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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4日 星期日

[剪報]師長姑息 校方隱匿 特教生慘遭集體性侵

文/壹週刊

特教生驚傳遭集體性侵,且被校方隱匿多年,受害的學生男女都有,年紀最小的僅有8歲,事發地點從教室、廁所到校車,學生向老師報告後,校方卻試圖隱匿,其中一位被集體性侵的少女,第一次受害時才10歲,經提告後校方未處罰加害的學生,反而要受害的少女轉學。有老師看不過去,鼓勵受害學生勇敢捍衛自己,且在訴訟中擔任手語通譯,卻受到校方的報復,給予極難堪的考績,理由是「特教老師幫學生過度發聲、未揣摩校方上意」。

監察院月初發函全台各特教學校,要求清查校園性平事件與特教生集體輔導課程是否落實,此一發動全台大調查的舉動,引發本刊記者的好奇,經深入了解,發現監察院突然的大動作,原來背後有一則則特教生遭受性侵害或性暴力的辛酸故事。

不敢獨自 上下學

記者透過管道,訪問到專門從事特教的手語老師李小姐,並在七月上旬與受害的特教生之一小柔(化名)結識。
教育部調查發現,小柔之前就讀的特教學校,從二○○四年到二○一二年間,性侵案及性暴力案件高達一百五十件以上。

現年十五歲的小柔,無法與記者用口語傳達訊息,在溝通的過程中,只能靠手語老師以及電腦鍵盤當作橋梁。小柔是官方定義下的特教生,「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的困難。」簡單的說,就是失去聽力,也失去口語能力的孩子。

雖已就讀國中二年級,小柔每天仍由高齡八十歲的外公或外婆陪同上下學,與外界以為十五歲少女正洋溢著青春氣息,並獨立上下學的認知落差甚巨。

原來小柔的父母在她五歲那年就已離婚,後來二人各自嫁娶,照顧小柔的重擔就落到外祖父母身上。由於外公、外婆年事已高,學不會手語,也不會用電腦,唯一能與小柔溝通的管道,就是讓她戴上助聽器,可以勉強聽到非常微弱的聲音,小柔若要向他們傳達訊息,則用鍵盤或紙筆寫下文字,親情的溝通比平常的家庭要艱難許多。

記者問小柔為何每天都由外祖父母陪同上下學?因為通常十五歲的孩子都是自己通勤。手語老師代小柔翻譯說:「因不想再遇到以前學校的人,若遇到,阿公、阿嬤可以保護我。」手語老師試著問小柔,是否願意告訴記者她的故事,她點頭答應。

學生性侵 師縱容

手語老師向記者表示,小柔小學四年級那年,有天學校午休,突然有七位同學用手語跟小柔說,想要跟她做「那件事」,小柔不懂,但從同學的神情知道不對勁且不懷好意,因此明確拒絕。小柔回憶,其中一位同學不顧她的掙扎,強拉她到教室後方,扯掉她的運動褲,然後用制服外套把小柔的下半身遮住,將手指強行伸入她的下體。

慌亂中,小柔感覺有很多人在摸她的身體,其他的同學一開始有人偷看,後來竟都在圍觀,唯獨沒有人伸出援手。小柔紅了眼眶,無助又難過的表示:「他們的力氣很大,我很痛,所以開始大叫,但在旁邊看的人,以及在教室的其他人都知道他們在欺負我,就是沒有人幫我。」

小柔哭泣伴隨著顫抖,繼續訴說她痛苦的遭遇:「圍觀跟欺負我的人,也是聽障,我們都是一樣的人,我以為這樣可以算是自己人,他們應該了解,我真的很痛苦。」她說:「後來終於有同學向老師報告,但老師那一天『好像』有很多事,沒有管那些欺負我的男生。」記者問她,後來是否還有發生同樣或類似的事情?小柔哽咽的回答說:「有,太多次了,多得算不出來。」 

