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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5日 星期日

[書介]性侵害性騷擾之性解放



全文與內文PDF檔:http://sex.ncu.edu.tw/publication/1999/wk56/nos56.htm

(僅提供各種論述參考,不代表本站立場)

過去女性主義只強調「性騷擾性侵害的性別解放」,認為性騷擾其實就是性別歧視,性侵害即是性別壓迫,故而性騷擾性侵害需要性別解放。但是主流女性主義的性別本質論忽略性別的內部差異、固定化女性受害位置、製造階級年齡種族情慾的壓迫效應、勾聯國家暴力進行社會規訓、迫害下層弱勢的性少數與性異議。

故而主流女性主義的性騷擾性侵害論述不但不能達到性別解放的目的,反而更強化了原有的性/別主體建構,使男性的加害慾望增強、使女人更無力抗拒、使國家更能介入身體與人際關係。主流性騷擾性侵害論述之所以能夠如此操作的關鍵就在於:主流論述充滿了性歧視與性壓迫。


因此本書主張,性騷擾性侵害需要性解放,需要積極串連性別、階級、 年齡、種族以及公民政治,顛覆地操作各種性部署,甚至解構「性」本身,將「性騷擾性侵害」與其他各種形式(如年齡、階級、性別、性偏好…)的「騷擾侵害」相提並論,以激進化彼此的反抗策略。

 1999年6月出版 
台灣中壢國立中央大學英文系性/別研究室 
TEL: 03-4262926  FAX: 03-4262927 
本期定價:450元 
發行人:國立中央大學英文系性/別研究室 
總編輯︰何春蕤 
編輯小組︰丁乃非、甯應斌 
編輯顧問︰Jane Gallop, Lynne Segal 
執行編輯︰朱玉立 
出版業務︰李宜靜 
封面設計:黃瑪琍 
E-mail: 
http://sex.ncu.edu.tw

2013年9月14日 星期六

[剪報]烏干達弒父少女 象徵性服刑6小時

中央社╱約翰尼斯堡14日專電

烏干達1名長年遭受父親性侵的18歲少女,在忍無可忍情況下親手殺死父親,受到廣大輿論同情。法官日前宣判象徵性6小時刑期,少女當場入監服刑,並於日落後獲釋回家。

南非新聞網站「新聞24」(news24)昨天晚間報導指出,該名少女於13歲開始遭父親性侵,目前還有孕在身。5年來,她頻頻向母親與當地警局求救,毫無結果,自己也無法記得現年58歲的父親究竟性侵她多少次。

報導引述檢察官穆吉士哈(Peter Mugisha)表示,少女當庭認罪,承認以刀子與斧頭砍死父親,但一切都是出於自衛。他進一步轉述少女表示,比傷害身心更嚴重的是來自父親的侮辱。父親曾發誓,要與她生下更多孩子,就如同毒害兩個姊姊一般。多年來,這3名女兒已一共生下5個孩子。少女弒父消息曝光後,立刻引起全國人民的關注與同情,並極力聲援少女。

報導引述總理、同時也是知名律師的奧唐戈(Crispus Ayena Odongo)表示,法院做出非常正確的判決,成為類似案件重要判例,可保護更多婦女避免遭受性侵。

烏國著名婦女運動家馬滕布(Miria Matembe)則表示,她反對法官判刑,相反地,少女應該當庭無罪開釋。她說,國家早該立法讓性侵罪犯受到閹割的懲罰,徹底杜絕歪風,並積極安排專家輔導少女與她的手足們早日走出陰影。烏國總統穆塞維尼(Yoweri Museveni)於去年參加全球婦女日演說時曾表示,他認為亂倫或性侵婦女的男人不該閹割而是直接處以吊刑。

2013年8月28日 星期三

[剪報]遭繼父強姦反判笞刑 馬爾地夫少女成功翻案

馬爾地夫15歲少女多年來慘遭繼父強姦,更因姦成孕誕下嬰兒。警方去年6月在她寓所外發現嬰兒屍體始揭發事件,但她反被控與男子發生婚前性行為,被判100下笞刑。在國際聲討下,最高法院日前屈服,推翻判決。

少女被判私通罪成後,民間組織Avaaz發起全球抗議,獲200萬人聯署聲援,連當地政府都促請法庭寬大處理。最高法院終於在上周推翻判刑,指女童否認在你情我願下發生性行為。

Avaaz成功替少女推翻判決後,現在要求將少女交由政府託管,好讓她接受教育,而非送她返家,因為這只會令她面對更多虐待。少女的繼父涉性侵犯未成年少女、管有色情物品和謀殺罪,正面臨25年監禁;女孩的母親亦被控隱瞞案件和謀殺罪。

馬爾地夫雖為旅遊勝地,但在伊斯蘭政府統治下民風保守。在2011年,每10宗被判笞刑的個案,九位都是女性;過去三年沒有人因強姦被入罪。

2013年7月2日 星期二

[書評]寫給女人的生命啟動書

 
圖片來源:博客來網路書店
作者:露易絲.賀
出版:方智出版社

美國新時代的女性精神領袖、自我療癒界的第一夫人露易絲.賀,專為女性而寫、帶領女人打破自我限制,實現夢想,啟動自我獨一無二的生命。   

女人,無論你的出身如何,都可以成為自己生命地圖的繪製者。一本讓女人懂得愛自己、擁有自尊、找到自我價值,進而在社會上發揮影響力的書!   

