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保密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保密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3年12月18日 星期三

[影評]家園禁地(The War Zone)---------平凡家庭所隱藏的醜陋

轉載自http://www.wretch.cc/blog/trackback.php?blog_id=d5f6h&article_id=9173950

中文片名:家園禁地(台灣未上映)
英文片名:The War Zone

導演:Tim Roth
演員:Ray Winstone
           Lara Belmont
           Freddie Cunliffe




文/Steven小兔

這部英國電影敘述著看似美滿的家庭所隱藏的家族醜聞,近親相姦的變態舉動,在一個家庭內居然能夠把這種震撼的秘密隱藏不說,壓抑的悲傷和痛苦,完全呈現在家庭受害者所表現出來的行為舉止,導演小火慢燉的敘事功力,不僅讓觀眾悄悄地進入這場看似幸福美滿,卻隱藏著醜陋惡行的家庭環境,同時也成功營造出隱藏事實真相的懸疑氛圍,演員極有情緒感染力的演出,把這片的情感流露面詮釋的相當具有說服力,尤其是本片兩個小孩所表現出的壓抑悲傷,更是讓筆者極為心痛。

這部的劇情大綱------ 沉默內向的少男湯姆和姐姐一起隨父母從倫敦遷到鄉野海濱,一家人遠離喧囂相依為命。但後來湯姆漸漸發現姐姐與爸爸亂倫,就連剛出生不久的妹妹也遭到爸爸的性侵犯,湯姆忍無可忍,終於釀成弑父血案。

這部片最特別的地方就是導演和編劇將家庭中不可觸碰的情感禁忌,用相當懸疑的表現手法緩緩呈現,從一開始拍著這一家人幸福美滿的模樣,等到父親的醜惡狼爪在湯姆的眼前活生生的出現時,心中百感交雜的情緒就完全呈現在湯姆憂鬱的表情中,姊姊潔西所承受的痛苦,也是整個被身為一家之主的父親加諸在身上,忍受父親的獸慾,只是為了維持這個家庭的幸福美滿,只是這個幸福美滿的表象,居然要用變態的父親逞獸慾來維持家庭的完整,不過表面上看似完整,家庭成員的情感互動卻逐漸疏離

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剪報]懸宕22年美破姦殺女童案 年長26歲表哥行兇藏屍冰箱

美國紐約警方鍥而不捨追查,終偵破22 年前一宗無名女童遭性侵謀殺案,還遇害女童一個遲來的公道。警方早前再就案件公開宣傳後接獲線報,確認女童身分,至上周六(12 日)拘捕遇害女童一名現年52 歲的表哥,他承認當年酒後強姦當時僅4 歲的女童,並用枕頭將其焗死,隨後在姐姐協助下棄屍。

警員出資安葬取證屢敗屢試

這宗懸宕多年的兇案於1991 年7 月23日由數名建築工人揭發,他們在紐約曼哈頓一條公路附近的樹叢中,發現一個藍白色的旅行用冰箱,裏面裝着一具用繩索及垃圾膠袋包裹的赤裸女童屍體,屍身已嚴重腐爛。警方調查後,證實女童生前曾遭性侵,因窒息致死。由於一直無人認屍,女童又與失蹤人口名單不符,警方無從確認其身分,案件真相成謎。

負責調查的警員於兩年後自費安葬女童, 為其取名「希望寶寶」(BabyHope)。警員每年在女童屍首被發現的周年前後,均返回案發地點周邊的社區張貼印有女童素描肖像的街招,並派發傳單,呼籲民眾提供線索。2006 年,警方為女童開棺,抽取DNA 樣本,至2011 年取得其完整DNA 圖譜,但與資料庫比對後沒有找到任何線索。

家人怕惹事從未報警

今年7 月,警方獲一名女子舉報稱,另一女子透露自己的妹妹多年前失蹤,恐已被殺,情况與「希望寶寶」相似。警方多番查訪,終尋獲女童的姐姐及生母,並透過DNA 鑑證確認女童身分。女童原名卡斯蒂略(Anjelica Castillo),1987 年生於紐約。她的父母均為墨西哥移民,共育有3 名女兒,案發前不久發生劇烈爭執,分手收場。其母因受阻嚇,只帶着其中一個女兒離開,卡斯蒂略和姐姐由其父的親友照顧。警方估計,女童家人害怕被驅逐出境,故從未就女童失蹤報警。