2013年5月10日 星期五

[剪報]孩子無法說 2011年台南啟聰學校性侵事件

文/賀照縈
轉載自壹週刊

 2011年,台南啟聰學校爆發性侵事件,我們採訪了性侵事件中未成年的受害者、畢業多年的校友、該校的老師和家長後發現,這類案件早在30幾年前就已發生。

這些受害者和加害者其實都還只是孩子,因為聽不見,他們往往也失去口語能力。在孩子的手語世界裡,他們不懂「性侵害」三個字,無法說,也不能說,說了,就怕被逐出彼此關係封閉而緊密的聾朋友圈。 出身底層,父母離異,老師漠視,加害者原來也曾是受害者…,南聰所查出的164件性騷擾、性侵害案件,如果我們願意細究,那些罪行的背後,其實是一則又一則悲哀的故事。 在阿恬(化名)的房間裡,我跟她緊鄰而坐「交談」著。我們不靠口語,而是一人對著一台電腦,各自在螢幕上打字,用以取代說話。她家在高雄鄉下一大片香蕉園的中間,此時,除了我們敲擊鍵盤的聲音,只有鳥鳴和遠方的狗吠聲。

為了收集台南啟聰學校(簡稱「南聰」)性侵案的相關資料,我從臉書結識了一些南聰的學生和校友,也因此認識了十六歲的聽障人阿恬,她國小國中都讀南聰,國二才轉學到高雄。阿恬的爸媽在她六歲時離婚各自嫁娶,留下她由阿公帶大,她一年見不到爸媽一次。 阿公八十歲了,每天開農車載阿恬上下學,就怕她再跟南聰的同學聯絡。阿公不會手語,也不會電腦,阿恬戴上助聽器能微弱地聽見一點聲音,大概知道阿公常叨唸她要好好讀書,她懶得回話。跟我聊天時,她倒是打字很快,彷彿有許多話想說。

2013年3月13日 星期三

[剪報]硬拗夢中不知誰性侵女兒 仍判8年

男子性侵智障未成年女兒,還造成女兒懷孕,一審重判8年徒刑,他上訴說和妻女同睡一床,承認睡夢中與其中一人性交,但不知是女兒;二審法官認為他說法荒誕不經,維持一審判刑。全案還可上訴。 男子被控前年10月,在家要求中度智障、讀高中的女兒脫褲,站在床邊性侵女兒。妻子發現女兒月經沒來,帶到醫院檢查才知女兒懷孕二個多月,報警偵辦。少女經人工流產,並採胚胎組織檢體,驗出和父親DNA相同機率接近100%。 男子對女兒懷了他孩子,表示沒意見,但否認性侵女兒,辯稱與妻子、女兒睡同一床,有天睡夢中曾和其中一人性交,不知道對方是女兒;還稱自己車禍後遺症,左腳不便,與妻性交只能採「女上男下」,「難道女兒被女上男下方式性侵?」並說自己有嚴重痔瘡,若採站姿性交,痔瘡會更痛。 但妻子戳破謊言,妻子說,二人做愛並非「女上男下」,丈夫車禍後雖行動不便,也有嚴重庤瘡,但不影響姿勢。妻子說,三人同睡一張床,她睡中間,丈夫與女兒各睡一旁。 二審法官指出,男子自稱行動不便,竟還能在睡夢中,跨越妻子身體與女兒性交,法官斥之「說詞已到匪夷所思地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8年刑度。

2012年6月30日 星期六

[剪報]性侵孫女 阿公判15年

性侵孫女 阿公判15年

2012-06-30
自由時報

彰化縣溪州鄉1名惡劣老翁,7年前開始性侵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孫女,期間3度造成孫女懷孕,結果竟拉著還唸國中的孫女到醫院墮胎,被害少女母親直到去年才發現,憤而報警,彰化地方法院昨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將老翁判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6月18日 星期一

[剪報]獸父酒後欲性侵女兒 檢起訴


獸父酒後欲性侵女兒 檢起訴


【中央社╱基隆市18日電】2012.06.18 10:40 pm


基隆1名陳姓男子涉嫌酒後毆打女兒,並將女兒強押在地,脫去其衣褲企圖性侵,經妻兒合力制止報警。基隆檢方今天偵結,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陳男。

