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3日 星期二

[剪報] 少女染菜花 揭惡叔公性侵 10歲起每周硬上 狼重判18年


少女染菜花 揭惡叔公性侵

10歲起每周硬上 狼重判18年

 
【蔡進男╱基隆報導】基隆市一名少女十歲時遭狼叔公性侵蹂躪,平均每周一次、時間長達五年之久,害她感染俗稱「菜花」的性病,也導致少女逃家、中輟走上偏路,直到她三年前因援交被捕,才供出狼叔公獸行,儘管狼叔公矢口否認,但多次測謊未通過,加上染有菜花佐證,基隆地方法院昨以「罔顧人倫,罪行重大」,重判狼叔公十八年徒刑。

檢警調查,慘遭蹂躪的少女小薇(化名,現年十八歲),在她七歲幼齡時,其叔公趁兩人在家獨處,常藉口需要讓心情穩定下來,將小薇帶到房內撫摸胸部,甚至脫下她內褲觸摸私處,小薇向檢警說:「感覺很怪、很不舒服!」但叔公是家中長輩,她不敢告訴家人,每周遭叔公帶進房猥褻一到兩次。 


淪援交曝真相

八年前,當時小薇就讀國小三年級,獸叔公更得寸進尺,霸王硬上弓性侵她,平均每周一次,小薇說:「雖然我一直反抗,但叔公完全不理會,還恐嚇我不可以講出去!」
獸行一直持續到二○○八年八月,當時小薇已十五歲,因感到下體不適就醫,診斷罹患俗稱「菜花」的性病「尖頭濕疣」。她因無法擺脫遭叔公性侵陰影,開始蹺家、泡網咖。
兩個月後,小薇因網路援交遭宜蘭縣警方查獲,案件轉由基隆市警局偵辦,小薇向警方表示因缺錢用才上網援交,幾經掙扎才說出自幼遭叔公當洩慾的禁臠。 

叔公測謊未過

警方介入偵辦,狼叔公矢口否認犯行,但幾經測謊均呈現說謊反應,加上狼叔公也證實患有菜花,小薇的處女膜有陳舊撕裂傷等事實,基隆地檢署將狼叔公依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不思少女是家中成員關係,為滿足性慾,竟罔顧人倫,罪行重大,昨一審重判十八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家長留意警訊

對此,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王育敏指出,遭性侵的未成年受害人,易外顯出對性談論較多、不喜歡被碰觸身體、課業表現差、無法專心等,更幼小者應會抱怨「下面痛」或是走路姿勢怪異狀況,家長應多加留意上述警訊,平時也應教導孩子保護自己的身體,「無論認識或不認識的人,都沒有權利碰觸她身體隱私處!」以免孩子受害還渾然不知。 

色叔公性侵姪孫女事件簿

2000年 「小薇」年僅7歲,遭叔公摸胸、下體猥褻。
2003年~2008年8月 「小薇」念國小三年級時遭叔公性侵,平均每周1次,持續5年。
2008年8月 「小薇」下體不適就醫,發現染上「菜花」性病。
2008年10月 「小薇」因援交遭逮,供出遭叔公長年性侵。
2010年1月 叔公多次測謊均呈說謊反應,且證實染有菜花,基隆地檢署將他依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2011年8月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將叔公重判18年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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