2013年9月16日 星期一

[電影]家庭變奏:謊言二選一

mmlori main
圖/台灣國際女性影展官網
家的小夜曲短片集:謊言二選一
席拉.莎姆Hila SHREM
2012|以色列Israel|劇情片Fiction18 min
毀滅、糾葛、傷痛、親密、疏離、重逢、移情、彌補……
當家庭的模樣變了調,我們需用多少藉口才能視而不見?甚至滿不在乎?
16歲的羅莉和朋友上夜店找樂子,大家玩起了「真實或謊言」的遊戲,在她半開玩笑地說出一件關於父親的可怕內幕之後,原本單純的遊戲逐漸失控……而父親正在開車來接她回家的路上。
(在導讀講座當中,知名影評人膝關節與東吳大學社會系副教授張君玫提及,這個可怕的內幕可能涉及父對女的性侵)

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剪報]女兒遭蹂躪 母掰塗精護「情狼」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為愛盲目!林姓婦人愛上簡姓國中初戀情人,同居後林婦的12歲女兒小雲(化名)遭簡性侵,簡被收押,林婦為了救簡,竟謊稱是她和男友做愛後,將簡的精液塗在女兒外陰部故意害簡,但檢方查出簡某精液出現在小雲陰道深處,拆穿林婦的謊言;林婦說「因為太愛他,不忍他入監」,才不惜要女兒配合演出。

母不惜要女兒配合演出

40歲簡姓男子與同齡林婦國中時為男女朋友,2人畢業後未再碰面,去年6月在新北市一家卡拉OK巧遇,林婦已離婚,育有一男一女,簡某未婚。兩人20多年未見,越聊越起勁,舊情復燃,發生性行為後決定同居。

林婦帶著還在念小五的12歲女兒小雲與兒子住進簡某住處,不料去年8月18日下午,簡趁只有小雲一人在住處看電視時,將她強行帶上床性侵得逞。

林婦自首誣告男友

事後小雲不敢告訴母親,直到當天深夜看到母親酒後與簡某吵架,才向母親說出受害情況,林婦報案,簡某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收押。

2013年8月28日 星期三

[剪報]遭繼父強姦反判笞刑 馬爾地夫少女成功翻案

馬爾地夫15歲少女多年來慘遭繼父強姦,更因姦成孕誕下嬰兒。警方去年6月在她寓所外發現嬰兒屍體始揭發事件,但她反被控與男子發生婚前性行為,被判100下笞刑。在國際聲討下,最高法院日前屈服,推翻判決。

少女被判私通罪成後,民間組織Avaaz發起全球抗議,獲200萬人聯署聲援,連當地政府都促請法庭寬大處理。最高法院終於在上周推翻判刑,指女童否認在你情我願下發生性行為。

Avaaz成功替少女推翻判決後,現在要求將少女交由政府託管,好讓她接受教育,而非送她返家,因為這只會令她面對更多虐待。少女的繼父涉性侵犯未成年少女、管有色情物品和謀殺罪,正面臨25年監禁;女孩的母親亦被控隱瞞案件和謀殺罪。

馬爾地夫雖為旅遊勝地,但在伊斯蘭政府統治下民風保守。在2011年,每10宗被判笞刑的個案,九位都是女性;過去三年沒有人因強姦被入罪。

2013年8月21日 星期三

[剪報]遭父性侵不敢講…網友救了她

【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15歲少女,初入國中時,沉默寡言,不與師長、同學打交道,這學期開始,她放學後常在教室周遭逗留,並主動向班導師說再見,每次導師關心詢問,她都欲言又止,匆忙離開;導師日前被檢警通知,才知少女在這學期,數度被狼父猥褻、性侵,導師才驚覺,沒留意少女的求救訊號,十分自責。

這名少女剛上國中後,就沉默寡言,因腸胃不好,有時會在課堂上失禁,因此常被同學取笑,因此不愛與同學、師長往來。

 少女的蔡姓班導師說,這學期少女突然改變,放學後時常在教室附近逗留,一定要當面跟他說再見,說完再見後,似乎又想講些什麼,向少女詢問,少女常支吾其詞後離開。 「原來說再見,是她的求救訊號!」