警方調查,陳男今年5月某日晚上發酒瘋,大聲喝斥22歲女兒和未成年兒子早點睡覺未果,作勢要打女兒,並拿起水晶球砸女兒頭部,雙方拉扯之間,被害人不支倒地。

警方調查,陳男趁勢壓制女兒,強行脫去上衣和長褲,並伸手撫摸女兒胸部,企圖性侵女兒,被害女子奮力掙扎;陳妻和兒子見狀也上前阻止,合力將陳男拉開,報警處理。


基隆檢方今天偵結,依強制性交罪起訴陳男。

警方調查,陳男曾因猥褻智障女子入獄服刑,還有殺人未遂前科,今年2月才出獄,沒想到又企圖性侵女兒。


2012年4月4日 星期三

[影片] 獨立特派員「南韓熔爐啟示錄-光州事件」


2012/4/4 獨立特派員「南韓熔爐啟示錄-光州事件」






[影片]追蹤光州聽障學校性侵案 孩子現況

轉載自http://ptsnewssignlan.pixnet.net/blog/post/37232198

今天”韓國熔爐啟示錄”專題報導,我們實際來到電影”熔爐”真實版地點光州,這個城市在80年代,為了要爭民主、引發政府血腥鎮壓,有"人權"搖籃之稱,不過諷刺的是,唯一的一所聽障學校,卻是爆發侵害聽障生人權、性侵的案件,公視記者找到揭發這起案件的老師,還有抗爭六年多的人權團體,帶您深入了解,光州這所聽障學校,性侵案件的始末,還有受害孩子他們現在的情況如何?繼續我們一起來看看以下的報導。

2012年3月28日 星期三

[影片] 獨立特派員「南韓熔爐啟示錄」

2012/3/28 獨立特派員「南韓熔爐啟示錄」







獨立特派員 - 南韓熔爐啟示錄

首播日期:
2012年3月28日
改編自真人真事的南韓電影〝熔爐〞,讓原本被輕判的聽障學校性侵事件重啟調查,甚至改變韓國的法律。為什麼一部電影有這麼大的影響呢?

內容簡介:
南部有一間特教學校七年來爆發128件性侵案,引起人權和教育團體的關注,目前整起事件還在調查中。而鄰近的南韓也發生了類似事件,一部改編自真人真事的電影〝熔爐〞,讓原本被輕判的聽障學校性侵事件重啟調查,甚至改變韓國的法律。為什麼一部電影有這麼大的影響呢?

2011年9月21日 星期三

[剪報] 人本:某特殊學校性侵叢生卻隱匿不報

新聞速報  2011.09.21
人本:某特殊學校性侵叢生卻隱匿不報
中廣新聞/陳映竹
    人本基金會和立委田秋堇召開記者會,爆料南部某所特殊學校兩年內,爆發一百二十八件性騷擾、性侵害事件,受害人和加害人分別多達三十八人,佔全校學生數三分之一,行為地點遍及學校教室、廁所、校車、老師家。教育部在去年十二月介入調查,調查報告出爐後,會懲處相關人員,但人本痛批,新案件仍持續發生。
    根據人本基金會資料,某特殊學校兩年內爆發了多起校園學生對學生的性侵害和性騷擾事件,許多學生從小住宿、睡大通鋪;洗澡沒隱私,常被偷窺,學校性教育課程也沒有教孩子如何保護自己。有男童從小住校小二就開始遭到性侵。
    有人在校車被學長性侵,告訴導師,導師說:「他很好,你很壞!」宿舍管理員也置之不理。更有女學生在校車集體性侵大聲呼救,隨車員視而不見。
    受害家長出面控訴,孩子直到要接受法律制裁後,他才知道孩子是從被害人變成加害人!「孩子一直都不跟我說,直到人本輔導,怎麼我會把孩子送到這麼可怕的地方去就讀。」

