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6日 星期三

[剪報]獸父11載性侵兩女重囚十年

2013-02-06 08:15:00 来源: 香港成报
  【記者陳超銓報導】年近六旬的大廈維修技工,在長達11年間多次性侵犯兩名現年21歲及16歲的女兒,包括非禮及與她們性交。涉案獸父早前在高院承認六項亂倫罪和一項非禮罪,他辯稱生活艱難,但一直痛惜女兒,「一條臘腸幾個人食。」
  法官潘敏琦痛斥他毫不珍惜美好家庭,糟蹋兩名親生女兒一生,行為跟禽獸無異,枉為人父,重判入獄十年。
  現年59歲的被告承認2000年9月至去年3月,非禮及三度性侵犯現年21歲長女X,以及於09年1月至去年6月與現年16歲幼女Y三度亂倫。被告聽取判決時一直低頭垂淚。
  兩女求情信可信度有限
  辯方律師稱,兩女兒在求情信中皆原諒父親,表示被告一直教導她們堅強生活,亦十分疼愛她們。在法官查問下,律師坦言兩事主是在母親要求下撰寫求情信。法官立即質疑,兩女兒為保家庭完整,顧及母親感受,才為父親說好話,直言信中內容可信度有限。
  法官判決時斥責被告糟蹋兩名親生女兒一生,讓她們一世背負被父親性侵犯的烙印,認為被告行為跟禽獸無異,一手摧毀幸福家庭,為一己私慾,發洩在兩名女兒身上,行為極之可恥,不配為人父親。
  兩名受害女兒現年分別21及16歲,其中大女兒首次被性侵犯時年僅8歲。兩人創傷報告顯示,對父親性侵犯受到一定壓力,亦採取逃避態度,尤其幼女更有自殺傾向。
  大女首被性侵年僅8歲
  至於被告的精神報告顯示,他混淆倫理關係,沉淪於跟女兒的畸型關係,不顧後果,不能抹殺被告有孌童癖傾向,因此必須重判入獄。
  案情透露,長女X目前在教育學院就讀,已成年的她擔心繼續受蹂躪,去年初透過facebook向友人揭露父親惡行,經社工介入,報警拘捕禽獸父親。
  2000年9月至01年7月某日,被告在梳化牀捉着年約9歲X的手,接觸自己陽具。03年中及06年中,被告得寸進尺,分別在梳化牀及廁所與X性交。2009年1月,12歲的Y放學回家,突遭被告要求性交。2010年9月至11年6月,Y再兩度遭父侵犯。Y去年6月向親姊訴苦,揭發兩姊妹同遭父親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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