以置信的心情走到 Theo 的家,意圖尋求好朋友的信任。結果 Theo (Thomas Bo Larsen 飾)經歷一番掙扎,最後說了一句「我的女兒從不說謊」,淡淡然判了 Lucas 的「死罪」。
那段日子,Lucas 極為絕望,面對著鄰舍的冷嘲熱諷,與新相識的女朋友分手,打算與他同住的兒子亦暫緩計劃,生活進行了翻天覆地的改變。他難以忍受這樣的日子,嘗試再次跟 Theo 解釋的時候,遇著其他人在 Theo 家中作客,他們毫不忍讓地趕走 Lucas,甚至把他打傷,連 Lucas 兒子去超級市場買日用品,亦被店員警告:「這裡並不歡迎你。」最經典的一幕是,Lucas 去超級市場買菜,店員不但無視他的要求,要求他離開,而負責肉檔的職員還揮拳打他,Lucas 頭破血流,但周圍的人卻依然擺出一副大義凜然的樣子。
對於這現象,美國心理學家 Irving Janis 曾提出「團體迷思」這概念,指出一個團體在決策中,成員都會自然地傾向認同團體的觀點,對事物抱著相同的態度,甚至缺乏不同的思考角度,以致團體可能在迷思的影響下作出錯誤的決定。的而且確,在電影中,整個社區的人都視自己為團體的一份子,當其中一個成員受到傷害的時候,他們未經客觀的裁決(警察曾找 Lucas 協助調查,但沒有落案起訴)便自行審判。即使 Lucas 的兒子曾經嘗試找出真相,亦被他們視為搞亂份子,而 Lucas 的家甚至被人擲石頭,連狗亦被人殺害,做出一些過火而錯誤的行為。

2013年9月17日 星期二

[剪報]家貧姑丈收養 性侵毀她童年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小五女童小萍(化名)不自主地出現撫摸同學私處及性愛動作,引起學校老師注意,深入了解後得知,女童長期遭姑丈蹂躪,造成難以抹滅的創傷,女童父親獲悉感到氣憤又自責,一狀提告,法官重判性侵女童的姑丈8年10個月徒期,附帶民事賠償100萬元。

判決指出,小萍和同學玩耍時,常不自覺動手摸撫同學私處,甚至做出性愛動作,同學反映後引起老師注意,特別留意小萍言行,察覺小萍行為怪異,還會說出猥褻字眼,不像同年齡孩子的表現,經與小萍慢慢溝通後,得知小萍長期被收養她的姑丈性侵

社工人員接獲通報,將小萍帶往特約醫院進行心理衡鑑,發現小萍洗澡時會過度清洗私處,因為小萍覺得自己的「很髒」,一定要把它洗乾淨,而且獨處時常不自覺地流淚、傷心,讓社工人員看了十分不忍。

小萍父親得知後感到自責,因為行動不便,與妻子離異後無力照顧小萍,從小萍小學二年級起便送到妹妹家中寄養,想不到小萍長期活在陰影之下,憤怒之餘,決定向妹婿提告。

2013年9月16日 星期一

[電影]家庭變奏:謊言二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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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台灣國際女性影展官網
家的小夜曲短片集:謊言二選一
席拉.莎姆Hila SHREM
2012|以色列Israel|劇情片Fiction18 min
毀滅、糾葛、傷痛、親密、疏離、重逢、移情、彌補……
當家庭的模樣變了調,我們需用多少藉口才能視而不見?甚至滿不在乎?
16歲的羅莉和朋友上夜店找樂子,大家玩起了「真實或謊言」的遊戲,在她半開玩笑地說出一件關於父親的可怕內幕之後,原本單純的遊戲逐漸失控……而父親正在開車來接她回家的路上。
(在導讀講座當中,知名影評人膝關節與東吳大學社會系副教授張君玫提及,這個可怕的內幕可能涉及父對女的性侵)

2013年9月14日 星期六

[剪報]烏干達弒父少女 象徵性服刑6小時

中央社╱約翰尼斯堡14日專電

烏干達1名長年遭受父親性侵的18歲少女,在忍無可忍情況下親手殺死父親,受到廣大輿論同情。法官日前宣判象徵性6小時刑期,少女當場入監服刑,並於日落後獲釋回家。

南非新聞網站「新聞24」(news24)昨天晚間報導指出,該名少女於13歲開始遭父親性侵,目前還有孕在身。5年來,她頻頻向母親與當地警局求救,毫無結果,自己也無法記得現年58歲的父親究竟性侵她多少次。