蔡姓導師日前,被檢警通知,以證人的身分配合偵訊,才知道少女從這學期開始,數度被親生父親猥褻、性侵,讓他自責,當初怎麼沒有對少女再多點關心。

 據了解,少女出生後就由父親撫養,沒有見過親生母親,與後母、爺爺、奶奶、弟弟、妹妹一起居住,少女幾乎沒有跟父親交談,跟後母感情比較好。  少女3月間,被父親載到家附近墓地,被強迫喝酒,父親並藉酒意撫摸少女胸部,還誇少女「胸部好大」,後來就常在睡夢中被父親脫下衣服,強吻、撫摸胸部、以手指性侵

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評論]當強姦案遇上社交媒體


文/萬秋波
 
隨著社交媒體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性侵案視頻和照片在網絡上傳播,這些信息的擴散助力警方快速鎖定施暴者。同時這些信息的傳播也讓受害者承受了前所未有的痛苦,更多的性侵受害者在重壓之下選擇自殺。社交媒體對性侵受害者的影響就像小說里的“第二十二條軍規”一樣,是一個關於隱私和正義的悖論。
凱爾希的恐怖經歷  
 
 
“我是在校外的一次聚會上被人強姦的,”凱爾希(化名)說,她剛剛結束了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大學一年級生活。她顫抖著斷斷續續地說出那個詞——“強姦”。在告訴美國《新聞周刊》的記者之前,她還從來沒向別人講述過自己受到性侵的經歷。   

被性侵後大約一個星期,有一天,凱爾希的同學們都圍著另一個學生的手機看一段視頻。凱爾希說,“他的手機中當時正在播放著一段在聚會上拍攝的視頻。視頻中,那位拿手機的同學已經喝得醉醺醺的,並在放肆地大笑著,同時他的手正在猥褻一個喝醉了的女生,由於醉酒而無力反抗,女生只有哭泣。”她感到非常害怕,於是出言勸誡同學們刪掉視頻。“但他們卻讓我閉嘴,並用粗魯的語言罵我,還說這不關我的事。”   

雖然這個男生並不是那個強姦了凱爾希的人,視頻中的那個女孩她也不認識。“這跟我被強姦時的情形很像,我當時忍不住想:要是強姦我的那人當時也拍了視頻,並把這些視頻播放給他周圍的人看,我該怎麼辦?”凱爾希掩飾不了自己的恐懼。   

凱爾希曾經向一位校方人員報告了關於這段視頻的事情,那位校方人員讓她把那視頻拷貝一份。由於她先前曾對那幫圍觀的同學表達過不滿,因此,他們全都拒絕把視頻拷貝給凱爾希。凱爾希此後還跟那位校方人員交涉過幾次,但這件事情卻再也沒有進展。或許,事情也有可能是在秘密調查中,只是她不知道而已。但據凱爾希所知,那位性侵女生的男生並沒被校方人員叫去問話。   

在全國範圍內,有不少人匿名狀告教育部和幾個大學,理由是教育部和這些大學侵犯了學生的權利。他們沒有完整地公佈那些有關校園犯罪的調查,因此也沒有嚴格執行《克萊里法案》(這部聯邦層次的法案要求大學精確報告校園犯罪的統計數據)。凱爾希也是其中之一。   

2013年5月19日 星期日

[評論]至親性侵不容包庇

文/藍金枝

被至親性侵犯,千萬不要為了家族的顏面或尊嚴而忍氣吞聲!

早年還在半工讀期間,華裔女同事曾向我傾訴年幼時,曾遭到父親性侵犯,然而當年年紀稍小及被長輩阻止,她沒有報警告發狼父。 事隔多年,她長大到外工作及遠離狼父,然而十來歲的妹妹還留在狼父身邊,也險遭狼父性侵犯。這名狼父被告發企圖性侵女兒后,還大言不慚公開發誓不曾性侵女兒。 女同事十分后悔當年沒有告發狼父,以致他更加大膽及食髓知味,連小女兒也不放過。

 縱容,讓更多人受害 最近在采訪工作上也遇到類似案件,26歲華裔女子在少女時期被姐夫性侵犯,當年因懼怕姐夫而不敢報案,遲至10年后報案卻因沒有證據,而無法將對方繩之于法。 生活壓力及不良文化的荼毒,讓心智不健全的人被色情文化所困惑,進而涉及性罪案,甚至性侵犯致親。 不管是何種性別或年齡大小,本身或身邊的人若是被性侵,都應該揭發對方的惡行,讓性侵者接受法律制裁,繼續縱容性侵者,恐怕再有人受害,甚至是引發更嚴重性罪案。