露易絲.賀歷經受虐與性侵的童年、婚變和罹癌種種令人心碎的過往,從一個痛苦、恐懼、貧乏、負面的女人,變成一位充滿自信、能與人分享豐盛生命的女性。一路走來,她看到自己及無數女人如何受到傳統觀念制約,因而在本書中針對女人生命中各種面向提出種種深刻的觀點,例如:   

◎關於親密關係,她說:「你希望愛人怎麼待你,就那麼對待你自己。」「把『我擔心再也沒有人會愛我』,轉換成『我真心地深愛我自己』。」

◎關於親子關係,她說:「我們不必是女超人,也不須是完美的父母。你能為孩子做的最好的一件事,就是學習愛自己。」

◎關於老年,她說:「看看那些優秀的年長女性,她們不斷爆發能量、智慧和知識,她們視生命為邁向覺醒之路,她們並非逐漸老邁,而是不斷成長。」

◎關於金錢,她說:「許多女人說『我想要變有錢』,卻在自己四周築起牆,讓金錢不得其門而入。」「宇宙會愛一個懂得感激的人,你應該說:『我值得擁有它,我已經賺得它了。』」   

露易絲在書中提供了十一個指引方針、女性的肯定句,希望能藉此讓女人活出完整的自我,到達遠超過自己夢想的程度!   

2013年3月13日 星期三

[剪報]王賽芝:勿姑息養奸 家暴受害者應勇敢提告

(霹靂 怡保10日訊)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顧問拿督王賽芝呼籲家暴受害者和知情者不要姑息養奸,要勇敢提告施暴者。她說,婦女面對家暴通常都忍氣吞聲,委屈求全,默默承受,但只會使到情況越來越嚴重。 全球70%女性曾遭遇暴力 也是馬華霹靂州聯委會婦女組主席的她表示,聯合國最新數據顯示,全球有近70%女性,在一生中曾遭遇暴力及性暴力,其中50%遭性侵的女性是年齡未滿16歲者。王賽芝今日在馬華霹靂聯委會婦女組舉辦的三八婦女節聚餐會上致詞說,警方的數據顯示,受害的婦女最常被丈夫、孩子、哥哥及弟弟施暴力。“婦女不要容忍丈夫、親人等加諸在她們身上的暴力,如果對方動得了手,那份愛是有問題的愛。” 她說,國陣政府一直以來不遺餘力修正和改善法令和政策,全面保護我國婦女的權益。她說,政府去年修改了1994年家暴法令,擴大施暴範疇至身心靈受傷害,也涵蓋在內。她表示,政府也提供各種方便,讓受害者作出提告,例如家暴受害者可到全國任何一間警局報案,有關方面在24小時內為受害者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對於那些無處可去者,她們可被安排到福利局屬下的婦女庇護所、若生活有問題者,有關方面將安排通過福利局提供經濟援助。她說,福利局全國擁有9間婦女庇護中心,另有41間是被政府鑑定為“安全地方”的處所受害婦女也可入住,此外還有16所是非政府組織的婦女庇護中心。 受害者可到政府醫院求助

2013年3月10日 星期日

[剪報]護兒中心倡家暴性侵定公罪

澳門日報【本報消息】對獸父性侵三女兒長達九年才被揭發,案件排期審訊近三年昨才宣判,防止虐待兒童會護兒中心主任蔡巧奇表示震驚和痛心。由於現行法例性侵案須由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提訴才能控告,但性侵者卻往往是受害人的至親,受害人亦往往因年齡太小或受到侵犯人的脅迫,不敢抗拒亦不懂求助而一再受到傷害。她促請政府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將家暴和性侵定為公罪,切實保障弱小青少年兒童免受傷害。  蔡巧奇表示,護兒中心去年接到八宗個案,其中虐兒個案七宗,較前年增加了五宗,性侵個案則有一宗。由於性侵受害人年齡偏小,中心曾有個案,兩歲幼女遭父親性侵,因受害人年紀小,對性侵無認識或不懂向成人反映,或說出來不獲成人相信,而令性侵個案更趨隱蔽。 昨日初院宣判的案件,受害人遭父親性侵虐打長達九年之久才被揭發,她們所受到的傷害至深,令人痛惜。但為何長達九年才被揭發,當中問題值得關注和探究。蔡巧奇認為有必要進一步加強防止虐兒和性教育宣教工作,既要從小教導小朋友瞭解性知識,學懂保護自己。更需提高青少年兒童服務人士,包括學校老師、社區大及左鄰右舍察覺性侵隱蔽個案及舉報犯罪者的意識。

