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輕判3年多 網友怒嗆免職
民視 (2010-08-25 21:55)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一起性侵6歲女童案,法院改以準強姦罪,輕判惡狼3年2個月,引發15萬名網友怒吼,要求法官免職。高雄地方法院今天解釋說,這是法律見解不同,網友誤會了。但是畢竟和社會觀感差距太大,立委和民眾痛批法官不食人間煙火,乾脆辭職下台。性侵6歲女童的惡狼,才判3年2個月,15萬名網友發出怒吼,透過網路連署討公道,就連女立委也大呼,這種判決太離譜了。檢方求楚7年10個月有期徒刑,卻被法院大打折,引發眾怒,15萬網友連署要法官下臺,不過,高雄地方法院認為這是檢察官和法官的法律見解不同,而引用不同的法條。
同意或不同意性交當然很好判,但6歲女童年幼矇懂自然講不清楚,卻成了刑法法條引用的爭議,加上法官因為檢方對於強暴脅迫恐嚇等違反意願的部分,沒有具體證明,問題是7歲以下的小孩是無行為能力者,法官的想法很難獲得社會認同,作出這樣的判決,地院強調可受公評也可上訴,但一連串的法官貪瀆和離民情的事件,司法威信又離民眾更加遙遠。(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同意或不同意性交當然很好判,但6歲女童年幼矇懂自然講不清楚,卻成了刑法法條引用的爭議,加上法官因為檢方對於強暴脅迫恐嚇等違反意願的部分,沒有具體證明,問題是7歲以下的小孩是無行為能力者,法官的想法很難獲得社會認同,作出這樣的判決,地院強調可受公評也可上訴,但一連串的法官貪瀆和離民情的事件,司法威信又離民眾更加遙遠。(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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