2013年5月10日 星期五

[剪報]孩子無法說 2011年台南啟聰學校性侵事件

文/賀照縈
轉載自壹週刊

 2011年,台南啟聰學校爆發性侵事件,我們採訪了性侵事件中未成年的受害者、畢業多年的校友、該校的老師和家長後發現,這類案件早在30幾年前就已發生。

這些受害者和加害者其實都還只是孩子,因為聽不見,他們往往也失去口語能力。在孩子的手語世界裡,他們不懂「性侵害」三個字,無法說,也不能說,說了,就怕被逐出彼此關係封閉而緊密的聾朋友圈。 出身底層,父母離異,老師漠視,加害者原來也曾是受害者…,南聰所查出的164件性騷擾、性侵害案件,如果我們願意細究,那些罪行的背後,其實是一則又一則悲哀的故事。 在阿恬(化名)的房間裡,我跟她緊鄰而坐「交談」著。我們不靠口語,而是一人對著一台電腦,各自在螢幕上打字,用以取代說話。她家在高雄鄉下一大片香蕉園的中間,此時,除了我們敲擊鍵盤的聲音,只有鳥鳴和遠方的狗吠聲。

為了收集台南啟聰學校(簡稱「南聰」)性侵案的相關資料,我從臉書結識了一些南聰的學生和校友,也因此認識了十六歲的聽障人阿恬,她國小國中都讀南聰,國二才轉學到高雄。阿恬的爸媽在她六歲時離婚各自嫁娶,留下她由阿公帶大,她一年見不到爸媽一次。 阿公八十歲了,每天開農車載阿恬上下學,就怕她再跟南聰的同學聯絡。阿公不會手語,也不會電腦,阿恬戴上助聽器能微弱地聽見一點聲音,大概知道阿公常叨唸她要好好讀書,她懶得回話。跟我聊天時,她倒是打字很快,彷彿有許多話想說。

2013年5月5日 星期日

[書評]來自卡羅萊納的私生女

 
來自卡羅萊納的私生女 <女抒系列>
作者:Dorothy Allison朵拉思.愛麗森
轉載自女書店
骨頭,一個生長於南卡羅萊納州的私生女孩,原本和母親以及母親龐大的家族相依為命,過著貧窮卻親密的生活,一名男子的介入改變了一切。母親再婚後,她、母親和繼父陷入糾結難解的三角關係。她所深愛的母親是否仍值得信賴?還是會背叛她而與繼父同盟?作者朵拉思.愛麗森(Dorothy Allison),美國當代女作家,曾編婦女雜誌、開女性書店、協助建立婦女庇護所、與女同性戀者共組大家庭等等,積極參與婦運,著作尚有《垃圾》、《憎恨我的女人》、《皮膚》、《穴居者》等。

寫作.現身.求生存
──關於本書作者朵拉思.愛麗森


文/蘇芊玲

「我穿戴的皮膚其薄度僅符合需要,只有在絕對必要的時候,我才以它覆誧琩迭A我嘗試裸身生存於世上,被攻擊也不覺得羞恥,明知眼前恐懼滿佈,我亦不害怕。」

  這是美國作家朵拉思.愛麗森(DorothyAllison)在其一九九四年出版的《皮膚:談性、階級和文學》一書中自言她寫作該書的心態,也是一個曾被逼迫到最陰暗角落的生命在歷經掙扎之後,不僅存活而且勇於面對的自剖心聲。

  出身美國南方小地的貧困家庭,朵拉思的母親在十多歲的少女年紀未婚生下了她,從小記憶中就只有貧困以及跟隨而來的吸毒、鬥毆、犯罪、未婚懷孕等種種問題。母親為了生活再嫁,繼父卻是個性情暴虐的人,平日作威作福不說,更對朵拉思長期的加以凌虐強暴。這樣的家境使得她一直處於社會中最孤零的角落,遭人唾棄遺忘,如果她因此而像家族中無數堂表兄弟姊妹一樣,死於互殘他殺,甚或「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這個世界絕不會察覺,因為,之於整個社會,他/她們不過如同垃圾般不值。

