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弱智女兒監18年10鞭‧狼父庭上哭求原諒
星洲日報 08/18/2010 - 08:40
(柔佛‧麻坡)強姦弱智女的狼父週二(8月17日)在法庭求情時,聲淚俱下請求女兒原諒他的罪過,麻坡地庭判他18年監禁及打10鞭,刑期由2010年8月10日他被捕日算起。
現年46歲的被告向法庭求情時不斷的抽泣,他要求法庭不要判他坐牢,讓他能夠回家與妻子及兒女慶祝開齋節。
但承審法官卡瑪魯汀甘順嚴斥被告所犯下的罪行。他說:“即使法庭不嚴厲懲罰你,上蒼也不會寬恕你的罪行。”
家屬未出席聽審
被告南利是一名散工,育有11名年齡介於1至18歲的兒女。他週二在麻坡地庭面對一項亂倫的指控,在這罪行下的懲罰是坐牢可達30年及不少過10下的鞭笞。
控狀指他於2010年8月4日凌晨2時,在利豐港住家的房間強姦15歲的親生女兒,抵觸刑事法令376(3)條文。
被告並沒有聘請律師出庭辯護,他的家人也沒有前來法庭聽審。他共花了10分鐘來向法官求情及要求女兒原諒他,在場者都清楚聽到他求情時的抽泣聲。
副檢察司惹蘭妮在簡述案情時指出,受害人是一名智障學生,當同學追問她懼怕父親的原因時,才透露多次遭親生父親姦污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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