2013年3月7日 星期四

[剪報]埃及婦女示威 向“性恐怖主義”說不

(埃及 開羅7日訊)“我們不要性恐怖主義!面對日益嚴重的性暴力,埃及婦女終於忍無可忍,不畏任何威脅地站出來,公開各種難以啟齒痛苦的性侵經歷,希望迫使沉默的政府和社會正視“性恐怖主義"。 活躍分子埃達說:“我們不是受害者,我們是革命家。那些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讓我們變得更加堅強,而且我們將繼續走上街頭。  街道性騷擾司空見慣  性騷擾在埃及街道早已司空見慣,婦女經常受到口頭騷擾,甚至非禮。不過,自2011年“茉莉花革命強人穆巴拉克被推翻後,針對女性的性騷擾問題已變本加厲,女性走在解放廣場及周邊地區經常遭到暴眾的攻擊、侵犯。  攻擊者用刀子剝去婦女的衣服,性侵她們,甚至用手指刺穿她們的私處。 去年11月遭暴徒侵犯的雅斯敏近日在訪談節目上公開談論她的恐怖經歷,她展示一件被撕破的褲子,這條褲子是她被暴徒攻擊時穿的。 雅斯敏說:“他們包圍我,然後開始用刀扒開我的衣服。暴徒把她拖至數百公尺遠的地方,胡亂摸她的身體,直到鄰近地區的居民把她從人群中救出來。 她說:“我沒感到難過或自尊受損。我感到憤怒,我要正義!"

2013年2月24日 星期日

[剪報]求婚獸父 「最好關起來」 性侵女兒15年 竟又上門 檢聲押


【郭美瑜、賴又嘉╱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十八歲少女小美(化名),三歲起遭生父猥褻、性侵長達十五年,獸父還曾向小美求婚,日前警受理母女報警後逮人,檢方卻以五萬元交保,法官雖核發保護令,但獸父前天仍上門騷擾,母女嚇得再度報警;昨檢方已將獸父拘提到案並聲請羈押。北市議員批檢方先前輕縱獸父,婦團與學者則批警方未有效約制獸父行為,讓受害人處於恐懼中。

小美本月初曾由北市議員應曉薇陪同開記者會,指控遭父親趙男性侵達十五年,並泣訴檢方讓其父交保,雖聲請保護令,仍害怕獸父騷擾,沒想到噩夢成真。昨應曉薇出面轉述,該獸父前天違反保護令登門騷擾母女,讓小美驚恐不已,躲在角落發抖。《蘋果》昨無法聯繫上母女。

竟上前妻臉書按讚

應曉薇昨上午提供該母女與獸父前天的一段對話錄音顯示,小美母質問獸父:「你來幹嘛?你這樣會引起我女兒心裡緊張」,獸父回稱:「過來看一看,那我馬上離開。」應並轉述,小美母女質疑「保護令有用嗎?」小美則擔心,父親日前還在母親的臉書上按讚,母女安危由誰保障?
作勢擁抱伸鹹豬手

應曉薇批,檢方若再不聲押獸父,母親如何放心?「檢方輕縱嫌疑人,無視被害人痛苦。」北市警方說,被告疑違反《家暴防治法》,將速移送檢方論處。北市家暴中心主任張美美說,已由社工與小美討論是否需要安置。東海大學社工系副教授彭懷真說,法官開立保護令後,司法事務官應通知警局家防官告知派出所警員巡視、追蹤個案,漏此環節,父親才敢造次。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批,問題出在警方執行保護令程序,警方應有效約制獸父行為才對。台北地檢署昨得知小美父親前天登門騷擾小美,查證後即指揮警員拘提其父到案,昨晚移送北檢複訊,發現趙男見到女兒後竟作勢要擁抱、觸摸女兒,女兒當場尖叫,經母親斥喝才沒得逞,檢察官認定趙男涉性侵重罪並違反家暴令且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罪證少故輕縱交保

北檢指,接獲小美報案時,僅她單方指控,小美父親則否認犯行,考量犯罪證據不足且小美已和母親同住,才諭令其父五萬元交保,並附帶家暴令,命其父須遠離小美學校、住處至少一百公尺,不得騷擾,否則可聲押。
聲請、取得保護令後如何自保