2013年5月2日 星期四

[剪報]母為再婚 逼女兒瞞性侵 「叔叔脫我褲」 13歲女踢爆家中惡狼

【蔡進男╱基隆報導】枉為人母!新北市一名單親媽,去年發現十三歲女兒遭同居男友性侵,她氣得報警逮人,事後疑似為了想與男友結婚,竟心軟不願追究,改口謊稱因兩人吵架,才拿男友精液塗抹在女兒下體誣告報復,還要女兒改口供稱「被網友性侵」。法官審理時認定供詞不足採信,日前判同居男友十年徒刑。律師認為,單親媽恐涉偽證、教唆偽證罪。

稱精液裝袋誣告

檢警調查,離婚的單親母親與簡姓男友(四十多歲)同居,她與前夫育有一對兒女,去年八月她外出找兒子時,男友竟性侵十三歲女兒。當天少女向母親說:「叔叔脫掉我的褲子,把他尿尿的地方,放到我尿尿那個地方。」其母氣得拿剪刀找簡嫌理論,大罵:「你不能因為說要娶我,就連我女兒都敢性侵。」簡嫌嚇得躲回房間,單親母親決定帶著女兒到警局報案。

但簡嫌否認犯案,供稱當天與女友做愛,可能女友不滿他一直喝酒誣陷,不過性侵罪證明顯,訊後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收押。不料,隔天單親母親改口「女兒被網友性侵」,謊稱她事先將男友精液裝袋,因兩人吵架,所以在女兒下體塗抹精液誣告男友。少女得知此事流淚不語,難過說:「擔心媽媽為了叔叔自殺,不敢講實話。」

 母涉教唆偽證罪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發現,少女陰道深處驗到簡嫌DNA,僅陰莖插入射精才有可能,加上簡嫌與其女友供詞矛盾,因此判簡嫌十年有期徒刑。律師廖芳萱表示,這名單親母親的行為可能觸犯偽證、教唆偽證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3年4月29日 星期一

[評論]背叛與盲視背叛

文/何飛鴻

 剛結婚時,一位以感情玩家自居的同事告訴我,如果有任何事被老婆抓到把柄,就算是被抓姦在床,也要抵死不承認,說是被陷害,這樣老婆就會原諒你。我不能相信,也不敢相信,只是也永遠不敢用實踐來檢驗此說法的正確性,就把它當作一個多情男人的一相情願吧!

 不過上週看了一本書《背叛》(Blind to betrayal),一個心理學者累積了許多案例研究,發覺許多被背叛的受害人,真有一種「盲視背叛」的傾向,就是加害者的背叛證據已經十分明顯,但受害者當事人卻會視若無睹,一直到加害事實一再出現,傷害已十分深刻,被害人才會覺醒,這種過程就是被害人的「盲視背叛」。而書中的第一個案例也是一位深愛丈夫的女性,在目睹丈夫長期出差回來,未回家卻逕赴酒吧,與一位女性熱情擁吻,竟然還會相信丈夫與這位女性不認識,繼續「盲視」丈夫的一再出軌背叛。

作者告訴我們信任是家庭愛的基石,也是社會上朋友間友情互動的元素,更是企業、組織、國家成員間凝聚的力量。只是信任的背叛隨時都存在,每個人都可能是背叛的加害人與受害人,背叛隨時都在準備摧毀我們擁有的一切。而「盲視背叛」又是常見的現象,「盲視背叛」不會解決問題,只會給當事人帶來更大的傷害。 為何受害人會「盲視背叛」,因為受害人可能是經濟弱勢的生活依賴者或小孩,他們「選擇」不知道被背叛,有助於存活,或維持現有安定的狀況。另外受害人也可能面對組織、機構、公司、政府、教會的背叛,由於力量不對稱,許多小人物也會「盲視背叛」,更大的悲哀是,就算當事人願意站出來,可是旁觀者、關係人也可能選擇與當權者、加害人站在一起,漠視或者盲視不公不義的背叛行為,使社會繼續黑暗,悲劇繼續發生。

2013年4月12日 星期五

[剪報]從小被繼父凌辱母卻不信她…美少女墮落入歧途

周自蕙 報道chchew@sph.com.sg24小時新聞熱線:1800-8227288/91918727MMS/Whatsapp傳照片:91916194

 美少女自幼被繼父虐打性侵,母親也不信任她,導致她自甘墮落,誤入歧途

吳美賢(23歲,銷售員)沒見過生父,母親未婚先孕時,生父因涉毒坐牢。母親後來嫁人,卻是美賢惡夢的開始,因為繼父簡直是個惡魔。 從她小學五年級開始,繼父會以各種藉口虐打她。後來母親懷孕,美賢得服侍繼父洗澡,他卻趁機讓不懂事的美賢為他手淫,後來更在美賢洗澡時故意開門,趁她熟睡非禮她,讓美賢非常受創。  “我嘗試告訴母親,她卻不相信我。到中二那年,我忍無可忍,離家出走,開始學壞,加入幫派,學人抽煙、吸毒,還被送入少女感化院。”  