報導引述檢察官穆吉士哈(Peter Mugisha)表示,少女當庭認罪,承認以刀子與斧頭砍死父親,但一切都是出於自衛。他進一步轉述少女表示,比傷害身心更嚴重的是來自父親的侮辱。父親曾發誓,要與她生下更多孩子,就如同毒害兩個姊姊一般。多年來,這3名女兒已一共生下5個孩子。少女弒父消息曝光後,立刻引起全國人民的關注與同情,並極力聲援少女。

報導引述總理、同時也是知名律師的奧唐戈(Crispus Ayena Odongo)表示,法院做出非常正確的判決,成為類似案件重要判例,可保護更多婦女避免遭受性侵。

烏國著名婦女運動家馬滕布(Miria Matembe)則表示,她反對法官判刑,相反地,少女應該當庭無罪開釋。她說,國家早該立法讓性侵罪犯受到閹割的懲罰,徹底杜絕歪風,並積極安排專家輔導少女與她的手足們早日走出陰影。烏國總統穆塞維尼(Yoweri Museveni)於去年參加全球婦女日演說時曾表示,他認為亂倫或性侵婦女的男人不該閹割而是直接處以吊刑。

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剪報]姦殺葉小妹免死 總長提非常上訴

【綜合報導】性侵累犯林國政假釋四十天就犯下震驚全國的雲林葉小妹姦殺命案,一、二審均判死,最高法院卻以智能低下等理由,日前改判無期徒刑定讞。立委王育敏看不下去聲請非常上訴,檢察總長黃世銘調查後認定,最高法院擅自摒棄專業鑑定、無視卷證顯示林男非智能低下,判決顯有適用法則不當、率斷、邏輯推演令人不解等重大違失,昨正式提起非常上訴,要求更審。  葉小妹父親昨感慨說:「希望這次司法能站在正義的一方,判他(林國政)死刑,不要再讓家屬失望。」

更審刑度不能更重

最高法院回應:「等收到非常上訴書,會依法律程序處理。」但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被告不利的非常上訴案件,更審刑度不能對被告不利,亦即若原確定判決判無期徒刑,非常上訴的結果,就不能改判被告死刑。林國政曾因犯下兩起性侵案,入獄服刑十二年,前年三月獲准假釋不久,就再犯兩次竊盜案,另侵犯三名女性,其中就讀國二的十四歲葉小妹,慘遭林男性侵後勒斃且勒到舌骨骨折。

一、二審都痛斥林國政泯滅人性、手段兇殘,且長庚醫院鑑定報告指林男矯治困難,因而判處死刑;不料,最高法院卻自行推翻醫師專業鑑定結論,認為林男當時精神狀態驚恐,鑑定結果可能失真,改採一審的觀護人鑑定報告,今年六月以他智能低下等理由,改判無期定讞,引發各界譁然。

2013年8月16日 星期五

[評論]誰塑造了千面女郎?——受性侵害的悲慘世界

文/黃維仁教授


兄妹亂倫的案例,雖然沒有確實的統計,學界推測,情況相當嚴重。在色情泛濫的現代社會中,當男孩子進入青春期,荷爾蒙沖動起來時,如果沒有很緊密的督導,讓兄妹兩人經常單獨共處一室,出事的比率相當驚人。特別是從小被寵壞的男孩子,更屬高危險群。

長期而多重的傷害

以欣欣的個案而言,哥哥經常強暴妹妹,而且持續了至少兩年之久。哥哥還嚴嚴地警告妹妹,不許把這事透露出來。最後,母親發現了。當妹妹將心中的苦痛對母親傾訴時,不但未得到母親的支持,反而因重男輕女的觀念,選擇了站在哥哥一邊,不許妹妹張揚。 我們當然了解欣欣的母親想要保護兒子,其實她心中也非常痛苦。但是,母親毫無擔當、束手無策,讓女兒繼續承擔這種慘無人道的侵害,可以想見欣欣的惶恐和委屈。她信任母親,以爲可以從母親那裏得到保護,這下子她發現:她人生中最親愛的兩個人,都背叛了她。 這樣子長期而多重的傷害,對欣欣造成什麽心理影響?