★遇騷擾立即報警或撥打婦幼專線113請求輔導、緊急安置或救援。★最好找親人同住或暫時搬家。★家中電話、個人手機加裝錄音設備。★住家裝設監視器,請鄰居親友協助留意安全防範。★熟記鄰近可求助地點、路線,以及緊急聯絡電話。★若對方持續騷擾又無處去,可向縣市社會處尋求庇護。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2013年1月27日 星期日

[評論]旁觀他人之痛苦 - 強暴戲碼的文化政治

文/陸潔玲

幾個星期,「性暴力」成為了熱話,由公民參與到茶餘飯後,由電視節目到網絡世界,充塞著我們的生活。

就印度多宗性暴力事件,本地的婦女團體連同幾十個本地團體聯署,並一連兩天到印度領事館請願,要求印度政府承擔終止針對婦女性暴力的責任。短短一兩天,由於暴力事件的報導在流傳,婦進網上開event,一下子就召集了六七十人參與 。婦女團體亦就法改會的《強姦及其他未經同意下進行的性罪行》諮詢文件提出:性罪行應以侵犯其他人「性自主權」為基礎,以「性侵犯」取代「強姦」字眼,及要求法律程序中加強保障「倖存者」等。城市的另一端,觀眾卻熱切的期待著TVB 一劇接一劇的女性被強暴戲碼,並就劇組匆匆略過強暴片段和女演員之裸露場面欠奉,紛紛在網絡表達遺憾及不滿。然後,娛樂新聞樂此不疲的延續這些「重口味」路線的討論,沒完沒了。

我想起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在她的《旁觀他人之痛苦》(Regarding the Pain of Others)指出:「遙遠地,通過攝影這媒體,現代生活提供了無數機會讓人去旁觀及利用–他人的痛苦。」(p.24)。到底在這眾多的性暴力的相關討論中,能否引發社會對婦女面對的性暴力處境提供新思考方向?作為旁觀者的「我們」是否純粹「在消費性暴力」?雖然蘇珊‧桑塔格所探討的是那些源源充斥於現代生活的戰爭/災難的新聞影像,但她有力的提問:「我們旁觀他人的痛苦,究竟是為了謹記教訓,還是為了滿足我們的淫邪趣味?」(封底),一語中的地導出閱讀「性罪行」的新聞報導及對事件的描述所要深思的問題。作為「旁觀他人被強暴的觀眾」,我們即使當下同情受害者,隨之埋首於自己繁忙的都市生活中,這樣只淪為一種情感的消費,我們便如同共犯結構般的消費他者的苦痛。那些非常膚淺的「真相報導」,很可能只是滿足了大眾的「窺探」和「消費」的潛在慾望。我們能否參考桑塔格的疑問:我們是否「消費他人的痛苦?」去理解強暴新聞的報導:「即便報導內容充滿控訴,觀者感到震撼,結果卻沒有進一步思考追究「性罪行」的政治責任,那麼仍然是在「消費性罪行」。」
電視劇集對比於新聞的性質有很大的差異,其角色則一直「身份未明」,時而反映現實、時而純屬虛構。根據娛樂新聞報導,電視劇監製就「以強暴戲碼作招來」的指責,紛紛否認「重口味」,有指是「劇情所需」;亦有指其目標是描繪「受害人」的反擊行動,強調其道德責任是「不會放過罪有應得的人」(1)。至於有網民對強暴戲碼的期待,有監製則表示:「網民對電視尺度的強姦戲有幻想,這是低智想法」(2)。我無意批判「誰道德?誰不道德?」,但值得思考的是電視劇集的強暴戲碼所引發的討論,能呈現大眾對於「性侵害」的甚麼想象。

Rape culture (強暴文化)中:「怪罪受害人」的衣著、「怪罪受害人」對週遭環境、對「陌生人」欠醒覺性等,是最常見的現象。因此女性不斷被教導要好好保護自己,彷佛被性侵是你自招的。女性從小到大都得生活在這種恐懼(cycle of fears)之中,日常生活受到諸多制肘。 bell hooks進一步指出:我們活在一個縱容和慶賀強暴的文化中 (we live in a culture that condones and celebrates rape)。觀賞及討論「強暴戲碼」,不一定十惡不卸。亦有一些觀眾認為:「齣劇講強姦都算好正面,阿高海寧被姦被要上庭作供,要面對多次的質疑,作為觀眾係替佢難過,而後佢自己又面對好大的壓力,心情很差…但佢D同事又好好上網鼓勵佢,唱晒歌、彈晒結他咁…個幕係好感人…」,可惜大眾已沒有進一步的討論,或者藉此反思我們自身的重重重信念是怎樣助長強暴文化。例如:我們是否在怪罪受害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斷強化男性的性侵略性?把性看成為攻擊人的武器?還有,我們是否充塞著一些對於性的迷思?簡單如: 女性的不同意其實是同意、性工作以及婚姻關係中不存在性侵犯、視男性被強暴是不可能…等。

近日,在網上流傳了一張圖 : It is not sex...when she's passed out. sex with someone unable to consent = sexual assault (這不是性…當她醉倒!與無法表達同意的人進行性行為是性侵害) ,此刻,我們(無分性別)應從瞭解真相到思考社會行動,擺脫「旁觀者」的位置,正視性暴力的源頭!