最愛的外公去世她覺醒痛改

2008年,最疼愛美賢的外公去世,才讓她突然覺醒。  “我小學時遇車禍,醒來時在我身邊守候的就是外公。他的離世對我的打擊很大,沒能讓他看到我改過自新,也是永遠的遺憾。” 美賢的母親後來離婚,但懇求美賢看在兩個弟弟的份上,不要報警,否則年幼弟弟將無人撫養長大。 “雖然無奈,但我也只能接受。我們很希望兩名弟弟能好好生活。老實說,繼父後來態度仍然惡劣,不讓母親見弟弟,但我們希望弟弟長大後懂事了,能瞭解真相。” 現在,美賢與母親相依為命,兩人都有穩定工作,繼續過生活。

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

[評論]強暴迷思 把女兒當財產

專家分析

劉姓獸父性侵女兒還大言不慚說:「女兒就是要給父親用。」中央警察大學副教授葉毓蘭說,亂倫案件屢見不鮮的原因,在於加害人有「兒女是我的財產」錯誤觀念,認為可隨意支配兒女甚至發洩性慾,若母親沒有性別平等觀念加上經濟要靠丈夫,為了維持婚姻家庭完整,容易無視兒女遭丈夫性侵

 父權思維影響

耕莘醫院精神科主任楊聰財分析,此案是典型的「強暴迷思」,劉男可能受傳統父權思維影響,有大男人主義,加上「兒女是我創造出來的,有使用權和支配權」偏差觀念,將性侵女兒合理化,並以「幫女兒上健康教育課」、「女兒遲早會被別人用,乾脆我先用」等理由為自己脫罪。  楊聰財說,亂倫性侵加害人通常社經地位較低、有暴力傾向,若被害人的母親也是家暴受害者,且家中經濟大權倚賴丈夫,母親會有「受虐婦女症候群」,對丈夫暴行噤若寒蟬,甚至擔心家庭分裂,要求被性侵的兒女忍受。葉毓蘭說,要避免類似悲劇發生,須落實性別平等教育,讓孩子知道「身體是我的,即使是親人也不能糟蹋」。記者郭芷余

[剪報]獸父:女兒是給父親用的 性侵106次 罔顧人倫 判759年

【蔣永佑╱台北報導】竟有這種父母!北市劉姓獸父從女兒讀小四開始性侵到高一,還無恥地對女兒說:「女兒生出來本來就是要給父親用的。」離譜的是,劉妻得知後竟說:「又沒什麼,就當作爸爸在幫女兒洗澡。」士林地院認定劉男七年間性侵女兒一百零六次,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他七百五十九年徒刑,應執行二十五年。

 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斥劉男「罔顧人倫,殘害幼小少女身心,造成難以磨滅傷害」。北市關懷青少年協會理事長盧奕璁批評:「這種父親心理變態,才會連最基本的道德倫理都不顧。」

母恐嚇別亂說話

檢方說,劉妻雖知情不報並利用親情勸說女兒撤告,但沒有教唆、幫助等共犯行為,無法追究刑責。至於脫離父親魔掌的女兒已二十歲,與男友同住,不再跟父母往來。判決指出,捕魚為業的劉男(五十一歲、在押)十年前當女兒讀小四時開始性侵她,起初每周一次,因女兒激烈抵抗,減為每月一次,直到她高一為止。劉男都趁家中無人時,鎖門將女兒帶進房間或浴室性侵,還恐嚇:「如果說出去,妳就什麼都沒有了!」兩年前女兒讀高三時,因不想回家面對父親,逃家又曠課,師長追問出父親亂倫獸行並報警,劉男還透過妻子向女兒施壓:「不要亂說話!」逼她改口但遭拒。 

