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4日 星期日

[剪報]求婚獸父 「最好關起來」 性侵女兒15年 竟又上門 檢聲押


【郭美瑜、賴又嘉╱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十八歲少女小美(化名),三歲起遭生父猥褻、性侵長達十五年,獸父還曾向小美求婚,日前警受理母女報警後逮人,檢方卻以五萬元交保,法官雖核發保護令,但獸父前天仍上門騷擾,母女嚇得再度報警;昨檢方已將獸父拘提到案並聲請羈押。北市議員批檢方先前輕縱獸父,婦團與學者則批警方未有效約制獸父行為,讓受害人處於恐懼中。

小美本月初曾由北市議員應曉薇陪同開記者會,指控遭父親趙男性侵達十五年,並泣訴檢方讓其父交保,雖聲請保護令,仍害怕獸父騷擾,沒想到噩夢成真。昨應曉薇出面轉述,該獸父前天違反保護令登門騷擾母女,讓小美驚恐不已,躲在角落發抖。《蘋果》昨無法聯繫上母女。

竟上前妻臉書按讚

應曉薇昨上午提供該母女與獸父前天的一段對話錄音顯示,小美母質問獸父:「你來幹嘛?你這樣會引起我女兒心裡緊張」,獸父回稱:「過來看一看,那我馬上離開。」應並轉述,小美母女質疑「保護令有用嗎?」小美則擔心,父親日前還在母親的臉書上按讚,母女安危由誰保障?
作勢擁抱伸鹹豬手

應曉薇批,檢方若再不聲押獸父,母親如何放心?「檢方輕縱嫌疑人,無視被害人痛苦。」北市警方說,被告疑違反《家暴防治法》,將速移送檢方論處。北市家暴中心主任張美美說,已由社工與小美討論是否需要安置。東海大學社工系副教授彭懷真說,法官開立保護令後,司法事務官應通知警局家防官告知派出所警員巡視、追蹤個案,漏此環節,父親才敢造次。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批,問題出在警方執行保護令程序,警方應有效約制獸父行為才對。台北地檢署昨得知小美父親前天登門騷擾小美,查證後即指揮警員拘提其父到案,昨晚移送北檢複訊,發現趙男見到女兒後竟作勢要擁抱、觸摸女兒,女兒當場尖叫,經母親斥喝才沒得逞,檢察官認定趙男涉性侵重罪並違反家暴令且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罪證少故輕縱交保

北檢指,接獲小美報案時,僅她單方指控,小美父親則否認犯行,考量犯罪證據不足且小美已和母親同住,才諭令其父五萬元交保,並附帶家暴令,命其父須遠離小美學校、住處至少一百公尺,不得騷擾,否則可聲押。
聲請、取得保護令後如何自保

★遇騷擾立即報警或撥打婦幼專線113請求輔導、緊急安置或救援。★最好找親人同住或暫時搬家。★家中電話、個人手機加裝錄音設備。★住家裝設監視器,請鄰居親友協助留意安全防範。★熟記鄰近可求助地點、路線,以及緊急聯絡電話。★若對方持續騷擾又無處去,可向縣市社會處尋求庇護。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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