首先,欣欣會開始問自己:“到底我是誰?”“我是不是毫無價值的人?”“人與人的關系到底是怎麽回事?”“人是可以信任的嗎?” 因此,性侵害影響欣欣和自己的關系,她會討厭自己,自覺低賤;會影響她和別人的關系,因爲她沒有辦法再相信任何人;會影響她和外界的關系,因爲這世界對她而言不是個可信任的世界;會影響欣欣的人生哲學,讓她行事偏激怪異。

隱藏真我

在欣欣的個案中,母親放任性虐待繼續發生下去。在這種情況之下,她不敢再抱任何的希望,她的眼淚慢慢地乾了,她的心也慢慢地死了。人心本來是敏銳的,但是傷害太多的時候,就會學習麻木自己,以免再繼續痛下去。 我輔導過一些個案,她們在受欺辱、無法逃離的時候,會想像自己變成床上的那一襲被單,沒有任何感覺;有的人身子正受蹂躏時,會把自己想像成牆上的壁紙,麻木不仁;有的人會想像自己正魂遊向外,發生在她身上的事,與她無關。

2013年8月14日 星期三

[剪報]狎小姨又染指幼女 男自殺亡

【孫英哲╱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獸父,不僅十三年前就染指當時僅十五歲的小姨子,跟妻子離婚後,還對小四女兒伸狼爪,四年性侵五次,直到母親參加學校園遊會,從老師口中得知女兒言行有異,加上小兒子指證「爸爸常跑去姊姊的房間。」獸父惡行才曝光,提告後經檢方起訴,他卻在上月底法院開庭前一天畏罪自殺身亡。  裁定書指出,被告男子年約四十歲,婚後育有一子一女,二○○○年間跟妻子在彰化縣租屋,他覬覦當時年僅十五歲的小姨子姿色,趁妻子外出工作、小姨子在房間熟睡,潛入房間性侵得逞,小姨子不敢聲張,他竟食髓知味,又在二○○三年間對小姨子猥褻。  4年5度逞獸慾 後來被告跟妻子失和離婚,他獲得女兒及兒子監護權,二○○九年九月,他趁讀國小四年級的女兒在房間睡覺時,從房間窗戶的破洞伸手打開門鎖,再躡手躡腳潛入,強行脫去女兒衣褲,女兒雖驚醒反抗,仍被獸父性侵;前年九月間,他見女兒在浴室泡澡,竟拿鑰匙打開浴室,喝令女兒從浴缸內站起來,女兒不從,他就動手打女兒巴掌,強逼性侵得逞;今年初,被告帶女兒到南部玩,再度性侵女兒得逞,四年間共先後性侵女兒五次。

2013年7月25日 星期四

[剪報]肛門有大片撕裂傷 8歲女童遭異物性侵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縣新屋鄉8歲女童遭姦殺棄屍案,警方研判凶手一人、騎機車犯案;外婆昨泣訴,女童的肛門有50元硬幣大的撕裂傷口,似遭異物插入致傷,凶器究竟是木棍或鐵條,她想都不敢想,哭訴「凶手太殘忍,無冤無仇竟污辱到這地步!警察一定要抓到人,一命賠一命!」

依女童的傷勢、目擊者與鄰居說詞,員警昨私下透露,女童被凶手帶到埤塘附近的偏僻處性侵,以變態手法用異物插入,女童不堪痛苦而尖叫;凶手用力捏她鼻、摀她嘴,導致窒息昏死後,丟入埤塘溺斃。警方專案小組昨在棄屍埤塘周圍拉起封鎖線,派20多名鑑識中心與楊梅警分局偵查隊鑑識人員採集微物跡證。

警研判:凶手獨自騎機車犯案

警方研判,女童本來和3歲的外甥,及外婆家的黑狗(皮皮)在門外玩,兩童遭凶手拐騙載走,經防風林間小路,到距外婆家1.5公里外的涼亭之後,凶手再載走女童至更偏僻的地點逞凶;因兩童跟著凶手走,可能被拐騙,也不排除是熟人。

這段路途多是汽車無法通行的小路,警方推測,凶手以機車載兩童前往涼亭,黑狗緊隨在後;女童遇害前,有目擊者聽到呼叫聲,但女童隨即遭摀嘴。

外婆對外孫女的死很自責,不斷說「是我害死她的!」她說,18日下午女童跟外甥在住處廣場玩,3點左右兩童連同黑狗都不見蹤影;前天上午9點40分,女童父親在涼亭附近的埤塘發現屍體。檢警相驗女童的兩邊鼻翼都有指印,似曾遭用力捏鼻,且她雙手上臂都有瘀腫,似是抓痕;最慘的是女童下體、肛門都有性侵跡象。