2011年9月15日 星期四

[剪報] 性侵精神分裂女兒 獸父無罪改判九年


性侵精神分裂女兒 獸父無罪改判九年

  • 2011-09-15
  •  
  • 中國時報
  •  
  • 【馬瑞君/台中報導】
     彰化縣一名「獸父」,被控罹患精神分裂症女兒自國三起對她性侵,使用簡便雨衣當保險套,還在餐廳廁所對其性侵;被害少女在反覆就醫過程中,道出被父親性侵經過,一審判七年十月徒刑,二審認為少女患病證詞反覆,改判無罪。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依據醫師鑑定,認為少女遭性侵可能性高,改判九年徒刑。
     案件爆發在彰化一鄉下村落,村民得知後議論紛紛,現年已廿二歲的被害人早已離家、與父親隔離,在醫院一面治療、一面工作;被害人父親從頭到尾矢口否認犯案,開庭時還請法官「還他清白!」強調女兒得精神分裂症已經讓他很痛苦,「怎麼可能像畜生一樣,性侵自己的女兒?」
     被害女因患病曾前後到四家醫院就醫,在其中三家醫院都主動向醫護人員提及「被爸爸性侵」,若情緒狀況較不好時,則會說「不要強暴我、不要看我是弱者欺負我」、「我要幫我爸爸生小孩」;還曾寫下便條紙「曾經爸爸會對我做出不禮貌行為,心裡有點不平衡」。一審時,被害人作證、清楚描述「最痛的」一次;還有一次全家人去溪湖餐廳吃飯,爸爸在餐廳廁所對她性侵,但還為父親求情,「不希望爸爸被關!」被害人父親被依趁機性交罪等判處七年十月徒刑。二審認定被害女因罹患精神分裂症、證詞反覆,加上沒有其他佐證,改判無罪。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請負責被害女診治的精神科醫師作證,醫師認為被害女有羞恥感,覺得說出被性侵很丟臉,大都是醫護人員詢問她才會說,應是她親身經驗。合議庭因而認定被害女父親確有性侵犯行,改判九年。

{剪報] 雨衣當保險套 狼父欺病女 喊「幫爸爸生小孩」 父判9年


雨衣當保險套 狼父欺病女

喊「幫爸爸生小孩」 父判9年

【許淑惠╱台中報導】彰化縣一名十六歲蔡姓少女罹患精神分裂症,住院時多次說:「不要強暴我」、「我要幫我的爸爸生小孩」,檢警發現少女六度遭父性侵,蔡父甚至拿輕便雨衣當保險套性侵女兒,蔡父否認,指女兒罹病,「豈可能如畜牲般再性侵女兒」,但更一審據醫師證詞,認為少女所言為真,逆轉認定蔡父有罪,依強制性交、乘機性交等罪判刑九年。

二○○六年一月,十六歲蔡姓少女因精神分裂症發作住院,她向醫護人員說:「不要強暴我、不要看我是弱者欺負我!」還偶有哭泣或痴笑、不斷拍打床墊說:「我要幫我的爸爸生小孩!」並用紙條寫:「爸爸會對我做出不禮貌的行為。」醫護人員感到可疑通報,診斷出少女處女膜有陳舊性裂傷,檢方調查後將蔡父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 

[剪報] 性侵精神分裂女兒 父無罪改判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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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精神分裂女兒 父無罪改判9年
判決書指男子多次性侵未成年女兒,來不及戴上保險套,還直接使用輕便雨衣(模擬圖)來替代。(記者林良哲攝)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彰化縣蔡姓男子被控多次性侵未成年的長女,第一次來不及戴上保險套,竟用輕便雨衣代替,後來還在餐廳廁所內變態性侵,連長女接受精神分裂症治療期間也沒放過她,造成她身心重創;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定蔡某性侵,判刑9年。
拿雨衣當保險套
案發迄今,蔡某都否認性侵女兒,也缺乏直接證據,但檢審未對蔡某測謊,蔡某一審被判7年10月,二審逆轉判無罪,更一審改判9年,三次判決就在有罪、無罪、有罪之間擺盪;本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94年7月,蔡姓男子因妻子在外地工作,他和2個女兒同住,竟趁15歲的長女睡覺時,強行脫下其內褲,因來不及戴上保險套,便抓輕便雨衣套上生殖器遂行性侵,長女痛得大叫,蔡某卻威脅她不准出聲,後來竟又性侵3次。
全家上餐館也亂來
94年9月,蔡某帶妻小到彰化縣某餐館用餐,竟無視於妻與次女也在,尾隨長女進廁所,再次性侵她,這次更變態,竟對她肛交;95年1月,長女因精神分裂症求醫,蔡某竟然不放過她,在她長期治療期間又利用機會性侵。

