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戀童色魔獲輕判 15萬網民聯署罷官
2010-08-26
【明報專訊】台灣高雄縣一名男子被控性侵6歲幼女,但法官早前一審時輕判其入獄3年2個月。對於有關判決,網民紛紛指摘「太離譜」,並聯署要求法官停職接受調查,短短一周已有15萬人參與。
案情指出,今年2月6日,林姓疑犯在甲仙鄉圖書館將一名與家人失散的6歲女童抱走性侵,檢方以強制性交罪要求判監7年10個月,但此案6月中旬一審時,法官認為因女童沒強烈反抗,只認定是「對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判處林姓男子較輕的3年2個月刑期。
判決結果在網上傳開後,網民紛斥責判決離譜,並在facebook發起聯署,要求對有關法官進行「免職調查」。高雄地院庭長李淑惠回應稱,此案並無證據顯示疑犯有強暴脅迫行為,因此無法用加重強制性交罪來求刑,法官只能根據「罪疑唯輕」原則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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