2013年7月23日 星期二

[剪報]仿A片 少年性侵9歲表妹

【張君豪╱新北報導】網路A片害人不淺!新北市一名十五歲的少年,因經常上網看A片,竟將狼爪伸向常來家裡玩的九歲表妹,三個月內性侵對方七次,甚至模仿A片情節,大玩變態肛交性遊戲,導致小表妹身心受創卻不敢聲張,因疼痛難耐走路怪異,經老師詢問才說出遭遇,女童父親得知外甥獸行怒不可遏,數度拿菜刀登門討公道,兩家也因此反目成仇。

警方調查,表兄妹的媽媽是親姊妹,從小感情就很好,婚後還特別買在同一社區當鄰居,方便兩家人互相照應,被害女童雙親因忙於工作,常將她帶往小表哥家中,未料,表哥照顧表妹的美意竟變調,兩家人事後反目成仇,該名小表哥已遭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法官並裁定收容在少年觀護所。

15歲表哥變態性虐

該起性侵案發生在今年三月到五月間,警方調查十五歲的小表哥因父母忙於工作常不在家,經常上網看色情影片,變態劇情也烙印腦中,三月初他見表妹又到家裡玩,竟按捺不住與小表妹獨處慾念,將對方推到房間指姦得逞,還恐嚇她不得張揚,被害女童不敢聲張,仍常被不知情雙親帶往表哥家。警方指出,被害女童雖驚恐卻不知如何拒絕,導致色表哥變本加厲,學著A片情節從指姦進而性侵,色表哥甚至見表妹下體紅腫發炎仍不放過,還誇張地模仿A片肛交,造成其肛門括約肌撕裂出血,直至五月至少遭蹂躝七次以上。事後被害女童因受傷發炎走路姿勢怪異,學校老師也發現她注意力無法集中等異狀,輔導詢問才驚知該起性侵案,連忙通知家長帶她赴醫院驗傷。

2013年7月18日 星期四

[剪報]狼父要求奉養 法官打回票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59歲張姓男子對妻子長期家暴,妻子訴請離婚獲准,女兒則由前妻撫養長大,他臨老生活無以為繼,向法院聲請由女兒扶養;女兒卻向法官爆料,小時候曾遭父親性侵,台北地院認定張男未盡父親責任,還傷害前妻母女,裁定女兒不用養老父;可提抗告。

住北市文山區的張男提告主張,他患有精神分裂症,早年從事貿易業務,收入穩定,女兒小時候的生活教育費都是他付,直到他罹病、失去工作、夫妻離異、法官將女兒判給前妻為止。

他說,原本每月可領1萬2800元的低收入戶和殘障津貼,但去年因名下多了一間父母留下的房子,被市府取消津貼,現在只能靠借貸度日。

女兒答辯說,從小是媽媽負擔家計,爸爸習慣性地打媽媽,逼得媽媽離家出走;父母打離婚官司期間,爸爸把她交給阿公、阿嬤照顧,阿公、姑姑認為她是「賠錢貨」虐待她,爸爸把她接回家住,卻性侵她,「事過數十年,我到現在還不能揮別夢魘」。

[剪報]香港獸父性侵女童被囚10年 母親熟視無睹另結新歡

中新網7月17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一名失業男子結識單親母親,並遷往女方家中同居,卻趁與女友小五長女同床乘機強姦至少兩次,就兩項強姦罪名16日在高院被判囚10年。法官狠斥他濫用長輩身份奪去幼童貞操,更誣陷事主主動與他性交,“說你是禽獸,簡直侮辱禽獸”。

  49歲被告前天(15日)被陪審團裁定于2011年1月至7月及去年11月6日在屯門屯子圍,強姦前女友的長女X罪成,另一項企圖強姦則罪脫。被告在開審前解僱法援署委派的大律師,自行訟辯,16日繼續沒有律師代表,未有求情。
  
現遷居母新男友寓所

  法官潘敏琦查詢事主近況,控方資深大律師覃民輝稱,X母與被告分手後另結新歡,帶同現年14歲的X及另一弟一妹,遷居至新男友的公屋單位。潘官坦言關注事主有過複雜遭遇,X母在本案懶理女兒被性侵犯,敦促控方要求社署考慮為X申請監護令。