2011年8月27日 星期六

[剪報] 奧地利又傳獸父 囚姦兩女41年


奧地利又傳獸父 囚姦兩女41年

 更新日期:2011/08/27 05:30 尹德瀚/綜合報導
中國時報【尹德瀚/綜合報導】
奧地利又傳父親長期囚禁並強暴親生女兒的駭人事件,一名八十五歲老人廿五日遭到警方逮捕,根據他兩個女兒的指控,父親把她們當成性奴隸長達四十一年。這名父親可能面臨性侵犯、虐待和威脅等罪名。
警方發言人說,兩名女兒現年五十三歲和四十五歲,原本和父親住在奧地利北部的上奧地利省一個小村莊,在一九七○年至二○一一年間,她們大部分時間被關在家裡的小廚房,期間父親動輒性侵她們,如果反抗,就威脅要殺死她們,甚至揮舞手槍恫嚇她們。
今年五月初,這名父親又要強暴大女兒時,被大女兒推倒在地上,兩個女兒趁機逃出,父親倒地兩天後才被社工發現送醫,並報請警方處理,警方經過調查後,將住在療養院的父親逮捕,將在偵訊四十八小時後,決定是否將他移送法辦。目前檢方已禁止他返家,為期至少六個月。
警方說,兩個女兒均有智能不足的症狀,是先天如此還是長期遭到虐待的後果,還要經過進一步診斷才能確定,但長期遭到囚禁使她們極端倚賴父親,甚至無法自理生活。她們的母親已於二○○八年過世,據兩個女兒指稱,母親生前也遭受父親毆打虐待。
本案令人聯想起奧地利二○○八年爆發的「獸父」甫瑞澤案,甫瑞澤自一九八四年將女兒囚禁在家中的地牢,廿四年期間一再性侵女兒並生下七名子女,二○○九年他被判處無期徒刑。

2011年8月25日 星期四

[剪報] 廚工性侵智障女兒囚5年


廚工性侵智障女兒囚5年
2011-08-25
【明報專訊】中年廚工趁妻子不適入院,與31歲中度智障女兒性交,女兒投訴感痛楚,廚工即購買潤滑劑再返家與女兒性交,他早前承認兩項亂倫罪,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囚5年。辯方指廚工與妻子多年無性生活,案發日觀看色情電影後衝動犯案。

投訴痛楚 買潤滑劑再性交

被告現年56歲,以往沒有刑事紀錄,與妻子1978年結婚至今,今年2月妻子申請與他離婚。辯方求情指被告事發前與妻女關係良好,出獄後願繼續供養她們,又指女兒X的心理報告顯示她沒受到嚴重創傷,請求法庭輕判。
法官痛斥被告濫用父親的角色,欺負精神年齡只得6至9歲的女兒,更往購買潤滑劑卻不買安全套;縱然只是單一事件,但亂倫是嚴重罪行,事主其後亦向心理醫生表示希望被告「坐監好耐」,終決定將被告判監5年。
案情透露,去年12月30日,被告妻子因病留院,被告當晚逼令X與他共浴,並在廁所和她性交;X投訴感痛楚,被告離家購買KY潤滑劑後再度與X性交。X翌日到智障中心上課,向導師哭訴始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HCCC195/11】

