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單親父親從7年前開始,先後性侵當時年僅9歲和8歲的2名女兒,直到今年2月,大女兒想外出約會,遭獸父攔阻並性侵,在男友追問下,惡行才曝光,獸父向女兒和其男友跪求原諒,寫下悔過書,未料3月初又再性侵小女兒,兩女兒憤而報案。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單親父對女兒應負起照護之責,卻為滿足個人私慾,枉顧倫常,且被女兒男友發現後,還恐嚇對方,惡性不輕,因此判19年,行刑前應施以治療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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