  潘官繼而狠批被告,“X口口聲聲叫你做老竇(老爸),你支配、牽制、影響X,趁佢(她)年幼無知,濫用身份,奪去貞操”。X為保家庭完整,啞忍受辱,曾向母親投訴,她卻視若無睹,最終向男友及阿姨傾訴,揭發事件,“背負壓力,身心煎熬,不足為外人道”。

2013年7月14日 星期日

[剪報]女求勿性侵 父:應該給我 9歲起遭狎91次 狼爸判18年

【許淑惠╱台中報導】中市一名酗酒單親父親,被控從女兒9歲開始長期猥褻、性侵近6年。女兒供稱,她要求父親不要弄破處女膜,父親不但不理會,照樣性侵她,還曾說:「妳應該給我吧。」這名獸父雖坦承性侵,卻稱無法理解性侵女兒有何不妥,台中高分院認定父親對女兒強制猥褻4次、強制性交87次,判刑18年,並須接受強制治療。

無力制止夾雙腿

判決指出,這名獸父(45歲)與妻子育有1男1女,8年前與妻離婚後,與一對子女同住,隔年就對年僅9歲的女兒伸魔爪。女兒告訴法官,國小三年級第一次被猥褻時,她曾反抗過,但無法推開父親,只好夾住大腿,保護處女膜,之後父親改逼她口交。直到國小六年級畢業前,父親帶她到汽車旅館,命她喝酒,她要求父親不要弄破處女膜,但獸父不理會,從此父親開始每月性侵她三次,且都要射精後才讓她離開。女兒說若拒絕,父親會不給她早餐錢和學費,有時候晚上她要出門,父親會叫她先洗澡和他嘿咻,不然就不能出門。

「月經沒走」推托

為讓父親性侵次數少一點,她會騙父親說:「月經還沒有走」,但父親會說:「妳應該給我吧」,甚至會說在月經還沒來前,趕快用一用,不然「要等很久」。全案直到少女就讀國中2年級,向同學吐露心情時,才被揭發。因父親坦承犯行,未做任何辯解,女兒表示願意原諒父親。醫院診斷,父親有酒精成癮及邊緣智能不足問題。

[剪報]師長姑息 校方隱匿 特教生慘遭集體性侵

文/壹週刊

特教生驚傳遭集體性侵,且被校方隱匿多年,受害的學生男女都有,年紀最小的僅有8歲,事發地點從教室、廁所到校車,學生向老師報告後,校方卻試圖隱匿,其中一位被集體性侵的少女,第一次受害時才10歲,經提告後校方未處罰加害的學生,反而要受害的少女轉學。有老師看不過去,鼓勵受害學生勇敢捍衛自己,且在訴訟中擔任手語通譯,卻受到校方的報復,給予極難堪的考績,理由是「特教老師幫學生過度發聲、未揣摩校方上意」。

監察院月初發函全台各特教學校,要求清查校園性平事件與特教生集體輔導課程是否落實,此一發動全台大調查的舉動,引發本刊記者的好奇,經深入了解,發現監察院突然的大動作,原來背後有一則則特教生遭受性侵害或性暴力的辛酸故事。

不敢獨自 上下學

記者透過管道,訪問到專門從事特教的手語老師李小姐,並在七月上旬與受害的特教生之一小柔(化名)結識。
教育部調查發現,小柔之前就讀的特教學校,從二○○四年到二○一二年間,性侵案及性暴力案件高達一百五十件以上。

現年十五歲的小柔,無法與記者用口語傳達訊息,在溝通的過程中,只能靠手語老師以及電腦鍵盤當作橋梁。小柔是官方定義下的特教生,「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的困難。」簡單的說,就是失去聽力,也失去口語能力的孩子。

雖已就讀國中二年級,小柔每天仍由高齡八十歲的外公或外婆陪同上下學,與外界以為十五歲少女正洋溢著青春氣息,並獨立上下學的認知落差甚巨。

原來小柔的父母在她五歲那年就已離婚,後來二人各自嫁娶,照顧小柔的重擔就落到外祖父母身上。由於外公、外婆年事已高,學不會手語,也不會用電腦,唯一能與小柔溝通的管道,就是讓她戴上助聽器,可以勉強聽到非常微弱的聲音,小柔若要向他們傳達訊息,則用鍵盤或紙筆寫下文字,親情的溝通比平常的家庭要艱難許多。