「我已經髒掉了」

女兒向檢警指控,父親性侵時從來不戴保險套,體外射精在她下體附近,有一次她大罵:「你為什麼不去找媽媽?你是我父親,怎麼會對我做這種事?」父親理直氣壯答:「媽媽身體那麼爛,女兒生出來本來就是給父親用的。」她小六時曾向母親揭發父親的獸行,媽媽卻以「爸爸是家中經濟來源」要她隱忍。女兒哭訴,交男友後往往很快就發生性關係,因「爸爸性侵我,我的身體已經髒掉了。」女兒兩任男友都證稱,每當聊到與家人關係,女友就失控,後來才得知她長年被父性侵。楊姓前任男友曾對她說:「妳爸是禽獸!」

2013年4月4日 星期四

[剪報]禽獸 淫父鐵鍊鎖女 亂倫435次生2子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一名獸父自女兒15歲起,亂倫性侵女兒長達10年,至少435次,害女兒產下一子一女,期間女兒不堪身心受創,一度逃家,竟遭鐵鍊囚禁並剪髮,連出嫁後仍難逃狼爪。高雄一名檢察官昨痛批:「這是史上最惡劣的淫父!」高雄地院昨在判決書也大罵這名獸父原應為女兒「至親至愛至信之人,竟成生命中最可怖的夢魘。」依一罪一罰重判1458年,合併執行最高20年徒刑,刑前須接受最長3年強制治療。

據內政部統計,國內直系血親亂倫性侵案從2008年728件驟升到去年1052件,而據警察大學一項研究顯示,國內亂倫性侵案的黑數是統計資料的9至21倍,這個數字比西方社會多很多。警大的研究指出,主因是台灣受東方文化思想影響,認為亂倫性侵非常嚴重、不可告人,且加害人常以傳統父權暴力宰制兒女,讓被害人不認為自己是被侵犯,加害父親因此長期施暴性侵

嬰兒送到荷蘭出養
被害少婦(26歲)淚控,父親從她國二開始性侵她,10年來「至少上千次,根本無法計算。」她回憶第一次是父親騎機車載她到高屏大橋旁農田,父親喝完保力達,摸黑在田裡草地逞獸慾,她只要反抗就被踹、打,之後父親只要一時「性」起或喝完酒,就對她霸王硬上弓,且不戴保險套。被害人說,父親性侵她後會拿事後避孕藥給她吃,但她被強暴後不到一年,就懷孕產下一名男嬰,當時家人都以為她在外面亂搞才懷孕,但她不敢說,後來聽父親說小孩被送到荷蘭給外國人養。

女兒出嫁仍不罷手
被害人說,後來父親每隔幾天就性侵她,她國中畢業後開始反抗並一度逃家,但是被父親抓回來,不是毒打,就是將她的頭髮亂剪,防止她再逃跑;父親還曾用鐵鍊把她鎖在房間長達15天,因母親常不在,都是祖母拿飯給她吃,她告訴祖母遭父性侵,不料祖母卻叫她隱忍,以免家醜外揚。被害人痛陳,父親雖曾答應到她滿18歲就會放手,但直到她19歲嫁人後,父親還持續踢、打,脅迫她發生性行為,甚至跑到她夫家附近租屋,每隔4、5天或一周,就打電話叫她到租屋處或旅社供其逞慾,若不從就威脅要鬧到夫家,她只好乖乖任父親擺布。不料婚後不到一年,她就懷孕產下一女,因屢遭父親性侵,她始終無法確定誰才是女嬰的生父,她內心承受巨大壓力,導致婚姻只維持短暫3年,2009年離婚,因無力獨自撫養女兒,於是帶著女兒回老家生活,父親仍持續對她伸狼爪。

2013年4月3日 星期三

[剪報]幼苗需要以愛灌溉

怡保日前發生一宗家庭悲劇,一名來自單親家庭的17歲少女,被發現遭親生哥哥性侵長達8年,並數度被哥哥企圖強姦,還被哥哥拍下裸照賣給色情網站。少女多次向家人和親戚投訴,但始終沒人理會,且家人還制止她將家醜外揚。   少女來自單親家庭,其母親不但沒有保護女兒,還讓兒子對女兒做出禽獸不如的行為。更糟糕的是,母親知道兒子犯罪后,沒有糾正問題,還加以掩蓋。她真的不配為人母親,除了害慘女兒,也害了兒子,其兒子如此為所欲為下去,只會更惡劣,人生已沒前途。  掩飾等于傷害   為人父母者,應以上述事件為借鏡,尤其是單親家庭,孩子更加需要關心與照顧,以便他們的身心可以健康發展。沒有父親或母親的孩子,除了缺乏正常孩子所享有的父母愛,在外也會遇到異樣眼光,需要很大的心理力量來承受。   要孩子心理及身理健康的成長,長輩、父母、學校、老師都該扮演重要角色。長輩應該立下良好榜樣,並以身作則,嚴格教導孩子,多關心孩子,若發現有任何問題,應設法糾正,不應該將問題掩飾,否則只有使問題惡化,對孩子帶來更大傷害。