作者是理工大學專上學院講師、新婦女協進會副主席

Reference
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著(2005);陳耀成譯,《旁觀他人之痛苦》,一方出版有限公司。
何春蕤 1999 《強暴的建構--防暴論述與女性主義抗爭》,中國時報人間副刊,性/別研究《性侵害、性騷擾》專號,第5-6期合刊,1999年6月,390-395頁

註:
1. 《法網》劇透高海寧被攻擊「律政淫娃」楊怡做手術抗乳癌, 明報 – 2013年1月17日
2. 無綫繼續重口味 馬賽遭王浩信強暴《傳愛事務所》監製:有期待是低智想法明報– 2013年1月17日
3. McEwan, Melissa (2009 ) Rape culture 101, http://www.shakesville.com/2009/10/rape-culture-101.html & Rape Culture, http://www.marshall.edu/wpmu/wcenter/sexual-assault/rape-culture/

2012年12月30日 星期日

[影評]北國性騷擾


【北國性騷擾 North Country】


當一個單親媽媽裘絲‧艾米斯(Charlize Theron飾),為了撫養自己的孩子,而掙得一份在皮爾森鋼鐵廠的工作,但卻因男性礦工對女性員工的不尊重,於是她開始爭取屬於自己的權益。然而,當性騷擾案件成了法庭的攻防戰,裘絲的不堪過往也被對手律師拿來品頭論足一番,使得裘絲在訴訟的過程中備嘗艱辛。不僅是來自公司的敵意,甚至是在女性同儕間也得不到諒解。

套句鋼鐵廠老板唐諾‧皮爾森(James Cada飾)所說的話:「女人總愛小題大作!」但實情是,女性礦工會被男性礦工毆打、女性放於置物櫃的衣服會有男性精液、女性的便當被置入假陰莖、女性休息室中的牆壁常塗有不堪入目的字眼。對當時的主管階層而言,不聞不問,甚至並不認為這對女性有什麼侮辱。儘管公司有工會,女性代表葛洛莉(Frances McDormand飾)雖極力爭取女性礦工該有的權益,但依舊是人單勢薄。雖然她爭取到行動廁所的福利,但是許多男性礦工仍以調侃女性為樂,雪莉(Michelle Monaghan飾)就成了其中的受害者,屎尿上身好不狼狽。

這一切的一切,裘絲再也無法忍受下去,決定以法律解決公司內的性騷擾事件。裘絲在因緣際會下認識葛洛莉與凱爾(Sean Bean飾)的好朋友比爾‧懷特(Woody Harrelson飾),是位從紐約回來的律師,也是該地高中時期出色的曲棍球好手。比爾聽聞之後,一開始並不想插手,因為走法律途徑,也代表對方律師會極盡可能地扒糞,讓裘絲無法全身而退。但裘絲不為所懼,只想讓公司知道,女性員工在公司內也應享有當得的權益。

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

[剪報] 邀小姨子參觀新家 惡姊夫竟性侵

邀小姨子參觀新家 惡姊夫竟性侵
新竹市林姓男子去年8月見小姨子與男友吵架心情不佳,邀她到他新家參觀散心,進屋不久,林竟播A片,隨即將小姨子推倒在地,不顧對方反抗掙扎,性侵得逞。林事後一再飾詞狡賴,未見悔悟,新竹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2月徒刑。
被害人受辱後,向男友哭訴,男友原本想找女友姊夫理論,遭被害人勸阻,被害人擔心影響姊姊婚姻及家族壓力,原本想隱忍,得知姊夫對外說雙方是你情我願,認為這是兩度傷害,無法接受,因此提告。
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15日上午11點左右,林姓男子見小姨子前一晚與男友爭執後心情不佳,邀約她到新買房子參觀散心,雙方各騎一部機車前往。到新家後,女方參觀新家環境,林竟播A片,並邀小姨子玩猜拳脫衣遊戲,女方拒絕,林男開始對小姨子毛手毛腳,女方反抗並表示「我要回家了」,卻被強脫衣物,並壓制在地,性侵得逞。