記者問小柔為何每天都由外祖父母陪同上下學?因為通常十五歲的孩子都是自己通勤。手語老師代小柔翻譯說:「因不想再遇到以前學校的人,若遇到,阿公、阿嬤可以保護我。」手語老師試著問小柔,是否願意告訴記者她的故事,她點頭答應。

學生性侵 師縱容

手語老師向記者表示,小柔小學四年級那年,有天學校午休,突然有七位同學用手語跟小柔說,想要跟她做「那件事」,小柔不懂,但從同學的神情知道不對勁且不懷好意,因此明確拒絕。小柔回憶,其中一位同學不顧她的掙扎,強拉她到教室後方,扯掉她的運動褲,然後用制服外套把小柔的下半身遮住,將手指強行伸入她的下體。

慌亂中,小柔感覺有很多人在摸她的身體,其他的同學一開始有人偷看,後來竟都在圍觀,唯獨沒有人伸出援手。小柔紅了眼眶,無助又難過的表示:「他們的力氣很大,我很痛,所以開始大叫,但在旁邊看的人,以及在教室的其他人都知道他們在欺負我,就是沒有人幫我。」

小柔哭泣伴隨著顫抖,繼續訴說她痛苦的遭遇:「圍觀跟欺負我的人,也是聽障,我們都是一樣的人,我以為這樣可以算是自己人,他們應該了解,我真的很痛苦。」她說:「後來終於有同學向老師報告,但老師那一天『好像』有很多事,沒有管那些欺負我的男生。」記者問她,後來是否還有發生同樣或類似的事情?小柔哽咽的回答說:「有,太多次了,多得算不出來。」 

2013年7月5日 星期五

[書評]3096天囚室少女娜塔莎.坎普許

執筆撰寫本書時,我已經嘗試著要把迄今為止,在我生命中最冗長且最黑暗的那一個章節完全闔起,不再看它一眼。讓我深感安慰的是,我發現此章的字裡行間全都是荒謬絕倫和矛盾叢生,我知道以黑白分明的目光洞悉出現在我眼前的這些東西,會有助於我以無比的信心揮別過去和展望未來。因為我所經歷的那些也同時給了自己無比的力量,讓我得以熬過在地牢裡的那段監禁日子,釋放自己,並且依然保持原貌,此外我更知道,我可以在自由中支配自己的人生。
 
到了如今,也就是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之後的四年,這個自由已經開始了,只有到了現在,我才可以用這些篇章把過去完全拋在腦後,並且真正地說:「我自由了。」

文/TinaRay                                       

 (文章來源:http://www.wretch.cc/blog/wretchreader/1554329)
 
這是《3096天囚室少女娜塔莎.坎普許》這個真人真事所寫成的書的最末一段文字,透過這大約兩百八十個文字的總結,我終於放下心裡的一塊大石頭。

我相信娜塔莎真的走出來了,因為唯有真正走出來的人,才能不是像駝鳥將頭埋進沙子裡那樣避而不論,而是可以用一種可以勇敢、清晰、不帶歇斯底里的平靜口吻,娓娓道來這一路走來的心路歷程。

娜塔莎能還算安然地度過八年,精神沒有徹底崩潰,我想和她被抓走時年紀還不大有關,也和綁匪普里克羅皮爾只是個一般有妄想症和偏執狂的精神病患、而非真正的性變態病患有關。

之所以我敢這樣猜測,因為我自己在二十多歲的時候是一位家庭暴力防治的社工,在處理許多受虐兒童案時,經常看見很多被安置的小孩從很小很小就是在打罵的環境中成長,他自己也覺得被父母打罵很痛,但是他會自己去尋找一種調適的方法,或許是更沉默低調、也或者是轉而霸凌比他更弱小的孩童。

小孩根本不覺得父母親的打罵是一種不合理的暴力行為。

當我變成資深社工,需要帶一些剛入門的菜鳥社工時,我曾經碰到一個新進的社工,每次輪到他值班時訪視通報案件,他回來一定是以不開案作處理。起先我們以為他是偷懶不想處理個案,所以才草草了結。所以只好每次都陪他一起去訪視通報的個案,發現他又要以不開案處理掉,於是問他:「為什麼今天這個個案不開案呢?」他說:「這又沒什麼?我爸媽(到現在)打我們還更兇呢!」

