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7日 星期二

[剪報]家貧姑丈收養 性侵毀她童年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小五女童小萍(化名)不自主地出現撫摸同學私處及性愛動作,引起學校老師注意,深入了解後得知,女童長期遭姑丈蹂躪,造成難以抹滅的創傷,女童父親獲悉感到氣憤又自責,一狀提告,法官重判性侵女童的姑丈8年10個月徒期,附帶民事賠償100萬元。

判決指出,小萍和同學玩耍時,常不自覺動手摸撫同學私處,甚至做出性愛動作,同學反映後引起老師注意,特別留意小萍言行,察覺小萍行為怪異,還會說出猥褻字眼,不像同年齡孩子的表現,經與小萍慢慢溝通後,得知小萍長期被收養她的姑丈性侵

社工人員接獲通報,將小萍帶往特約醫院進行心理衡鑑,發現小萍洗澡時會過度清洗私處,因為小萍覺得自己的「很髒」,一定要把它洗乾淨,而且獨處時常不自覺地流淚、傷心,讓社工人員看了十分不忍。

小萍父親得知後感到自責,因為行動不便,與妻子離異後無力照顧小萍,從小萍小學二年級起便送到妹妹家中寄養,想不到小萍長期活在陰影之下,憤怒之餘,決定向妹婿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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