2013年4月1日 星期一

[剪報]嬰屍案揭少女遭繼父強姦

被判笞刑的十五歲馬爾代夫少女來自費德胡島(Feydhoo),她二月二十六日在兒童法庭提堂,被裁定婚前性行為罪名成立,判罰打一百藤及軟禁八個月。此案是在一宗嬰屍案調查期間被揭發,她家的戶外沐浴間被發現埋藏了一具死亡嬰兒屍體。

認與另一人性交被控   

警方調查後發現該少女被其繼父強姦懷孕,但她同時向警方承認曾與另一人進行雙方同意的婚前性行為,警方於是展開調查。   

該少女的繼父其後被控性虐待兒童、擁有色情物品及謀殺因姦誕下的嬰兒,她的母親則被控隱瞞案情及沒有舉報兒童性虐待罪行。   

該島消息人士透露,當地居民關注該少女據稱自二○○九年起被虐待,並指她不單被繼父性侵犯,還被該島另一些男子虐待。   

該島的議會稱,少女不願向當局舉報虐待,意味她首次被發現懷孕後仍與母親及繼父同住。綜合報道

2013年2月27日 星期三

[評論]155骸骨揭愛爾蘭國恥 萬名被虐婦女沉寃得雪

相關電影~http://incestrapestudy.blogspot.tw/2013/02/blog-post_2.html

被性侵犯何罪?未婚產子何罪?殘疾何罪?孤兒何罪?70多年來愛爾蘭超過1萬名婦女,因為這些「社會不容」的原故,被囚禁在瑪德蓮洗衣房 (Magdalene Laundries)「贖罪」,過着奴隸一樣的生活,直至老死無人問津。作為推手的政府意圖撇清關係,這宗女性集體長期受虐事件,幾乎隨歷史湮沒。幸有心人努力不懈爭取10多年,向政府施壓披露真相,在輿論壓力下總理肯尼(Enda Kenny)近日終肯公開道歉,正義得以彰顯。

自1922...-1996年間,這批所謂「失足婦女」,被送往天主教會營運的約十家洗衣房(圖),充當免費勞工。她們被囚禁、遭打罵,過著有如奴隸的生活。她們和產下的女兒就被關在洗衣房以洗去「罪孽」。

9至89歲同為奴隸 終身受創

被囚禁的婦女最年幼只得9歲,最年長89歲;期間有988人死在洗衣房,當中最年輕的只有15歲。即使有機會離開洗衣房的悻存者,餘生都被污名標籤,被洗衣房內難以磨滅經歷,心理嚴重創傷。


2013年2月23日 星期六

[剪報]少女夢話揭淫行 求婚獸父收押

【賴又嘉╱台北報導】
性侵女兒小美十五年還向她下跪求婚的趙姓獸父,日前被依五萬元交保後,三天前又因違反家暴令騷擾小美,遭台北地檢署拘提到案。獸父否認騷擾,還辯稱向女兒求婚,是因女兒叛逆,才以求婚誘導、了解其行為,但檢方不採信,認定他涉犯重罪,且有反覆實施之虞,昨晨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方查出,小美母親在小美三歲時,曾撞見丈夫對女兒伸狼爪,但當時趙男下跪痛哭求妻原諒,小美母親才沒報案,後來沒再看過趙男犯案,且兩人離異,原以為女兒只受害一次,直到去年底,半夜聽到女兒睡夢中喃喃自語:「爸爸……不要……」驚覺有異,追問才知女兒十幾年來不曾脫離魔爪。趙男先前獲交保後,透過臉書得知小美外公過世,前天到靈堂拈香,在會客室看見剛回家的小美,竟張開雙臂作勢擁抱,嚇得小美尖叫,所幸小美母親大聲喝斥及時阻止。但趙男到案辯稱:「我只是想來上香。」否認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