啊?這次愣住的變成是我。

所以大家常說小孩子可塑性高,其實這裡所謂的可塑性,有正面意義也有反面意義。

套在娜塔莎的故事裡就變成,綁匪是她身旁唯一可以依賴的成人,這個成人會提供她吃穿,而且在娜塔莎幼小概念裡面,最恐怖的身體暴力虐待,綁匪都沒有對她施行過,甚至在往後的幾年裡,基本上綁匪對娜塔沙的身體也都還是保持著一定程度的尊重。

這種消極的尊重在一般尋常人眼中不算什麼,但是對於才十歲的娜塔莎而言,這幾乎可以用幸運來形容了。久而久之,就算沒有對綁匪產生好感,娜塔莎也會覺得~~『啊,幸好我遇到的壞人不是最壞的那一種。』

也許就是這種『幸好』的心態,讓她沒有精神崩潰,而且還能在最低限度內平安地成長;但是也造成她沒有產生強烈的仇恨意識,無法積極脫離這種類似軟禁的生活。

我比較替娜塔莎覺得難過的是,當她獲救後,警方和社會都一致期待她必須把綁匪形容成一個十惡不赦的禽獸,但是娜塔莎心裡真的沒有那麼強烈的恨意,也不覺得綁匪的惡性有那麼高,因此在回憶過去許多事件時,她都是以一種很平穩的語氣表達。

娜塔莎因為反應不如社會大眾預料,所以開始有人對她冷嘲熱諷,開始用一種異樣的眼光看待她;可憐的娜塔莎於是說:『我不懂,為什麼被害人反而會被歧視呢?』

幸好,我真的替娜塔莎感覺慶幸,對於社會大眾這種莫須有的對待,她還是學會了化解和寬容對待,沒有將仇恨的種子埋在心中。《3096天囚室少女娜塔莎.坎普許》讓我們看到一位勇敢的女孩的生命故事。



  • 作者簡介:

娜塔莎.坎普許

一九八八年二月十七日出生於維也納,並在十歲時被綁架,為近年來遭綁受困最久的受害者之一,直到二○○六年才又獲得自由。在她逃走的那一天,綁架她的匪徒沃夫幹.普利克洛皮以衝撞火車的方式自殺。

本書是她自述被綁架八年多來的苦難生活。現年二十二歲的娜塔莎仍住在維也納,並繼續完成她的學業。
  「看來最後他一定會明白一件事,不僅是我的人生被他緊緊鎖住,他的人生也被我綁得死死的,絲毫動彈不得,而且任何打算打破這些枷鎖的企圖,到最後一定會以我們倆之中的一人死亡做為收場。」

[剪報]美國兒童保護,重懲嚴防兩手抓

文/林琳(中國南方都市報)

 近來國內關於兒童被性侵的事件層出不窮,海南帶小學女生開房校長一審獲刑13年6個月。在美國,同樣有兒童受到侵犯的事件,據美國全國廣播電視公司(N B C )日前報道,北卡羅來納州的約翰斯頓郡,一名中學老師受到包括性侵學生、猥褻兒童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指控,即將面臨50至60年的監獄生活。

 由於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定義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在美國只要跟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不管未成年人是否同意,這種行為都屬犯罪。  美國的兒童保護條例中指出,虐待兒童包括身體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美國對虐待兒童的懲罰尤為嚴重,每個州的具體量刑均有不同,以賓夕法尼亞州為例,如果性侵大於13歲、不滿16歲的兒童,會被判最低不少于10年,最高不超過20年的有期徒刑;而性侵13歲以下的兒童量刑則更為嚴重,會被判處最低不少于20年,最高不超過4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對被性侵的兒童造成嚴重的身體傷害,會被判處無期徒刑。

不僅如此,即使服刑期滿,這個汙點也會一輩子伴隨。出獄後,無論搬到哪裡,都必須到當地警局登記備案。截至2011年6月,美國已有40個州註冊了“虐待兒童”信息數據庫,任何人只要有過虐待兒童的犯罪行為,他的照片、具體的個人信息等都會永遠出現在這個數據庫里,向公公佈。 除了法律上的嚴懲不怠,美國也重視防範。凡是參與涉及兒童的工作,都需要有無犯罪記錄證明。涉及兒童的工作包括中小學、保育中心的老師及工作人員,兒童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甚至連具體某項兒童活動的工作人員、兒童攝影師等也囊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