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8日 星期四

[剪報]被性侵是婚前性行為? 馬爾地夫少女遭處100次鞭刑

您聽過受害人還要接受懲罰嗎?這樣的情況就發生馬爾地夫一名15歲少女身上,因為她遭繼父性侵並懷孕,卻有官員稱其為「婚前性行為」,將對她處以100次鞭刑的處罰。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26日報導,警方去年對少女繼父進行調查,指控他性侵繼女使其受孕,並殘忍殺害出生的嬰兒,目前案情仍在釐清。馬爾地夫法院以「婚前性行為」的罪名指控受害少女,並對其施以100次鞭刑。
一名法院官員說,這名少女將在年滿18歲後接受懲罰,除非她要求「提早面對」。消息一出,引發國際輿論譁然,國際特赦組織指責這起責罰為「殘忍的、可恥的、不人道的」,並敦促當局廢除該刑罰。馬爾地夫政府也表示不贊同,稱將修改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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