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性侵案遭輕判 婦幼團體呼籲檢討修法
中廣新聞/李人岳
近來幾起幼童遭性侵的案件,由於法官輕判導致社會譁然,婦幼團體今天質疑,法官沒有考量幼童身心發展能力,造成判決都和社會期待有很大落差。婦幼團體主張,法官的判決應符合社會正義與立法旨意,呼籲司法體系儘速檢討、做出適切的處理。立委除了表示要加速推動法官法之外,另一方面也準備提案修法,只要性侵12歲以下的幼童,就要加重刑責。
近來幾起幼童遭性侵案件,由於法官認為被害幼童沒有明顯表達抗拒的意願,不成立加重強制性交罪,而援引刑責較輕的刑法第227條,台灣防暴聯盟理事長周清玉質疑,法官沒有考量幼童身心發展能力,造成判決都和社會期待有很大落差,防暴聯盟理事岳珍指出,小孩子對很多行為都無法清楚判斷,又怎麼會有抗拒的行為。
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務處主任吳君婷認為,可以在法律中訂出一個年紀的界限。國民黨立委楊麗環則說,他已經提案修法,只要性侵12歲以下的幼童,就絕對要加重刑責。周清玉表示,法官的判決應符合社會正義與立法旨意,呼籲司法體系儘速檢討、做出適切的處理。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說,法官的判決引發爭議,未來除了應該加速推動法官法的立法、建立評鑑制度之外,婦幼團體也可以公佈法官黑名單,提供社會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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