2012年10月13日 星期六

[剪報] 頻述父忠告 美議員談性侵挨批


頻述父忠告 美議員談性侵挨批

法新社
頻述父忠告 美議員談性侵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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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芝加哥11日電) 美國威斯康辛州議員黎瓦德今天因一再轉述父親的忠告而挨批,他表示父親曾警告他「有些女孩,很容易就變成性侵」,意思就是有些女孩可能在事後才決定雙方的性行為並非兩相情願。
這番引發爭議的言論,導致共和黨副總統候選人萊恩(Paul Ryan)在準備與副總統拜登(Joe Biden)辯論前數小時,撤回對黎瓦德(Roger Rivard)的支持。
這是身為威斯康辛州國會議員的萊恩,第2次因為性侵冒犯言論風波,撤回對同黨黨員的支持,上次是為了密蘇里州國會議員艾金(Todd Akin)8月廣受批評的「正當強暴論」。
60歲的黎瓦德論及當地1名高中學生性侵案時,首度提及父親的忠告。這名高中生在學校練團室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後被控性侵。

2012年10月8日 星期一

[剪報] 父親性侵女兒亂象 勵馨:受害者不放棄求助機會


父親性侵女兒亂象 勵馨:受害者不放棄求助機會

2012-10-08 | 記者蔡惠玲台中報導

勵馨基金會鼓勵被性侵受害者勇於求助。圖為勵馨防家暴宣導活動。(勵馨基金會提供)

社會上有關家內性侵或受刑人父親出獄後性侵女兒的事件不斷發生。這些年少受害者如何保護自己,並重拾未來生命的盼望?
勵馨基金會台中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李婉菁督導表示,許多父親性侵少女是因為他認為兒女是屬於父母的一部分,所以有侵犯的權利。事實上,每一個生命都有價值,也有對身體自主權的捍衛與保護權利。每一個人在任何情況下,不管跟認識或不認識的人互動,在情感上感受到不舒服時,都有權利逃跑或是抗拒。
 
每個生命都有價值值得保護
她提醒,受害者在事情發生後不要放棄求救的希望,可以在信任的範圍向老師、其他親人或鄰居求助,使得社工及司法保護系統有機會介入保護受害者,使他們重建生命的價值、身體自主權及自我安全保護的信任。
李婉菁表示,根據目前對於家內性侵的個案保護流程,一旦被揭露透過司法體系或是社工人員介入,就會幫助個案脫離高危險的原生家庭,保護兒少進入保護系統如進中途之家。許多個案會進入保護系統一直到成年有自主性才會離開。
對於許多家內性侵的加害人父親,他們進入法律的訴訟處罰,一旦出獄後,社工員為了保護已受安置的受害者,通常不會讓他們返家,必須在社工評估之後確定家庭功能健全,才會讓受害者再返回家中。
李婉菁表示,家內性侵問題有時很難被發現,是因為家中的母親對於自我角色認為沒有自主權,例如依靠男性經濟之下必須依附男性,對於自我角色無法認可,當然也就無法保護自己的孩子。或是當事人抱著家醜不可外揚的想法,反而使子女長期受到傷害。

2012年9月3日 星期一

[剪報] 強娶15歲女兒搞亂倫 獸父禁錮性虐遭判8年


強娶15歲女兒搞亂倫 獸父禁錮性虐遭判8年



▲加拿大一名亂倫獸父將妻小禁錮在人煙罕至的叢林。(圖/翻拍自National Post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加拿大出現亂倫性虐悲劇!一名加拿大育空地區(Yukon)45歲獸父強娶15歲女兒為妻,並聲稱自己有「上帝准許」,他強迫女兒與他發生性行為,並拍下許多淫照,甚至講述性侵過程給另外2名小女兒聽,近日被加拿大地方法院依亂倫等多項罪名,判處8年有期徒刑。
根據《National Post》報導,這名男子2007年突然帶著妻子與3名女兒到人煙罕至的叢林住下來,不讓小孩就學,甚至以上帝准許等藉口,逼長女與他結婚、發生性行為,還用木板虐打,並拍許多不雅照片,稱這是「親密的證據」;病態的他,甚至經常轉述自己性侵長女的經過給2名小女兒聽。
2010年妻子突遭亂倫獸父以「淫蕩」為由趕出門,妻子才報警,揭發這起禁錮亂倫事件。加拿大地方法院近日宣判獸父依亂倫等多項罪名,將他判處8年有期徒刑。


原文網址: 強娶15歲女兒搞亂倫 獸父禁錮性虐遭判8年 | ETtoday國際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903/97335.htm#ixzz2AfYQGHKN

