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6日 星期一

[剪報] 性侵5歲雙胞胎養女 被訴求重刑

性侵5歲雙胞胎養女 被訴求重刑

中國時報  2010.08.16

陳志賢/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男子,趁著太太不在家之際,多次性侵收養的一對五歲雙胞胎養女,還藉口「按摩」,要求兩幼女輪流幫他手淫。台北地檢署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該名男子,並以他長期性侵年幼養女,傷害兩女的幼小心靈,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九十五年七月間,該名男子收養一對雙胞胎姊妹作養女,男子平日與妻子、雙胞胎養女同住一起。

 九十七年間,男子多次趁妻子外出不在家之際,命令當時就讀幼稚園大班的雙胞胎養女,到房間或客廳內,要姊妹兩人脫去褲子,指示妹妹先在一旁等待,命姊姊先坐在床墊邊緣,自己則跪在地上,藉口「幫爸爸按摩」,強拉姊姊的小手幫自己打手槍,再以自己的生殖器及手指性侵姊姊。

 養父性侵姊姊得逞後,命令姊姊到廁所洗澡,再指示妹妹坐在先前姊姊所坐位置,以同樣手法對妹妹性侵。

 後來,該名男子開車載全家出遊,養母以養父長途開車很累,要求雙胞胎妹妹幫養父按摩一下,結果妹妹不但拒絕,還急得哭出來。養母心知有異,對雙胞胎養女詳加追問,二人才說幫爸爸「按摩小鳥後,兩人的下面會痛痛」,養母才驚覺丈夫的逆倫性侵案,決定大義滅親,報警處理。

 檢方偵結全案,痛批該名養父不知善加對待收養子女,竟泯滅人性,違反常倫,對兩名年幼雙胞胎養女性侵害,且案發當時兩名雙胞胎姊妹年僅五歲,毫無拒絕反抗的能力,已嚴重傷害她們幼小心靈,惡性不輕,請求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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