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丈性侵姪女姊妹 重判10年
2010年08月30日 中央社(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30日電)去年1對年僅14和13歲姊妹,到姑丈家過暑假,未料,姊姊遭到姑丈襲胸5次,妹妹則被姑丈手指頭性侵3次,台東地方法院將涉嫌性侵的姑丈重判有期徒刑10年,不予減刑。
台東地方法院判決書表示,去年暑假,年幼的姊妹到台東縣關山鎮姑丈家過暑假,姑丈趁著和姊妹同房睡覺時,將手伸入姊姊的衣服內撫摸胸部,總計5次。
另外,又趁著妹妹睡覺時,以手指頭性侵,妹妹感覺「被咬」,疼痛中驚醒,總共得逞3次。姑丈擔心姐妹倆揭發惡行,還試探性的告訴姊妹「如果不喜歡(被摸)就要說,你都沒反抗我也不知道你不喜歡」。後來姊姊將此事告知父親,才揭露姑丈惡行。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5次襲胸部分,各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3次手指性侵部分,各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法官認為,雖然被告男子沒有前科,但是審酌被告是姊妹的姑丈,竟不思疼愛,反逞一己淫慾,因此不予減刑。990830
台東地方法院判決書表示,去年暑假,年幼的姊妹到台東縣關山鎮姑丈家過暑假,姑丈趁著和姊妹同房睡覺時,將手伸入姊姊的衣服內撫摸胸部,總計5次。
另外,又趁著妹妹睡覺時,以手指頭性侵,妹妹感覺「被咬」,疼痛中驚醒,總共得逞3次。姑丈擔心姐妹倆揭發惡行,還試探性的告訴姊妹「如果不喜歡(被摸)就要說,你都沒反抗我也不知道你不喜歡」。後來姊姊將此事告知父親,才揭露姑丈惡行。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5次襲胸部分,各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3次手指性侵部分,各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法官認為,雖然被告男子沒有前科,但是審酌被告是姊妹的姑丈,竟不思疼愛,反逞一己淫慾,因此不予減刑。9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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