2011年9月28日 星期三

[資訊]遭性侵後懷孕求助管道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呼籲,若不幸慘遭性侵,建議先立刻就醫,除可採證將加害人繩之以法,亦可服用事後避孕丸及預防性病,「若因自己害怕沒及早處理,傷害則會擴大。」她指出,假如事後才發現懷孕,三個月內,因違背其意願可合法流產,無法如願得產下,「寶寶對母親而言是傷害結果,很折磨。」
警方昨已請醫院採集女嬰胎盤檢體,亦針對該名被害人指稱,是在下課回家途中,遭流浪漢性侵一事展開調查。

 
◎被性侵後第一時間:
●報案專線:110
●全國婦幼保護專線:113
●公立醫院性侵特約門診求助
◎事後得知懷孕:
向各縣市家暴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請求整合社福資源協助
台北市:(02)23964857
●台中市:(04)25293453
●高雄市:(07)5355920
◎產後無意撫養:
●全國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0800-25-7085(愛我 請您幫我)
●天主教福利會:0800-885-288(幫幫我的寶寶)

[評論] 拿回發聲權利的倖存者


拿回發聲權利的倖存者

2010/11/01
by 彭仁郁、沈寶莉
性侵倖存者究竟如何扭轉受害者的自我形象和形塑此形象的社會眼光?這是2010年女性影展中選映的南韓紀錄片《終止暴力俱樂部》(Variety Survival Talkshow)所拋出的核心問題。
終止暴力俱樂部劇照。Photo by 台灣女性影像學會
終止暴力俱樂部劇照。Photo by 台灣女性影像學會
身為女跆拳道手、亦曾是性侵受害者的導演趙世英,邀請有著類似經驗的其他女性,一同探問在這個父權體制強勢主導的南韓社會中,擁有女體的公民們如何被對待?又如何可能找到發聲的位置?片中描述一小群年輕韓國女性倖存者,透過一個女性支援團體相遇、相知、相繫。她們定期舉辦不對外開放的「閒談」(Small Talk),讓倖存者能在安全的氛圍下,毫無顧忌的暢談關於自身性侵經驗的各種正負面想法和感受 。學運份子、性教育老師、上班族……數名倖存女性一一以真實面貌出現在鏡頭前,訴說自己的性創傷經驗,顛覆了一般人、甚至是倖存者自己對性侵受害者可憐、脆弱的單一想像。藉著分享,她們漸漸了解到身為女性的困境與整個父權社會文化建制的根本關連。可喜的是,這群女性理解到私密聚會、互舔傷口並不能作為倖存者群體的終極目標,她們創辦了「大聲婆——性暴力倖存者發聲(Sexual Violence Survivors Speak Out)」脫口秀,並以真面目參與爭取女性夜行權的晚間遊行(Take Back the Night)。

2011年9月25日 星期日

[剪報] 性侵達5年 獸父:女兒本是情人 出外稱「小女友」母親 哥哥知情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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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達5年 獸父:女兒本是情人 出外稱「小女友」母親 哥哥知情不報
2011-09-25 06:30:00 蘋果日報
 
 
性侵達5年 獸父:女兒本是情人 出外稱「小女友」母親 哥哥知情不報【呂健豪、洪玲玲、陸運陞╱台北報導】如此獸父!台北市一名變態父親,從女兒上國中起,就亂倫性侵她長達5年,在外還稱:「她是我小女友。」直到日前女兒忍無可忍,到警局求助報案才曝光,孰料其父仍無恥地說:「女兒本來就是我情人啊!」警察則怒斥獸父是「人渣!」並將他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亂倫的蘇姓男子(42歲)已婚,住台北市、與妻子育有一子三女,長子目前當兵,被害少女(17歲)是蘇嫌的長女,下面還有兩個年幼妹妹,據了解,蘇嫌從長女國小六年級起猥褻她,待其上國中後,蘇嫌更進一步性侵得逞,變態惡行長達5年,母親與哥哥知情不報。

2011年9月19日 星期一

[剪報] 暴露惹性侵?印尼婦女怒嗆官員

暴露惹性侵?印尼婦女怒嗆官員 【2011/9/18 23:30】

〔中央社〕數十名婦女及小孩今天穿著五顏六色的迷你裙和緊身褲,聚集在印尼首都雅加達(Jakarta)市中心,抗議政府官員日前指稱,性侵要歸咎於婦女穿著太引人遐想。

這場抗議是為了回應雅加達首長波沃(Fauzi Bowo)的言論,他前天表示,為了避免性侵或受害,婦女不該穿暴露的服裝。

他很快道歉,但他的言論被國內媒體及推特廣泛傳播。

抗議群眾呼籲印尼警方和政府採取更多措施保護婦女,並幫助性侵受害人。

在本月初一名27歲婦女搭乘公共小型巴士遭到攻擊後,波沃前天呼籲婦女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時,不要穿迷你裙。

