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評論]當強姦案遇上社交媒體


文/萬秋波
 
隨著社交媒體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性侵案視頻和照片在網絡上傳播,這些信息的擴散助力警方快速鎖定施暴者。同時這些信息的傳播也讓受害者承受了前所未有的痛苦,更多的性侵受害者在重壓之下選擇自殺。社交媒體對性侵受害者的影響就像小說里的“第二十二條軍規”一樣,是一個關於隱私和正義的悖論。
凱爾希的恐怖經歷  
 
 
“我是在校外的一次聚會上被人強姦的,”凱爾希(化名)說,她剛剛結束了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大學一年級生活。她顫抖著斷斷續續地說出那個詞——“強姦”。在告訴美國《新聞周刊》的記者之前,她還從來沒向別人講述過自己受到性侵的經歷。   

被性侵後大約一個星期,有一天,凱爾希的同學們都圍著另一個學生的手機看一段視頻。凱爾希說,“他的手機中當時正在播放著一段在聚會上拍攝的視頻。視頻中,那位拿手機的同學已經喝得醉醺醺的,並在放肆地大笑著,同時他的手正在猥褻一個喝醉了的女生,由於醉酒而無力反抗,女生只有哭泣。”她感到非常害怕,於是出言勸誡同學們刪掉視頻。“但他們卻讓我閉嘴,並用粗魯的語言罵我,還說這不關我的事。”   

雖然這個男生並不是那個強姦了凱爾希的人,視頻中的那個女孩她也不認識。“這跟我被強姦時的情形很像,我當時忍不住想:要是強姦我的那人當時也拍了視頻,並把這些視頻播放給他周圍的人看,我該怎麼辦?”凱爾希掩飾不了自己的恐懼。   

凱爾希曾經向一位校方人員報告了關於這段視頻的事情,那位校方人員讓她把那視頻拷貝一份。由於她先前曾對那幫圍觀的同學表達過不滿,因此,他們全都拒絕把視頻拷貝給凱爾希。凱爾希此後還跟那位校方人員交涉過幾次,但這件事情卻再也沒有進展。或許,事情也有可能是在秘密調查中,只是她不知道而已。但據凱爾希所知,那位性侵女生的男生並沒被校方人員叫去問話。   

在全國範圍內,有不少人匿名狀告教育部和幾個大學,理由是教育部和這些大學侵犯了學生的權利。他們沒有完整地公佈那些有關校園犯罪的調查,因此也沒有嚴格執行《克萊里法案》(這部聯邦層次的法案要求大學精確報告校園犯罪的統計數據)。凱爾希也是其中之一。   

同時,凱爾希還加入了有關強姦議題的激進活動。作為一個受害者,她也極力保證自己的這段經歷不讓其他人知道。現在,她正在家里享受暑假,但他的父母直到現在仍不知她被強姦的事。她感到自己還很幸運,畢竟她沒有得到像在同學視頻中看到的那個女孩那樣的結局:不僅是性侵的受害者,自己的隱私還被人公然侵犯。   

雖然她努力讓自己被性侵的事不讓別人知道,但她卻希望更多的人看到她同學手機中的那段視頻。因為,如果這樣的話,即使校方沒能調查出那件事,隨著視頻的傳播,這件事情終將會引起人們的注意。“如果視頻被公開,學校為了保護自己的聲譽,定然會實實在在地做一些事情,以調查清楚這件事,”凱爾希說。   

然而,另一方面來說,這段視頻也造成了一個兩難困境。這段視頻可以讓那個在視頻中飽受侵害的人採取強有力的行動;但這段視頻也是一個可怕的武器,它足以毀掉視頻中那位受傷害女孩的一生。   

被逼死的受害者   

社交媒體已經成為年輕人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一些有關性侵的信息,特別是視頻和照片,在社交媒體中大量傳播。近年來,有6起性侵案吸引了人們的注意。   

2010年,一個16歲的女孩在溫哥華的一場舞會上被人下藥,然後被6個人殘忍地輪姦了,一些旁觀者拍下了女孩被輪姦時的照片,事後將這些照片上傳到了社交媒體“臉譜”上。很快,女孩所在學校的所有人都知道了這個女孩被輪姦的事,這對女孩造成了雙重傷害。   

今年4月,一個17歲叫瑞塔西·帕森斯的女孩在加拿大新斯科舍省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原因是,一年半前,帕森斯在一次聚會上被人輪姦,之後她被輪姦的照片被人上傳到了社交媒體上。對這些傷害忍無可忍的帕森斯,最終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去年,美國俄亥俄州斯托本維爾市的兩個高中橄欖球運動員和幾個旁觀者拍下了一個16歲女孩被人性侵的照片,並把照片傳到了網上。最終,這幾名施暴者受到了法律的懲處。   

