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5日 星期二

[剪報]8國中生聽令誘騙 14歲女遭蹂躪


8國中生聽令誘騙 14歲女遭蹂躪



 
【蔣永佑╱台北報導】

新北市陳姓男子從汐止某國中畢業後,仍與在校學弟鬼混,去年竟要求八名學弟:「找個女人出來給我幹!」一夥人聯手將國二學妹騙至陳男住處供其逞慾,當女同學哭泣求救時,八人竟充耳不聞,士林地檢署昨依對未成年人強制性交罪嫌,將這名惡學長起訴,並求刑五年六月。
檢方查出,陳男(二十一歲)事後還與八人串供,要求學弟謊稱沒聽到女同學尖叫、求救聲。檢察官開庭時痛斥八人:「如果今天是你姊妹在房間裡,你會坐視不管嗎?」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未滿十六歲者不得令其簽名具結,檢方無法以最重七年的偽證罪查辦八人,只好改將其轉送少年法庭審理。

甩巴掌逃出報警

起訴指出,陳男國中畢業後因有打零工,手頭較為寬裕,常在母校附近宮廟請學弟們抽菸、喝飲料,日久逐漸以大哥自居。去年六月間,陳男向八名學弟提議:「找個女人出來給我幹!」九人討論後,鎖定同校一名長相可愛的十四歲國二學妹。
去年六月二十二日,八名學弟約被害人外出喝飲料,陳男再藉口邀眾人到其住處。學妹心想同行八名同學都熟識,欣然同意前往,不料等被害人進入陳男臥室後,八名國中生竟不約而同地全跑到客廳「看電視」。
陳男趁機將被害人強押在床襲胸,且不理會對方尖叫、哭泣,強行把手伸入被害人褲子性侵,期間因被害人頑強抵抗,陳男一度叫廖姓學弟進房幫忙壓制,但遭拒。最後被害人狠甩陳男一巴掌,痛哭奪門而出,透過師長驗傷報警。

遭求刑5年6月

八名國中生到案後,均否認聽到被害人尖叫哭泣,但檢方監聽發現,陳男曾多次打公用電話給八人串供,還說:「不要講,會害我被關。」檢方出示監聽內容後,八人才坦承被要求封口,陳男因此遭收押,並起訴求刑五年六月。
爆發該性侵案的國中校長表示:「已對被害女學生密切觀察輔導中。涉案學生有些已畢業,若檢方認定學生知情並參與,會立即加強輔導。」

如何避免熟人性侵

.避免單獨和異性出遊、共處一室
.赴約前,應把地點、對象及返家時間告知親友
.勿跟對方進入KTV、汽車旅館等隱密空間,見情況不對立刻走人
.避免喝醉,也不可飲用來路不明的飲料
.遇對方意圖不軌,應藉故先拖延時間,趁機脫逃並大聲呼救
.不幸被侵犯,不要清洗身體,保存身上跡證,報警採證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