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4日 星期三

[剪報]狎小姨又染指幼女 男自殺亡

【孫英哲╱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獸父,不僅十三年前就染指當時僅十五歲的小姨子,跟妻子離婚後,還對小四女兒伸狼爪,四年性侵五次,直到母親參加學校園遊會,從老師口中得知女兒言行有異,加上小兒子指證「爸爸常跑去姊姊的房間。」獸父惡行才曝光,提告後經檢方起訴,他卻在上月底法院開庭前一天畏罪自殺身亡。  裁定書指出,被告男子年約四十歲,婚後育有一子一女,二○○○年間跟妻子在彰化縣租屋,他覬覦當時年僅十五歲的小姨子姿色,趁妻子外出工作、小姨子在房間熟睡,潛入房間性侵得逞,小姨子不敢聲張,他竟食髓知味,又在二○○三年間對小姨子猥褻。  4年5度逞獸慾 後來被告跟妻子失和離婚,他獲得女兒及兒子監護權,二○○九年九月,他趁讀國小四年級的女兒在房間睡覺時,從房間窗戶的破洞伸手打開門鎖,再躡手躡腳潛入,強行脫去女兒衣褲,女兒雖驚醒反抗,仍被獸父性侵;前年九月間,他見女兒在浴室泡澡,竟拿鑰匙打開浴室,喝令女兒從浴缸內站起來,女兒不從,他就動手打女兒巴掌,強逼性侵得逞;今年初,被告帶女兒到南部玩,再度性侵女兒得逞,四年間共先後性侵女兒五次。 起訴要求判重刑 因被害人隱忍,直到今年一月中旬,母親參加女兒學校園遊會時,才從老師口中得知女兒言行異常,加上小兒子指出「爸爸常跑去姊姊的房間。」母親詢問女兒,女兒才說多次遭父親性侵。母親十分生氣,找跟她同住的妹妹商量,沒想到姊妹對談時,妹妹語出驚人指出,十三年前也曾被姊夫性侵,於是母親帶著妹妹及女兒一起報警提告。被告否認犯行,被檢方聲押獲准,以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並因犯行重大請求法官判處重刑,移審法院後才獲交保,被告一對兒女則被社工安置。  依法不受理判決 彰化地方法院雖訂於上月三十日開庭審理,開庭當天卻接獲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社工員通報,指被告在七月二十九日已自殺身亡。彰化地院發言人余仕明說,本案被告在法院第一次開庭的前一天自殺身亡,時間點雖然巧合,但是否畏罪自殺不得而知,依《刑法》第三○三條第五款、第三○七條規定,被告死亡者得不經言詞辯論,諭知不受理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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