統籌這場抗議活動的諾亞(Chika Noya)告訴法新社,「我們來這裡是為了表達憤怒。雅加達首長不重罰性侵犯,反而怪罪婦女的穿著,這是歧視行徑」。

這群婦女穿著背心和短裙,在首都的主要圓環道路上抗議,其中一些人舉著一張大旗幟和幾張海報,上面寫著:「別告訴我們怎麼穿著,告訴他們不要性侵」及「穿迷你裙是我的權利」。

諾亞表示,「性侵是嚴重違反人道罪行」。她又說,雅加達首長應該要保障婦女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的安全。

穿著暴露上衣和迷你裙的抗議婦女卡圖拉尼(Dhyta Caturani)表示,「女性穿著不是性暴力的原因」。

2011年8月25日 星期四

[剪報] 卡恩無罪釋放 女權人士爭議


卡恩無罪釋放 女權人士爭議

 更新日期:2011/08/24 22:30
(中央社記者羅苑韶巴黎24日專電)前國際貨幣基金總裁史特勞斯卡恩涉性侵事件,在官司落幕後,隨即結束與紐約人的對峙。然而本案繼續挑起女權人士討論性侵案件處理方式。
史特勞斯卡恩(Dominique Strauss-Kahn)5月份被紐約警察反手戴上手銬的畫面躍上報紙後,位高權重的身份陷入性侵醜聞,紐約人給他「墮落」的封號。在法官決定撤銷對他的告訴後,紐約人3個月來與卡恩的對立就此落幕。
檢察官以被害人說詞可信度可議,由於沒有把握可說服陪審團,決定撤銷告訴。卡恩重獲自由,露出滿意的微笑。
本案受害人狄亞洛(Nafissatou Diallo)先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說:「我曾犯過錯,但不表示我沒有遭受性侵」,加上DNA測試證實卡恩在事發現場確實有性關係。這項司法判決引發女性主義人士爭議。
法國「女性主義敢出頭」(Osez le feminisme)發布聲明呼籲,不論司法判決結果,性侵被害人的說詞應受尊重。
聲明指出,本案以被害人「可信度」左右判決結果,但要提醒的是,世上沒有好或壞的被害人。人們不能因為一名女子過去做了什麼或說了什麼,而削弱她遭受暴力的事實。
國際婦女聯盟主席蘇吉耶(Annie Sugier)今天在法國「歐洲第一電台」(Europe 1)表示,本案不深究事件本質,單以「可信度」理由做結,結果十分嚴重。
她說,這代表如果一個人不完美、說謊、有一些缺點,最好不要遭受攻擊。
根據「女性主義敢出頭」資訊,法國每年有7萬5000名婦女遭性侵,許多受害婦女在周遭壓力或其他禁忌等因素下,不敢說出被害經驗,她們當中僅10%提出告訴,只有2%性侵犯被判有罪。1000824

2011年3月24日 星期四

[剪報] 前後四年流言起 村里無人伸援手 輪流性侵反怪「女孩家教不好」

中國時報  2011.03.24前後四年流言起 村里無人伸援手 輪流性侵反怪「女孩家教不好」
陳易志/台南報導

     國三女生小真被社區老人性侵,前後四年,村里早就傳得沸沸揚揚,但沒人仗義直言,直到小真懷孕,事情才曝光;這一社區老人集體性侵稚弱少女的醜聞,無疑的正是揭露了人性的醜陋。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部分嫌犯到案後毫無愧色,甚至反指「都是女孩家長管教不周」,一副「無辜」樣子。

     小真生活環境稍嫌封閉,因雙親失和,無法如一般少女受到父母親周全呵護,懵懵懂懂間觀念產生偏差,竟用身體去交換區區一、兩百塊零用錢,以滿足物慾。其實,這件駭人聽聞的性侵案,已存在四年多,村裡很多老人都知道,卻沒人良心發現報警,導致少女小真持續淪為社區阿公的洩慾工具。

     部分獨居老人手頭不寬裕,平日省吃儉用,靠老人年金生活,什麼錢都捨不得花,唯獨對女色例外。問題在於小真並非「賺吃查某」,而是一個未成年、天真無邪的鄰家小女孩,偏偏閱歷豐富的老人為逞私慾,欺她無知,下毒手毫不手軟,而且還一個報一個。

     更令員警驚訝的是,涉案老人應訊時,不但沒有悔意,還將責任推給家長管教不周,好像自己才是受害人,千錯萬錯都是小真的錯。

     因警方查辦此案,原本平靜的社區頓時變了調,到底有多少人涉案,成了居民茶餘飯後談論的焦點;卻始終沒有人徹底檢討,這四年來,為何始終沒人向少女伸出援手,包括社區裡應該早已風聞的婆婆媽媽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