2011年8月19日 星期五

[剪報] 被誘性侵 男童:健康課沒教


被誘性侵 男童:健康課沒教
沈姓男子在公園認識2名男童,以吃喝玩樂為由誘騙並性侵男童,男童在法庭中都說不知自己被性侵,法官再問「有沒有上健康教育的課」,男童答「課堂上沒教這是什麼事」;其中1名男童形容被性侵「很奇怪、很恐怖,就像在鬼屋裡被嚇到一樣」。
沈姓男子(26歲)目前被羈押,台中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徒刑11年,他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昨天駁回上訴,反改判12年8月;法官說,他雖未達戀童癖程度,但受智能障礙影響,再犯危險性高,要求他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另入相當處所監護4年。
沈男曾因精神疾病就醫,診斷出有環境適應障礙、情緒與行為混合障礙等症狀。
去年5、6月,他在住家附近公園認識2名國小男童,多次到男童住處或到汽車旅館性侵2人,同時拍照,再將猥褻照片放在自己的無名小站相簿供人觀賞,網友看到男童被性侵畫面報警。
男童說被性侵時很不舒服,但坦承因「哥哥」說要買手表、衣服給他們,也答應帶他們到遊樂場,雖不適但未再推開沈姓男子。
【2011/08/19 聯合報】@ http://udn.com/

2011年7月30日 星期六

[剪報] 廚工性侵智障女兒候判


廚工性侵智障女兒候判
2011-07-30
【明報專訊】中年廚工趁妻子不適入院,同晚與31歲中度智障女兒共浴,並兩度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性交,女兒翌日向智障中心導師哭訴始揭發事件。廚工昨於高院承認兩項亂倫罪,案件押後判刑。

趁妻入院逼共浴

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布偉倫表示,事主X的智商相信只達4歲。辯方指被告沒有案底,讀至小六,1978年結婚。
案情透露,X被評定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她與55歲的被告及母親同住一公屋單位。去年12月30日,被告妻因感不適,被送往大埔那打素醫院,並需留院10日。被告與X於同日5時許探病,其後返家吃晚飯。被告當晚逼令X與他共浴,並在廁所和她性交。

智商僅4歲 中心導師揭發

X隨後投訴於性交時感痛楚及不舒服,被告遂於9時40分左右離家,前往購買KY潤滑劑。被告約10時05分回家,在其私處搽潤滑劑,並再度性交。X翌日到智障中心上課,向導師哭訴被父親騷擾及脫光衣服,其間情緒低落,職員安排她到別處暫住及報警。
被告於今年1月2日晚返家時被捕,警誡下他承認以手指撫弄X私處、外出購買潤滑劑及搽向其私處。醫生檢查發現X私處有表面撕裂及斑片狀擦傷,X與臨牀心理學家錄影會面時,多次表示害怕懷孕及需墮胎。
法官彭偉昌將案押後至8月24日判刑,索取事主心理報告,以評估案件對其影響及心智年齡。
【案件編號﹕HCCC195/11】