一位名叫奧德麗·波特的15歲女孩也遭到了這樣的傷害。去年9月,加利福尼亞州硅穀西邊一個小鎮上的波特告訴父母,她要去一位朋友家里借宿,但她卻去參加了一個聚會。在聚會上,她喝了大量的伏特加和佳得樂(一種運動飲料),之後暈倒在一個房間里。當她醒來時,發現自己的衣服褲子被人脫光了,還有人在自己的大腿上簽上“×××到此一游”的字樣。她完全不記得發生了什麼事。第二天,她的裸照在社交媒體上被人大量轉發。   

在社交媒體“臉譜”上,她寫道:“我的人生已經被毀了。我已經無法修復它了。”她沒有告訴她的父母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也沒有向學校報告所發生的事情。事發後一周,她在洗手間里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   

她的葬禮結束後幾天,事情的真相被逐漸披露出來。她的同學開始討論這件事情,並逐漸披露出涉嫌性侵的男孩的姓名。最終,三個16歲的男孩被控犯有性暴力和散播兒童色情罪。   

“第二十二條軍規”   

在約瑟夫·海勒那本著名的《第二十二條軍規》中,描寫了一個空軍飛行部隊的一條荒誕規定。該部隊第二十二條軍規規定,瘋子能獲准免于飛行,但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同時又規定,凡能意識到飛行有危險而提出免飛申請的,屬頭腦清醒者,應繼續執行飛行任務。該軍規還規定,飛行員飛滿上級規定的次數就能回國,但它又說,你必須絕對服從命令,要不就不准回國。因此上級可以不斷給飛行員增加飛行次數,而你不得違抗。如此反複,永無休止。後來,人們用“第二十二條軍規”(Catch-22)來形容任何自相矛盾、不合邏輯的規定或條件所造成的無法擺脫的困境、難以逾越的障礙等。   

檢視這六件案子,可以發現它們有一個共同點,每一個案子背後都是一個關於隱私和正義的悖論,這正如海勒小說中那扭曲的“第二十二條軍規”。   

數十年來,擺在反強姦活動者面前的一個難題是,強姦是一種事關隱私的犯罪行為,大約54%的性侵案沒有被披露出來。這使得抓捕強姦犯有時候並不那麼容易。但當這些犯罪行為在社交媒體上傳播時,強姦案引起了全國民的關注。鎖定罪犯也變得更加容易了。   

然而當我們看到那些照片或視頻中未成年少女的裸體,或者年輕的男孩炫耀他們佔有了女孩的身體時,我們並不總是能轉移目光。通常,我們選擇“分享”。這種“分享”又會給受害者帶來二次傷害。   

關於強姦案的隱私和正義的悖論,在上文提到俄亥俄州托斯本維爾市發生的那起強姦案中得到具體的驗證。有上萬人觀看了施暴者和旁觀者錄製的視頻。視頻中,女孩的身體慢慢軟倒,她的手和腳被那兩名高中生抓著。看了這段視頻的部分網友在“推特”嘲笑被性侵的女孩。 斯托本維爾市的這個案件也最好地體現了社交媒體通過製造更多的目擊證人讓施暴者更快被鎖定的現象。如果這些照片和視頻沒有在社交媒體上被大量傳播,這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這麼快就被定罪。社交媒體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救濟。   

隨著這些案件的發生,強姦案信息幫助抓捕罪犯這個並不新鮮的議題重回媒體的視野。“這就是為什麼媒體報道這些案件的原因,”賈塞林·弗里德曼說,她是利益團體“女人、行動和媒體(WAM)”的執行董事,“我感到很悲傷。但我同時也認為,當這些照片和視頻被大量轉發時,的確有利於伸張正義。”   

然而,無論有什麼樣的好處,分享照片和視頻的行為也體現出了那些令人恐懼的人性陰暗面。在法庭上,當斯托本維爾市的那位受害者被問到,在網上看到自己被性侵的那些照片有何感想時,她回答道“很不好”。   

那些在社交媒體上被大量傳播的照片和視頻既可以幫助指控施暴者,也可能給受害者造成傷害。“你當時穿什麼樣式的衣服?”“你喝了多少伏特加?”“你當時在想什麼?”等問題常常出現在社交網站上的跟帖後面。不可避免的是,當人們分享那些被性侵的照片時,受害者與施暴者同時被人放到了審判席上。   

對於一個受害者來說,分享視頻的人和那些嘲笑受害者的人是沒有分別的。“可怕的是,你身體被人侵犯的隱私被暴露、分享、轉發,並且你知道,你永遠無法抹去這些令人惡心的照片或視頻。這會對受害者造成巨大的、毀滅性的壓力。”芝加哥反性虐待聯盟的法律顧問基斯·莫里斯·霍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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