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馨基金會鼓勵被性侵受害者勇於求助。圖為勵馨防家暴宣導活動。(勵馨基金會提供)
社會上有關家內性侵或受刑人父親出獄後性侵女兒的事件不斷發生。這些年少受害者如何保護自己,並重拾未來生命的盼望?
勵馨基金會台中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李婉菁督導表示,許多父親性侵少女是因為他認為兒女是屬於父母的一部分,所以有侵犯的權利。事實上,每一個生命都有價值,也有對身體自主權的捍衛與保護權利。每一個人在任何情況下,不管跟認識或不認識的人互動,在情感上感受到不舒服時,都有權利逃跑或是抗拒。
每個生命都有價值值得保護
她提醒,受害者在事情發生後不要放棄求救的希望,可以在信任的範圍向老師、其他親人或鄰居求助,使得社工及司法保護系統有機會介入保護受害者,使他們重建生命的價值、身體自主權及自我安全保護的信任。
李婉菁表示,根據目前對於家內性侵的個案保護流程,一旦被揭露透過司法體系或是社工人員介入,就會幫助個案脫離高危險的原生家庭,保護兒少進入保護系統如進中途之家。許多個案會進入保護系統一直到成年有自主性才會離開。
對於許多家內性侵的加害人父親,他們進入法律的訴訟處罰,一旦出獄後,社工員為了保護已受安置的受害者,通常不會讓他們返家,必須在社工評估之後確定家庭功能健全,才會讓受害者再返回家中。
李婉菁表示,家內性侵問題有時很難被發現,是因為家中的母親對於自我角色認為沒有自主權,例如依靠男性經濟之下必須依附男性,對於自我角色無法認可,當然也就無法保護自己的孩子。或是當事人抱著家醜不可外揚的想法,反而使子女長期受到傷害。
孩子對於安全及信任感瓦解
她說,對於兒少受害者,因為家庭原本應該是提供安全及保護的地方,但卻成為受到傷害的地方,使得孩子對於信任及安全感的系統瓦解,許多孩子會認為是自己的錯,造成對於自我價值的混亂。
勵馨早期對於這些遭受到家內性侵的孩子,有一個稱呼名詞為「沒有嘴巴的孩子」,因為他們說出來也沒有人會相信及在乎。因為孩子在面對父親性侵的情況,有時說出來,母親會表現不相信,或是漠視的狀況,讓孩子更加的受傷。
但李婉菁鼓勵他們不要放棄求助的機會,因為有許多受性侵的孩子是透過學校老師發現學生身心狀況出現問題,經過深入關心及了解,以至於社工及保護系統才有機會介入。
李婉菁表示,對於性侵個案,愈早接受幫助及協助,個案恢復自我生命的價值及身體自主權的意識就會愈早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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