2011年7月28日 星期四

[剪報] 性侵214次竟無罪 更審翻案重判10年


2011-7-28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分享:推文到facebook推文到twitter推文到plurk推文到funP
性侵214次竟無罪 更審翻案重判10年〔記者楊國文、蔡彰盛/綜合報導〕男子涉性侵女童214次,一審判8年半,二審竟判無罪,高院法官更一審翻案,昨重判被告10年徒刑!
二審因證詞不一改判無罪
林姓男子趁同居女友上夜班之便,涉性侵女友的國小5年級女兒,長達2年,一審判林8年半徒刑,高院二審卻認定被害女童前後2次警訊說詞不一等事證,改判林無罪;但高院更一審法官曾淑華重啟審理,查出女童竟能詳述墮胎過程,至於第二次應訊時說林未性侵她,應是受林的「影響」,認定林涉性侵女童214次,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他10年徒刑。還可上訴。
據了解,當年製作筆錄的是新竹市第一警分局王姓女警,為何有二個截然不同版本的警訊筆錄?新竹市警局第一分局昨天表示,王姓女警已退休且移民國外,警方也是昨天在記者詢問時,才知道當初筆錄有前後矛盾情事,將再深入調查。
現年50歲的林某,多年前和女友同居,女友因夜間上班,託林男幫她照顧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女兒。
林被控從93年11月起到95年10月,趁女友上班時,涉對女童性侵及逼她口交,母親察覺有異,女童才吐露遭林性侵,表示「我說不要,但叔叔都用他的雞雞插入我的屁股和身體裡面,我有流血、很痛!」母親獲悉女兒還被林某帶到婦產科墮胎,憤而向新竹市警局第一分局報案。
女童應訊時都供稱,每2、3天就遭林性侵一次,最後一次是唸國一時,林都叫她不能說,後來是因媽媽逼問,才說出一切。
但林否認性侵女童,辯稱女童是他從國小一路帶大,絕不可能性侵她,新竹地檢署偵查後仍將林起訴,一審新竹地院依連續犯將他判刑8年半。
但二審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女童第2次警訊筆錄翻供,指林未性侵她,與第一次警訊指控林性侵,供詞不一;且女童在之前警訊、一審陳述,都有不小出入,基於「罪疑唯輕」,改判林無罪。檢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更審法官發現疑點翻案
高院更一審法官曾淑華重啟審理,詳閱卷證,認為有不少疑點,數度開秘密庭傳訊被害人的老師、社工等人。曾淑華法官查出,林知悉遭女童指控性侵後「隔天就到學校找女童」,後來社工再陪女童到警局做第2次筆錄,她就改口否認林性侵她,故認為第二次筆錄真實性存疑,但二審並未詳查此疑點。
曾淑華法官也認為,女童有輕度智能障礙情形,若非親身體驗,不可能詳述整個「墮胎過程」,加上社工證稱女童表現出很怕林某神情,故認定林涉嫌性侵女童,並以「3天性侵一次」的頻率,算出林性侵女童達214次,予以重判

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剪報] 兄弟性侵小姨 大肚曝光


兄弟性侵小姨 大肚曝光

小中大
中時電子報 

中國時報【梁貽婷/台中報導】台中市大雅區一名吳姓男子,前年初因父親年邁中風,聘請弱智的小姨子當看護,卻趁著家中無人時,對小姨子多次性侵得逞,之後連他的胞弟也加入性侵行列,兄弟檔連續性侵小姨子長達半年時間,直到去年初,小姨子藏不住五個月的身孕,才被家人揭發。
警方調查,吳姓兄弟聯手性侵小姨子一案,去年十一月分別遭台中法院判刑四年六個月和五年,吳姓兄弟檔提起上訴遭駁回,今年四月確定入監服刑,可是兩人卻在入監前「落跑」,本月十一日遭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
員警說,兄弟性侵小姨子案件,發生在前年一月初,當時先由哥哥(卅五歲),先性侵小姨子得逞,弟弟(廿九歲)則從前年二月初,加入性侵行列,兩人分別一周性侵小姨子一至二次,直到前年六月底才結束。

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剪報] 母男友變惡狼 性侵少女判5年

母男友變惡狼 性侵少女判5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1日電)有多項前科的王姓男子還在假釋期間,竟對女友患有中度智障的未成年女兒伸出魔爪,連續性侵2次得逞,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判王男有期徒刑5年。

54年次的王姓男子曾因違反肅清煙毒條例、麻醉藥品、過失傷害及詐欺等案件入獄服刑,民國94年假釋出獄,但仍不知悔改,對女朋友的未成年女兒不軌,去年先後2次開車載少女出門,並在途中加以性侵得逞。

判決書中指出,83年次少女因患有中度智能障礙,平日住在新竹某家智能教養機構,母親則住在男友(王男)在苗栗所經營的公司宿舍,週末常由王男開車往返接送少女。

[剪報] 「爸爸叫我親他下面」性侵智障女判5年

「爸爸叫我親他下面」性侵智障女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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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一名從事營造小包商王姓男子(54歲、有麻醉藥品等前科),見女友的智障小女兒(16歲)可欺,即使該少女平日叫王男為「爸爸」,但去年5至6月間,至少利用3次假日藉口接送少女機會,車震或帶到旅館猥褻、手指性侵等。

該少女無意間向智能發展中心老師吐露說,「爸爸叫我親他下面覺得不舒服。」老師告知其母報警。法官據少女及老師等人供詞,認定王男至少觸犯2次性侵;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